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機構設置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簡稱市園林綠化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加挂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綠化辦)牌子。市園林綠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園林綠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園林綠化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園林綠化及其生態保護修復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計劃、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本市園林綠化生態保護修復、城鄉綠化美化和植樹造林工作。組織實施園林綠化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公益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擬訂防沙治沙規劃和建設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草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林業和濕地生態補償工作。
3.負責本市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林木、綠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
4.組織制定本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公園、綠地、森林、濕地和各類自然保護地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範,擬訂林業産業相關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園林綠化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級(含)以上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5.負責本市公園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公園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公園建設和管理。負責公園、綠地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
6.負責本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
7.負責監督管理本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承擔世界自然遺産申報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産。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8.負責推進本市園林綠化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工作。
9.研究提出本市林業産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負責林果、花卉、蜂蠶、森林資源利用等行業管理。負責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10.組織、指導本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産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品質。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1.依法負責本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負責園林綠化的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
12.負責落實本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防火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本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3.擬訂本市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相關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負責園林綠化信息化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林業碳匯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負責園林綠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4.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評比表彰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佈置工作。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市園林綠化局要切實加大本市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綠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首都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
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聯絡處、義務植樹處、規劃發展處、生態保護修復處、城鎮綠化處、森林資源管理處、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處、自然保護地管理處、公園管理處、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處、防治檢疫處、行政審批處、産業發展處、林業改革發展處、科技處、應急工作處、森林防火處、計財(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團委)、機關紀委(黨組巡察工作辦公室)、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行政編制182人,實有163人;事業編制1566人,實有1431人。離退休人員1715人,其中:離休17人,退休1698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1年收入預算152128.14萬元,比2020年152259.28萬元減少131.14萬元,下降0.09%。其中:財政撥款113118.15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6034.11萬元;其他資金32975.88萬元。2021年支出預算152128.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55216.01萬元,項目支出預算96912.13萬元。
2021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3118.15萬元,其中:教育支出220.9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46.5萬元,農林水支出112150.72萬元。
2021年收入預算比2020年減少131.14萬元,下降0.08%,其中:基本支出減少243.21萬元,下降0.44%,主要由於機構改革,單位數量減少;項目支出增加112.07萬元,主要由於我局2021年結轉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況
教育支出主要用於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行業培訓;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主要用於局屬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支出;農林水事務支出主要用於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人員工資及日常公用支出及森林資源培育、技術推廣與轉化、森林資源管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自然保護區等管理、動植物保護、濕地保護、林業執法與監督、防沙治沙、對外合作與交流、産業化管理、林業貸款貼息、林業草原防災減災、國家公園管理等園林綠化專項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機關及北京市林業工作總站、北京市林業種子苗木管理總站、北京市園林綠化綜合執法大隊、北京市林業保護站、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護林試驗工作站、北京市林業勘察設計院、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幹部學校、北京市園林綠化宣傳中心、北京市蠶業蜂業管理站、北京市林業基金管理站、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資訊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物資供應站、北京市林業碳匯工作辦公室、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直屬森林防火隊、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大東流苗圃、北京市黃垡苗圃、北京市蠶種場、北京市八達嶺林場、北京市西山試驗林場、北京市十三陵林場、北京市共青林場、北京松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首都綠色文化碑林管理處、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永定河休閒森林國家公園管理處、北京市京西林場等3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71.55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01.7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62.1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69萬元減少6.9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減少因公出國事項。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美國芝加哥進行園林綠化技術交流;赴美國參加聯合國全球森林資金網路交流;赴日本、南韓進行土壤品質提升技術交流;赴德國進行園林綠化高品質發展的技術培訓;赴英國、荷蘭進行景觀恢復提升和園藝産業技術交流等方面工作。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7.02萬元,與2020年預算數7.04萬元基本持平。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園林綠化行業學習、交流、檢查等業務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502.4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90.03萬元,比2020預算數103.35萬元減少13.32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按照採購計劃,從嚴控制使用財政資金開展公務用車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412.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68.8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8.6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7.77萬元,其他47.13萬元。比2020預算數493.87萬元減少81.47萬元,主要原因:加強公務用車管理,進一步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50787.1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1419.1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5037.31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4330.7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838.1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838.1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1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機關行政、北京市園林綠化綜合執法大隊等2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林業工作總站、北京市林業種子苗木管理總站、北京市林業保護站、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護林試驗工作站等5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09.6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01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201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6967.37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共有車輛339台,7543.4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97台(套)、11244.2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6台(套)、7038.23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