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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0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0-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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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監察委員會是黨統一領導下的反腐敗工作機構。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北京市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下設4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行政、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事業、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和大興警示教育基地。

  (二)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20年預算主要圍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市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發揚改革創新精神,堅持首善標準,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協助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實現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打造忠誠擔當的紀檢監察鐵軍,為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的系列重大工作任務提供資金保障。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20年收入預算47393.06萬元,比2019年37601.24萬元增加9791.82萬元,增長26.04%。其中:財政撥款45896.17萬元,比2019年33851.06萬元增加12045.11萬元;增加主要原因:新增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大興警示教育基地。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1496.89萬元,比2019年增加1496.89萬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結轉涉密事項資金;其他資金0萬元,比2019年3750.18萬元減少3750.18萬元,主要是2019年工程建設歷史遺留項目資金,2019年已全部上交財政。

  2020年支出預算47393.06萬元,比2019年37601.24萬元增加9791.82萬元,增長26.04%。基本支出預算19613.8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1.38%,比2019年14386.38萬元增加5227.45萬元,增長36.34%。增加的主要原因:按照監察體制改革工作部署,轉隸人員工資從市紀委機關統一發放。項目支出預算27779.23萬元,比2019年23214.85萬元增加4564.38萬元,增長19.66%。增加主要原因:新增一個事業單位大興警示教育基地。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涉密。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行政、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事業、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和大興警示教育基地等4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43.81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71.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45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50萬元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中央和市委有關規定,按照從嚴從緊原則,進一步壓縮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市紀委市監委機關赴國(境)外開展考察學習交流等費用。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19.95萬元,與2019年持平。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代表團來京學習考察等公務接待活動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478.8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162.86萬元,比2019預算數232.99萬元減少70.13萬元,主要原因:結合機關公務車使用情況,2020年擬更新公務用車減少,故所需經費有所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3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65.6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8.7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9.74萬元,其他41.86萬元。比2019預算數312.17萬元增加3.83萬元,主要原因為車輛實有數增加。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535.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737.6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797.8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0年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部門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行政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本級事業、昌平警示教育基地和大興警示教育基地3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89.41萬元。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42個的54.7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5202.99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95.89%。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涉密項目除外)。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五)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111台,2253.0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9台(套),金額共計4139.3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金額共計431.53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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