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京辦字〔2019〕43號)的通知,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市科委)內設20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科創中心建設綜合協調處、發展規劃與政策法規處(研究室)、資源配置與管理處、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處、重大專項處、科技服務業與文化科技處、科研機構管理與科技金融處、高新技術與成果轉化處、電子資訊與新材料科技處、醫藥健康科技處、社會發展科技處、宣傳與科普處、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處(港澳臺科技合作辦公室)、外國專家服務與科技人才處(港澳臺專家服務處)、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另設有中共北京市紀委市監委駐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紀檢監察組。
市科委下屬24家預算單位參加了2021年度部門預算,分別為: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本級行政、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本級事業、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老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辦公室、北京市科委行政事務服務中心、北京科技創新研究中心、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北京科技協作中心、北京市科技資訊中心、北京市可持續發展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市科技傳播中心、北京科學儀器裝備協作服務中心、北京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農村發展中心、北京生産力促進中心、北京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産業促進中心、北京工業設計促進中心、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人才交流中心、北京技術交易促進中心、北京科學技術開發交流中心、北京軟體産品品質檢測檢驗中心和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發展中心。
市科委是負責本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科技發展、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2.牽頭推進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北京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辦公室秘書處職能,組織擬訂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重點任務實施方案及年度計劃,並開展監督落實。
3.統籌推進首都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負責新型研發機構的籌建、管理及服務,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4.推進本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負責提出科技發展戰略建議。提出科技發展的佈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5.擬訂本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牽頭組織在京國家實驗室培育建設,參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運作。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用。
6.組織開展本市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統籌推進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組織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7.牽頭建立本市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金融相關政策,開展科技金融促進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本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産業化、科技服務業、科技促進城市和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政策及措施。
9.牽頭本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産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10.擬訂本市科技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科學技術獎勵組織實施及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承擔科技資訊、科技統計、創新調查和科研成果報告工作。依據市政府授權,履行所監管企業出資人職責。指導科技保密工作。
11.負責本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統籌全市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
12.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及其團隊、外國科技人才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1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14.指導各區科技創新工作,聯繫市有關部門科技創新工作。統籌推進本市與各省區市的科技領域交流合作、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5.擬訂本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推進國際技術轉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與港澳臺的科技合作交流。負責科技外事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7.職能轉變。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圍繞把北京打造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更好地服務和支撐世界科技強國建設,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臺,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復、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佈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品質、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本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行政編制108人,實際103人;事業編制764人,實際590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33人。
離退休人員290人,其中:離休6人,退休284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1年收入預算329,021.32萬元,比2020年372,118.77萬元減少43,097.45萬元,下降11.58%。其中:財政撥款310,258.30萬元,比2020年294,114.68萬元增加16,143.62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1,438.30萬元,比2020年1,822.41萬元減少384.11萬元;其他資金17,324.72萬元,比2020年76,181.68萬元減少58,856.96萬元。
2021年其他資金包含:事業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4,002.24萬元,比2020年3,253.89萬元,增加748.35萬元,增長2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4,221.23萬元,比2020年4,207.17萬元,增加14.06萬元,增長0.33%;其他收入166.94萬元,比2020年170萬元,減少3.06萬元,下降1.80%;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8,934.31萬元,比2020年68,550.62萬元,減少59,616.31萬元,下降86.97%。
事業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科委所屬部分事業單位的函》(京編辦事[2019]144號)文件,北京新材料發展中心(公益二類)與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發展促進中心(公益一類)整合設立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發展中心,單位性質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根據中心的主要職責,進一步聚焦高精尖領域,加強新能源與新材料領域的專業服務,預計事業收入有較大增長。
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減少的主要原因:市科委根據工作計劃安排,採取一系列措施進一步提高了項目執行效率,加快資金支出進度,整體降低結轉繼續使用財政性資金規模。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21年支出預算329,021.3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29,101.0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84%,比2020年25,031.23萬元增加4,069.83萬元,增長16.26%,主要原因為由於人員變動、以及落實人員正常調資等有關政策;項目支出預算296,558.92萬元,(含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8,436.8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90.13%,比2020年343,298.84萬元減少46,739.92萬元,下降13.61%,主要原因為市科委加快資金支出進度,整體降低結轉繼續使用財政性資金規模;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與2020年持平;事業單位經營支出3,361.3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1.02%,比2020年3,788.70萬元減少427.35萬元,下降11.28%,主要原因為部分單位厲行節約,嚴格成本核算,減少相關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與2020年持平。
三、主要支出情況
根據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工作安排,2021年部門預算支出主要用於項目支出,主要集中在科學技術管理事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科技條件與服務等方面:
(一)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方面
主要用於市屬轉制科研院所離退休人員養老與社保經費。
(二)基礎研究方面
主要用於2021年自然科學基金、雁棲湖應用數學研究院建設、智慧與網聯車關鍵技術培育、國家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等項目。
(三)應用研究方面
主要用於北京智源人工智慧研究院建設、區塊鏈關鍵技術研發、北京石墨烯研究院建設、新一代資訊通信技術創新(卡脖子)、智慧製造與機器人技術創新、醫藥創新品種及平臺培育等項目。
(四)技術研究與開發方面
主要用於首都臨床診療技術研究及轉化應用、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騰盛博藥藥物研發中心建設、2021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聯影集團在京發展建設等項目。
(五)科技條件與服務方面
主要用於首都科技條件平臺與創新券、北京市科技新星計劃、科技服務業發展促進、“設計之都”品牌建設與科技文化、2021年北京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技術市場發展專項等項目。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40.56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50.0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182.25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202.50萬元減少20.2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過緊日子、厲行節約”的預算總體要求,相應調整壓縮了部分2021年出國任務。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和其他費用(含簽證費用、保險費用、防疫費用、國際會議註冊費用等)。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5.04萬元,與2020年預算數持平。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科技單位來京調研接待事項、學習交流、業務研討,專家諮詢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53.2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0預算數減少25萬元,主要原因: 2021年無購置公務用車計劃,未發生公車購置費支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53.2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6.9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6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20萬元,其他6.54萬元。比2020預算數58.06萬元減少4.79萬元,主要原因:繼續嚴格執行“厲行節約”預算總體要求,進一步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0,491.6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97.2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0,194.3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5,062.2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5,062.2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1年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本級行政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辦公室、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北京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等4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26.7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5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88,122.08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共有車輛53台,原值1,166.3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1台(套)、原值4,804.3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原值176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指導下的北京地方科技條件平臺,建設包括研發實驗服務基地、領域中心和區工作站的服務體系,跨部門、跨領域整合儀器設備、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三類科技資源,提供測試檢測、聯合研發及技術轉移等服務。
首都科技創新券:主要用於鼓勵本市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充分利用國家級、北京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以及經認定的公共服務機構的資源開展研發活動和科技創新,由政府發放。小微企業及創業團隊向實驗室所購買科研活動時使用,收取創新券的單位持創新券到指定部門兌現。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