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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3-08-31 10:00    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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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350

  號)決定,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對機構和人員進行重組後,於2002年10月10日成立。管理中心同時保留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的副局級事業單位,內設14個處室,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和工會;垂直管理19個分支機構(18個管理部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

  原下設所屬事業單位: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在本年度已完成轉企改制,轉入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2.職責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1.編制、執行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2.負責記載北京地區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3.負責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核算;4.審批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5.負責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6.編制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7.承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1.住房資金歸集支取管理;2.住房資金財務核算;3.住房資金系統及數據管理。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591人,實有人數56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41723.63萬元,比上年減少21899.86萬元,下降34.42%。

  本年收、支總計與上年度相比差別較大的主要原因是:部門決算範圍不同,2021年度部門決算包含本級和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本年度部門決算僅包含本級。若本年度收、支總計僅與上年本級相比,減少2680.22萬元,下降6.0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8905.03萬元,比上年減少24474.45萬元,下降38.6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8897.7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7.3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2%。

  本年度收入合計與上年相比相差較大的主要原因是:部門決算範圍不同,2021年度部門決算包含本級和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本年度部門決算僅包含本級。若本年度收入合計僅與上年本級相比,減少5254.81萬元,下降11.90%。

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9490.16萬元,比上年減少8737.79萬元,下降18.12%,其中:基本支出21963.9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5.62%;項目支出17526.1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4.3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本年度支出合計與上年度相比相差較大的主要原因是:部門決算範圍不同,2021年度部門決算包含本級和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本年度部門決算僅包含本級。若本年度支出合計僅與上年本級相比,減少1241.67萬元,下降3.05%。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1716.31萬元,比上年減少2685.95萬元,下降6.05%。主要原因:貫徹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一般性支出,特別是壓減低效無效、標準過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9490.16萬元,主要用於住房保障支出39490.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住房保障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39490.1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748.40萬元,下降1.86%。其中:“城鄉社區住宅”(款)2022年度決算39490.1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748.40萬元,下降1.86%。主要原因:落實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部分項目受疫情影響不具備執行條件,進行核減。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1963.9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級)1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2.29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7.97萬元減少25.6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4萬元減少14萬元。主要原因:因為疫情影響。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萬元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因為疫情影響和落實嚴控“三公”經費精神。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72.29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82.97萬元減少10.6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43.17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44.52萬元減少1.35萬元,主要原因:受稅務總局減半徵收乘用車輛購置稅政策和疫情影響,2022年度公務用車購置相關稅費減少。2022年度購置(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21.5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29.1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38.46萬元減少9.33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車輛使用較少,公車加油、維修保養、通行費用均有所減少。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6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8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7.64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5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5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480.9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82.8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09.8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8888.3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770.2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0.8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878.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1.4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50台,915.7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無政府購買服務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住房保障支出(類)城鄉社區住宅(款)住房公積金管理(項):反映經財政部門批准用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管理費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無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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