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主要職能。
(1)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2)擬訂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等政策,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産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3)指導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本市統一的應急管理資訊系統,負責資訊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資訊資源獲取和共用機制,依法統一發佈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本市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本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本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産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各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本市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本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市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安全生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産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市工礦商貿生産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産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産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指導本市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本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資訊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承擔市安全生産委員會、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機構情況。
2021年末,我局決算單位共有5個,包括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本級)、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集中核算、北京市安全生産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應急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集中核算包括:北京市安全生産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資訊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12350)舉報投訴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督查事務中心,以上4個均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人員構成情況
2021年底編制數562人,年末實有人數為535人。其中行政編制247人,實有人數236人;事業編制315人,實有人數29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62058.62萬元,比上年減少1814.25萬元,下降2.8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60306.36萬元,比上年增加705.48萬元,增長1.1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7562.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45%;事業收入45.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7%;其他收入2698.4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4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4665.20萬元,比上年減少6207.36萬元,下降10.20%,其中:基本支出20228.9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7.01%;項目支出34436.2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2.99%。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9016.42萬元,比上年減少2068.66萬元,下降3.39%。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應急管理、培訓等項目工作受影響不能如期開展。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1807.5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85.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城鄉社區支出154.7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51065.1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5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21年度決算585.6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73.74萬元,下降38.96%。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1年度決算585.6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73.74萬元,下降)38.96%。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部分培訓取消。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度決算2.0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48萬元,下降54.8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1年度決算2.0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48萬元,下降54.87%。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離退休公用經費支出減少。
3、"城鄉社區支出"2021年度決算154.7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54.71萬元,增長100%。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1年度決算154.7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154.7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的北京市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應用支撐平臺項目。
4、"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2021年度決算51065.1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552.14萬元,減少8.18%。其中"應急管理事務"2021年度決算42797.4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696.94萬元,減少38.14%;"森林消防事務"2021年度決算7767.7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355.20萬元,減少30.16%;"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2021年度決算500.0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500.0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我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進一步壓縮一般性支出,增加的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為支援河南救災。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0228.9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7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44.09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67.49萬元減少123.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8.6萬元減少48.6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因疫情影響,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0.42萬元減少0.42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因疫情原因,未發生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244.0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318.47萬元減少74.3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202.37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一致。2021年購置1輛,車輛購置費202.3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41.7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16.10萬元減少74.38萬元,主要原因:加強管理統籌車輛使用,燃油費和維護費均有下降。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5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4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6.3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9.37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5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8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53.06萬元,比上年增加67.71萬元,增加原因:人員的增加,導致2021年日常公用經費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5455.7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137.8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2317.9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775.3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0.3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006.0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2.3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55台,2596.2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5255.33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科學技術支出:反映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1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於自然災害防治、安全生産監管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