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是政府組成部門。主要包括: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行政審批處、産業發展處、藝術處、公共服務處、非物質文化遺産處、資源開發處、對外交流與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區域合作處、大型活動處、科技教育處、安全與應急處(假日辦)、宣傳處、財務審計處、人事處、市場管理一處、市場管理二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下屬21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級,及首都圖書館、北京畫院、北京市文化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北京文化藝術活動中心、北京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北京市旅行社服務品質監督管理所、北京市旅游人才發展中心、北京市旅游諮詢服務中心、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旅游運作監測中心)、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發展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資産監管事務中心等12家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旅游雜誌社、北京旅游大廈管理處、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北京市雜技學校、北京京劇院、北方崑曲劇院、北京交響樂團、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等8家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訂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統籌規劃本市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旅游設施建設,參與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市旅游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促進文化産業和旅游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負責制定本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4.指導、管理本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産,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5.負責本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6.指導、推進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7.負責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保存,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傳承、傳播和發展。
8.統籌規劃本市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發展。
9.指導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負責對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游市場。
10.協助市委宣傳部門指導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11.指導、管理本市文化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組織大型文化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活動。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門行政編制187人,實際210人;事業編制2417人,實際1904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15人。離退休人員1709人,其中:離休71人,退休1638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1年收入預算162099.71萬元,比2020年180695.45萬元減少18595.74萬元,下降10.29%。其中:財政撥款136922.31萬元,比2020年159787.86萬元減少22865.55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2908.62萬元,比2020年1006萬元增加1902.62萬元;其他資金22268.78萬元,比2020年19901.59萬元增加2367.19萬元。包括:事業收入6855.04萬元比2020年6905.22萬元減少50.18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893.90萬元比2020年893.60萬元增加0.3萬元;其他收入1055.31萬元比2020年907.92萬元增加147.39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3464.53萬元比2020年11194.85萬元增加2269.68萬元。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21年支出預算162099.71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預算84785.18萬元,比2020年82744.56萬元增加2040.62萬元,增長2.47%,增長原因:落實人員正常調資等有關政策,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項目支出預算76516.99萬元,比2020年97189.86萬元減少20672.87萬元,下降21.27%,減少原因:我局分類分檔申請年度預算,減少資金沉澱。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797.54萬元,比2020年761.03萬元比增加36.51萬元,增加原因:所屬單位經營成本提高。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傳部的堅強領導下,市文化和旅游局將繼續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項工作部署,統籌規劃、系統推進,有重點、有步驟推進各項任務順利完成。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用於以下方向:一是加強頂層設計,繼續深化文化和旅游領域改革創新。二是服務保障好重大活動,組織實施各項節慶活動。三是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四是推進首都文藝舞臺繁榮發展。五是促進文化和旅游産業健康發展。六是推動非遺保護傳承。七是做好新形勢下國際文化和旅游交流交往。八是務實推進區域合作。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級、首都圖書館、北京畫院、北京市文化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北京文化藝術活動中心、北京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北京市旅行社服務品質監督管理所、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發展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資産監管事務中心、北京旅游大廈管理處、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北京市雜技學校、北京京劇院、北方崑曲劇院、北京交響樂團、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17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1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75.45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49.6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448.40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498.22萬元減少49.82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壓縮行政運作成本,在2020年的基礎上壓減10%。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文化和旅游交流交往活動,加大對北京旅游重點客源地的宣傳推廣工作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12.67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16.22萬元減少3.55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等。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214.3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24.08萬元,比2020預算數0萬元增加24.08萬元,主要原因:北京畫院為保障日常辦公正常運作更新購置車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190.3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71.6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3.2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9.24萬元,其他26.22萬元。比2020預算數210.66萬元減少20.36萬元,主要原因:單位車輛數減少,導致車輛運作維護費用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6361.1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788.1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324.2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0248.6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5460.6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1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77.70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07個,佔全部預算項目407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3128.67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20年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車輛115台,2790.2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80台(套)、13616.8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2台(套)、10959.05萬元。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