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財政局是負責本市財政收支、財稅政策、財政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執行。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2)擬訂本市財政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全市收入形勢,參與制定重大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對經濟運作實施調控和綜合平衡本市財力的建議。擬訂並執行市與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3)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本市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市級政府預決算公開。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本市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預算評審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起草本市有關稅收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的建議,參與制定關稅政策的相關研究工作。
(5)按分工負責本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6)組織制定本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庫業務,負責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
(7)擬訂本市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承擔市級部門行政執法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定編工作。
(8)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本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各區政府債餘額限額計劃。依法依規擬訂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市的貸款業務。對本市金融機構實施財務監管。
(9)牽頭編制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本市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10)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産管理相關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的管理。
(11)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承擔北京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有關工作。
(12)負責管理本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産評估有關工作。
(13)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研究完善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議。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市財政局共設32個內設機構,12個直屬事業單位。2021年度納入部門決算編報範圍的單位為局本級,下屬2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財政局本級行政、北京市財政局本級事業。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340人,實有人數304人;事業編制514人,實有人數32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43068.10萬元,比上年增加1777.85萬元,增長4.3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1338.17萬元,比上年增加3559.48萬元,增長9.4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1321.6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6%;其他收入16.5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0229.98萬元,比上年增加2708.17萬元,增長7.22%,其中:基本支出24352.0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0.53%;項目支出15877.9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9.47%。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1329.66萬元,比上年增加3422.53萬元,增長9.03%。主要原因:落實人員正常調資等有關政策,增加人員經費預算;落實財政部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新增重點工作專項經費預算;2020年因疫情註冊會計師等會計考試暫停,2021年疫情緩解恢復考試,增加經費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150.5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5769.7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09%;教育支出16.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61.1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13%;衛生健康支出1903.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7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35769.7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8.47萬元,下降0.55%。其中:
"財政事務"(款)2021年度決算35769.7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98.47萬元,下降0.55%。主要原因: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和非緊急非必需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6.0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68.31萬元,下降91.2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16.0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68.31萬元,下降91.28%。主要原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減少現場培訓,以網路培訓為主,減少預算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461.1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7.17萬元,下降3.8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2461.1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97.17萬元,下降3.80%。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基數調整及人員變動,嚴格按標準執行,減少預算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903.6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84.67萬元,增長4.6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1903.6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84.67萬元,增長4.65%。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基數調整及人員變動,增加預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4352.0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0.52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25.78萬元減少195.2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49.40萬元減少149.40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防控影響,2021年未按計劃組織實施因公出國(境)項目。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2.26萬元減少12.19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繼續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貫徹中央及北京市委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縮"三公"經費,同時受疫情影響,2021年相關接待事務減少。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相關單位調研工作餐費。公務接待5批次,公務接待2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30.4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64.13萬元減少33.6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30.4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64.13萬元減少33.68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繼續落實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控公務用車使用,減少支出。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維修15.6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5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29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788.05萬元,比上年減少13.33萬元,減少原因:嚴格落實各項管理規定,嚴控各項經費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0307.4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02.0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9505.4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884.0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7.3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537.7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4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32台,729.9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570.0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8.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指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