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簡稱市園林綠化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加挂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綠化辦)牌子。市園林綠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園林綠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園林綠化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園林綠化及其生態保護修復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計劃、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本市園林綠化生態保護修復、城鄉綠化美化和植樹造林工作。組織實施園林綠化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公益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擬訂防沙治沙規劃和建設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草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林業和濕地生態補償工作。
3.負責本市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林木、綠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
4.組織制定本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公園、綠地、森林、濕地和各類自然保護地建設標準和管理規範,擬訂林業産業相關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園林綠化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級(含)以上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5.負責本市公園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公園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公園建設和管理。負責公園、綠地資源調查和評估工作。
6.負責本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
7.負責監督管理本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承擔世界自然遺産申報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申報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産。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8.負責推進本市園林綠化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工作。
9.研究提出本市林業産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相關發展規劃。負責林果、花卉、蜂蠶、森林資源利用等行業管理。負責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10.組織、指導本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産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品質。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1.依法負責本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負責園林綠化的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
12.負責落實本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防火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本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3.擬訂本市園林綠化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相關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推廣。負責園林綠化信息化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林業碳匯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負責園林綠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4.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評比表彰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佈置工作。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市園林綠化局要切實加大本市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綠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首都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
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聯絡處、義務植樹處、規劃發展處、生態保護修復處、城鎮綠化處、森林資源管理處、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處、自然保護地管理處、公園管理處、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處、防治檢疫處、行政審批處、産業發展處、林業改革發展處、科技處、應急工作處、計財(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團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2021年部門決算共有33家單位,包括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本級、北京市林業工作總站、北京市林業種子苗木管理總站、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執法監察大隊、北京市林業保護站、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自然保護區管理站、北京市水源保護林試驗工作站、北京市林業勘察設計院、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幹部學校、北京市園林綠化宣傳中心、北京市蠶業蜂業管理站、北京市林業基金管理站、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資訊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物資供應站、北京市林業碳匯工作辦公室、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直屬森林防火隊、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永定河休閒森林公園管理處、北京市京西林場、北京市大東流苗圃、北京市黃垡苗圃、北京市蠶種場、北京市八達嶺林場、北京市西山試驗林場、北京市十三陵林場、北京市共青林場、北京松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首都綠色文化碑林管理處、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管理事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60人,實有人數244人;事業編制1727人,實有人數1301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57281.05萬元,比上年增加39348.87萬元,增長18.0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07002.20萬元,比上年增加32836.09萬元,增長18.8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92717.2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1%;事業收入8645.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18%;其他收入5639.1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7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26994.03萬元,比上年增加59042.36萬元,增長35.15%,其中:基本支出56585.2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4.93%;項目支出170406.8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5.07%。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21829.83萬元,比上年183721.12增加38108.71萬元,增長20.74%。主要原因:增加了通州副中心綠化建設等基本建設項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6511.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1.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457.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4.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節能環保支出405.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3%;城鄉社區支出12377.1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01%;農林水支出150876.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5.48%;其他支出11798.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6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71.2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49.65萬元,下降67.74%。其中:“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71.2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149.65萬元,下降67.74%。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培訓等支出減少。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57.5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457.54萬元,增長100%。其中:“文物”(款)2021年度決算457.5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457.54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了十三陵林場娘娘庵修復工程項目。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524.7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21.75萬元,減少29.71%。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21年度決算524.7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221.75萬元,減少29.71%。主要原因:按照政策要求,2021年部分月社保減半繳納。
4.“節能環保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0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405萬元,增長100%。其中:“風沙荒漠治理”(款)2021年度決算40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40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了京津風沙源治理項目。
5.“城鄉社區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2377.1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7621.17萬元,增長160.24%。其中:“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1年度決算12377.1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7621.17萬元,增長160.24%。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了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智慧園林項目、北京市西山試驗林場北嶺大梁防火道路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6.“農林水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50876.625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5039.44萬元,增長19.90%。其中:2021年度決算150876.625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25039.44萬元,增長19.9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了城市綠心森林公園管理等項目。
7.“其他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1798.6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長11798.63萬元,增長100%。其中:“其他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11798.63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長11798.6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重大活動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1969.7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城鄉社區支出31969.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35400.5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31044.4萬元,增長712.68%。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35400.59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31044.4萬元,增長712.68%。主要原因:年中安排了路縣故城遺址公園先行啟動區一期園林綠化建設工程、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綠化示範段園林綠化工程、京津風沙源治理等基本建設項目。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9682.0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3個行政單位、5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5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19.28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571.55萬元減少152.2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62.1萬元減少62.1萬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未發生因公出國事項。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3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7.02萬元減少6.7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公務活動減少。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園林綠化交流接待。公務接待19批次,公務接待66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418.96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502.43萬元減少83.4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178.1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90.03萬元增加88.09萬元。主要原因:由於機構改革,增加更新3輛執法執勤用車,2021年購置(更新)7輛,車均購置費25.4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240.8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412.40萬元減少171.56萬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影響,因公用車減少。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7.5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0.8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9.6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2.85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8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3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15.63萬元,比上年減少256.66萬元,主要原因: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森林公安局轉隸,不再通過市園林綠化局上報預決算。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0549.0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028.1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5166.0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5354.7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6410.8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2.2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3367.8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6.4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共有車輛345台、共計7890.6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5台(套)、共計13426.8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9台(套)、共計7397.43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446.65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務支出。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10.節能環保支處反映政府節能環保支出。
11.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
12.農林水支出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
13.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劃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1.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2.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3.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