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軍民融合辦”)是北京市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
市委軍民融合辦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市軍民融合發展工作。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情況説明
2021年收入預算12284.63萬元,比2020年2908.52萬元增加9376.11萬元,增長322.37%。其中:財政撥款3261.79萬元,比2020年2675.09萬元增加586.7萬元;統籌使用結轉資金安排預算9022.84萬元,比2020年233.43萬元增加8789.41萬元;無其他資金,與上年持平。
(二)支出情況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965.4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86%,比2020年298.76萬元增加666.66萬元,增長223.14%,主要由於本單位2021年較2020年人數增加,基本經費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11319.21萬元,比2020年2609.75萬元增加8709.47萬元,增加333.73%。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支援北京市軍民融合相關項目。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市委軍民融合辦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為本級1個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6.15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1.0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20萬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0.15萬元,與上年持平,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公務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0預算數17.01萬元減少17.01萬元,主要原因:本年無購車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3.1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2萬元,其他0.78萬元。比2020預算數0萬元增加6萬元,主要原因:我辦於2020年調入兩輛公務用車,産生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3.4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72.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6.7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1年,中共北京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佔全部預算項目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12.86萬元。其中:車輛2台;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