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17號),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簡稱市民族宗教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內設辦公室等12個處室。包括機關本級及5個事業單位:北京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中心、北京市民族聯誼會、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辦公室、北京市民委接待服務中心和北京市回民殯葬管理處,其中北京市民委接待服務中心和北京市回民殯葬管理處為新增決算單位。
市民族宗教委部門職責:
1、組織開展本市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2、督促檢查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3、參與擬訂本市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專項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推動民族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4、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調推動本市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
5、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本市民族鄉村經濟、清真食品行業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發展。開展民族鄉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分析研究工作。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7、指導本市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援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院校。負責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8、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72人,實有人數72人;事業編制145人,實有人數9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3,954.46萬元,比上年增加6,638.70萬元,增長90.75%,主要原因是決算新增北京市民委接待服務中心、北京市回民殯葬管理處單位。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3,732.01萬元,比上年增加7,749.52萬元,增長129.5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831.1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1.5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429.0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12%;經營收入2,763.5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0.13%;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708.2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16%。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3,570.23萬元,比上年增加6,534.09萬元,增長92.86%,其中:基本支出5,764.2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2.48%;項目支出5,187.1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8.2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2,618.8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9.3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850.21萬元,比上年增加3,002.43萬元,增長43.85%。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項目經費,北京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由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調整為市級部門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755.6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376.5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5.86%;教育支出0.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476.7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8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7.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82%;衛生健康支出333.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8,376.5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052.13萬元,下降11.16%。其中:
“民族事務”(款)2021年度決算8,376.5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052.13萬元,下降11.16%。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調整演出方式,支出減少。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0.4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5.08萬元,下降97.1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0.4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5.08萬元,下降97.1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調整部分培訓計劃,壓縮支出。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76.73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文物”(款)2021年度決算476.73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持平。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567.9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2.69萬元,減少5.4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539.3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61.29萬元,下降10.20%。主要原因:人員變動減少養老保險繳費相關支出。
“撫恤”(款)2021年度決算28.5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8.59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由於人員離世,追加年度撫恤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333.9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87.36萬元,下降20.7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333.9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87.36萬元,下降20.73%。主要原因:人員變動減少醫療保險繳費相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991.9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5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4.78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9.03萬元減少44.2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0.66萬元減少20.66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取消因公出訪計劃。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9.27萬元減少9.1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受疫情影響公務接待活動減少。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民族宗教工作。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11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4.7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9.10萬元減少14.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14.7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29.10萬元減少14.40萬元,主要原因:因受疫情影響減少車輛使用,厲行節約壓縮公務用車運維費。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7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7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9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23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2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14.12萬元,比上年減少76.28萬元,減少原因:按照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相關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879.1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6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876.4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09.0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3.0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4.2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24台,436.7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558.37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8.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概況
1.機構設置及職責工作任務情況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民族宗教委”)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組織開展本市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2)督促檢查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3)參與擬訂本市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專項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推動民族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4)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調推動本市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
(5)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本市民族鄉村經濟、清真食品行業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發展。開展民族鄉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分析研究工作。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7)指導本市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援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院校。負責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8)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民族宗教委機關內設辦公室等12個處室;所屬北京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中心等5個事業單位。
2.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設立情況
市民族宗教委依據部門“三定”方案和自身職責,結合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設置了2021年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與部門職責任務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具體目標設立情況如下:
一是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進一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二是堅持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助力民族地區加快發展。三是支援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着力解決宗教領域突出問題。四是堅持依法治國,進一步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準。五是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繼續保持民族宗教領域“零感染”,加強《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的宣傳教育,推動條例順利實施、落實到位。六是堅守安全底線,全力維護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七是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首都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當年預算執行情況
2021年預算數13,954.46萬元,支出數13,570.23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7.25%。
(三)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1.産出完成情況分析
(1)産出數量
年初預算項目數17個,根據工作實際開展情況進行調整,年末項目完成數20個。
(2)産出品質
根據全年重點工作任務安排,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宗教中國化”兩條主線,將慶祝建黨100周年全面融入到各項工作中;在全國率先成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中心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中心;圓滿完成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會演組織保障工作;做好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相關工作;組織召開了北京市委民族工作會議和北京市宗教工作會議,不斷開創北京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3)産出進度
2021年預算執行率97.25%,個別項目産生結餘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疫情防控、工作計劃調整等情況。
(4)産出成本
部門預算數13,954.46萬元,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計劃調整等實際情況,及時對個別項目預算進行調整壓減,實際執行數13,570.23萬元。
2.效果實現情況分析
(1)社會效益
一是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得到深入開展,進一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二是推進民族鄉村振興,民族地區發展不斷加快。三是宗教團體自身能力建設不斷加強,宗教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明顯提升。四是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準進一步提升,各項改革落地落實。五是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常抓不懈,全力實現民族宗教領域“零感染”。六是堅守安全底線,全力維護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七是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首都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臺階。
(2)服務對象滿意度
在市級行政機關綜合滿意度調查中,社會公眾和服務對象對市民族宗教委重點工作評價較高,市民族宗教委綜合滿意度高於平均分值。
(四)預算管理情況分析
1.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性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內部管理。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領導幹部主動率先垂范,工作機制不斷建立健全,建立單位內部控制體系,編制《內部控制規範手冊》。二是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制定了《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預算管理辦法》等預算資金管理、績效管理、資産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三是通過制度約束規範資金支出,強化資金管理,不斷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和資金使用的公開透明性,保障部門職能履行與預算執行。
(2)資金使用合規性和安全性
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預算,加強相關經費執行管理。深化“零基預算”理念,編實編細部門預算,把預算管理作為過緊日子的重要抓手,做到從嚴從緊、有保有壓。在預算編制執行、政府採購、資産配置等日常工作中,挖掘節支潛力,建立厲行節約長效機制。
(3)會計基礎資訊完善性
財會管理制度健全,加強會計機構建設,提高會計人員業務水準,強化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規範會計基礎工作。
2.資産管理
市民族宗教委固定資産配置嚴格按照《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日常辦公設備配置標準》等相關標準執行,從嚴控制辦公設備配置。建立健全資産管理機制,對固定資産定期進行全面清查盤點,檢查固定資産的保管、使用、維護情況,核對固定資産實有數量與賬面數量,確保資産保存完整、配置合理、賬實相符。
3.績效管理
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加強財政預算績效管理,2021年市民族宗教委制定印發了《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預算績效管理實施辦法》,首次實現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設定全覆蓋,對預算項目實行全流程績效管理。
4.結轉結餘率
2021年度部門年末結轉結餘率為2.83%。
5.部門預決算差異率
2021年部門年初預算數11,098.23萬元,2021年決算支出數13,570.23萬元,2021年部門預決算差異率22.27%,主要原因:決算新增北京市民委接待服務中心、北京市回民殯葬管理處等單位。
(五)總體評價結論
1.評價得分情況
按照2021年部門整體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分表,績效評分為93.51分,其中當年預算執行情況為19.45分,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為56.50分,預算管理情況為17.56分。
2.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預算績效工作隊伍力量有待充實,進一步提升部門預算績效意識。
(六)措施建議
不斷加強預算績效工作,提升項目精細化管理水準。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