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水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産集團”)為市級國有企業,水産集團作為國有水産産業化的龍頭企業,一直承擔着保證首都水産品的供應及平抑價格的任務,同時為北京市的水産行業提供技術、人才及資金的支援,經過近幾年的産業結構調整,逐步形成了以水産品加工、物流配送、水産品批發市場、遠洋捕撈為主業的産業格局,不僅創造了較好的經濟效益,也最大程度的帶動了北京地區漁業的發展及農民工就業。
2022年部門決算編制範圍僅包括水産集團本級,水産集團做為獨立核算機構編制本部門決算。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無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人員,與上年無變化。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入總計4,211.00萬元,比上年增加1,701.00萬元,增長67.76%。;支出總計4,211.00萬元,比上年增加1,701.00萬元,增長67.7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211.00萬元,比上年增加1,701.00萬元,增長67.7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816.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6.87%;其他收入1,395.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3.13%,;無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211.00萬元,比上年增加1,701.00萬元,增長67.76%,其中:基本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項目支出4,211.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00.00%;本年度無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816.00萬元、支出總計2,816.00萬元,比上年增加306.00萬元,增長12.19%。主要原因:本年度財政撥款用於北水嘉倫冷庫機房降氨消隱改造項目,其他項目支出重點用於食品安全、環保節能等領域、漁業發展補助項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16.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農林水支出”(類)2,816.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農林水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2,816.0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45.00萬元,下降4.90%。其中:漁業發展補助項目2022年度決算2,816.0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45.00萬元,返還財政資金145.00萬元。
“農業農村”(款)2022年度決算2,816.0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45.00萬元,下降4.90%。其中:漁業發展補助項目2022年度決算2,816.00萬元,比2022年年初預算減少145.00萬元,返還財政資金145.00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相關內容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相關內容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相關內容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部門無相關內容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無相關內容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無相關內容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本部門無相關內容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無相關內容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