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預算編制單位19個,包括局機關和15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及3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部門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依法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制定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組織擬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障體系。擬訂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本市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研究擬訂積分落戶管理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範並組織落實。擬訂外國人來京就業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統籌擬訂本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與市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全市社會保障卡的發行、運用和管理工作;市醫保局負責制定社會保障卡在醫療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標準規範,並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同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的電話諮詢服務,統一納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諮詢服務平臺,市醫保局負責做好相關政策的培訓、群眾意見建議及投訴舉報的辦理工作。兩部門應當建立工作機制,做好資訊共用和政策銜接等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在編人員241人;事業編制在編人員1020人;聘用人員414人。離退休人員616人,其中:離休15人,退休601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總體情況
2020年收入預算120760.27萬元,比2019年132752.03萬元減少11991.76萬元,減少9.03%,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機構改革部門職責和人員數量發生變化造成經費相應減少,同時貫徹市委、市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實施經費需求壓減。其中:財政撥款100415.96萬元、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2476.43萬元、事業收入(不含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157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3萬元、其他收入10896.47萬元、使用結餘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2964.56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3846.85萬元。
(二)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20年支出預算120760.27萬元,比2019年132752.03萬元減少11991.76萬元,減少9.03%,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機構改革部門職責和人員數量發生變化造成經費相應減少,同時貫徹市委、市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實施經費需求壓減。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58853.85萬元,比2019年59817.29萬元減少963.44萬元,減少1.61%,主要是由於機構改革人員數量發生變化造成經費相應減少。
2、項目支出預算61903.42萬元,比2019年72929.74萬元減少11026.32萬元,減少15.12%,主要是由於機構改革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造成經費相應減少及壓減經費開支。
3、事業單位經營支出3萬元,比2019年5萬元減少2萬元,主要是由於我局所屬事業單位減少了對外經營收入。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0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做好工資收入分配及信息化建設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本級、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北京市幹部度假療養中心、北京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實驗技工學校、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6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0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3.96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0.2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179.45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185萬元減少5.5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縮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加強社會保險管理,提升社會監督能力;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促進勞動關係服務指導能力;推進"網際網路+人社"一體化服務體系;推動"一帶一路"建設,拓寬人才交流渠道;加強博士後國際化交流,促進我市科技創新能力;統籌促進我市城鄉就業政策,穩步推進我市就業工作;完善城鄉養老社會保障等相關制度;按照中央有關單位要求隨團出訪;開展社會保障國際合作項目等相關公務活動和境外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1.07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2.46萬元減少1.3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人力社保相關人員來我局考察、調研餐費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33.4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16.28萬元,比2019預算數14.46萬元增加1.82萬元,主要原因:2020年採購公務用車型號與2019年不同造成公務用車購置費增加。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17.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50.1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3.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27萬元,其他21.5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比2019預算數122.29萬元減少5.1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等要求,進一步壓縮公務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1542.0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812.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1559.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6170.51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2833.7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2006.51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職業能力建設指導中心、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等4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832.2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4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250個的25.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7420.58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76.6%。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有車輛93台,2150.9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12台(套)、19542.6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台(套)、1254.06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