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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2022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3-08-31 10:00    來源: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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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北京市基層文化建設研究會)是組織和推動基層單位與理論工作者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應用研究和理論研究、開展基層文化建設活動的群眾團體。1989年由市委常委會決定成立。2002年由市編辦下達“三定方案”,明確職責、機構等。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使用行政編制,簡稱市政研會。

  內設2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和研究部;下屬1個預算單位,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基層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部門主要職責;

  1、組織和推動基層單位與理論工作者開展調查研究,向市委及有關部門反映幹部、群眾的思想動態,提出意見和建議。

  2、根據黨的中心任務和實際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層文化建設的應用理論研究與基礎理論研究;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驗交流和相關學術交流活動。

  3、配合有關部門(市委宣傳部),具體承辦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優秀工作者的評選獎勵工作,以市委名義進行表彰(北京市委常設的市級表彰項目,每兩年一屆)。評選和表彰優秀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層文化建設研究成果。

  4、配合有關部門調查研究加強政工隊伍建設的有關問題,參與組織政工幹部的培訓,開展基層思想政治工作調研。

  5、協助有關部門對所主管的社會團體進行監督管理。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0人,實有人數18人;事業編制8人,實有人數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1577.6萬元,比上年增加305.39萬元,增長2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572.25萬元,比上年增加312.51萬元,增長24.8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72.2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片1.png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70.87萬元,比上年增加71.25萬元,增長5.94%,其中:基本支出1039.8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1.82%;項目支出230.9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8.1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片2.png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577.6萬元,比上年增加305.39萬元,增長24%。主要原因:增加北京市“雙優”評選表彰等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70.8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70.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9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81萬元,佔年財政撥款支出0.0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270.0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32.67萬元,下降15.48%。其中:“群眾團體事務”(款)2022年度決算1270.0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32.67萬元,下降15.48%。主要原因:疫情影響和上級工作安排,部分項目沒有執行完成。

  2、“教育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2萬元,下降10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2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2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減少經費開支。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0.8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0.59萬元,下降42.14%。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0.8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0.59萬元,下降42.14%。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減少經費開支。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39.8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單位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41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25萬元減少1.8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單位無此項經費。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0.5萬元減少0.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本年度無公務接待費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2.4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3.74萬元減少1.3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2.4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3.75萬元減少1.3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減少經費開支。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4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45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2.37萬元,比上年減少7.34萬元,減少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減少各項經費開支。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6.2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0.7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5.4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5.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0.4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5.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0.4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3台,48.7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8.71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反映行政單位的項目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應行政單位退休人員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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