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職責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2、機構設置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於1952年建院。
法院現有22個部門,其中:審判業務機構19個,非審判業務機構3個。包括: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執行局、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等部門。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598人,實有人數565人;事業編制81人,實有人數7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51895.12萬元,比上年減少2277.78萬元,下降4.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1234.35萬元,比上年增加3752.64萬元,增長7.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0555.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6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679.1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3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0772.1萬元,比上年減少2248.85萬元,下降4.24%,其中:基本支出35972.7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0.85%;項目支出14799.3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1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1107.27萬元,比上年減少674.1萬元,下降1.3%。主要原因:2021年項目支出包含訴調對接中心和望京法庭裝修改造以及開辦費等一次性項目支出,根據項目進展,2022年一次性項目支出比2021年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0154.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45499.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72%;教育支出0.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74.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93%;衛生健康支出2180.81萬元, 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3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45499.2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125.23萬元,增長4.9%。其中:
“法院”(款,下同)2022年度決算45499.2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125.23萬元,增長4.9%。主要原因:受實有人員增加,人員晉級晉檔正常調資等因素影響,相關經費增加。
2、“教育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0.3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0.42萬元,下降96.4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2年度決算0.3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0.42萬元,下降96.48%。主要原因:非業務類培訓受疫情影響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474.0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1.62萬元,增長0.8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2416.45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5.99萬元,下降0.66%。主要原因:年底受疫情影響新錄用人員補繳保險支出降低。
“撫恤(款)2022年度決算57.6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7.61萬元,增長188.05%。主要原因:本年度去世人員多。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180.8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6.25萬元,下降1.6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2年度決算2180.8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6.25萬元,下降1.64%。主要原因:年底受疫情影響新錄用人員補繳保險支出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5972.7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49.23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18.3萬元減少169.0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1.23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5萬元減少13.77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減少安排公務接待活動。2022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單位來我院交流、調研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往來等方面。公務接待5批次,公務接待12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14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303.3萬元減少155.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59.6萬元,與2022年初預算持平。2022年度購置(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29.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88.4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43.7萬元減少155.29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公車使用減少,由此運維費支出減少。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0.2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19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8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798.22萬元,比上年減少159萬元,減少原因:受新冠疫情影響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減少。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891.0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553.8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337.1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657.3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2.0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038.0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4.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87台,1878.5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3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776.28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案件審判(項):反映人民法院對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活動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法院(款)“兩庭”建設(項):反映人民法院審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場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以及審判庭安全監控設備購置及運作管理等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反映除國家司法救助支出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楊金。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要求,我部門涉及的轉移支付不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