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74號),設立北京市體育局。機關內設機構10個,包括辦公室、法規宣傳處、群眾體育處、競技體育處、青少年體育處、體育産業發展處(北京市體育市場管理辦公室)、科技教育處、規劃建設處、財務處、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北京市體育局有直屬事業單位25個,分別為北京市先農壇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木樨園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射擊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蘆城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什剎海體育運動學校、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北京市航空運動學校、北京棋院、北京體育職業學院、北京市游泳運動學校、北京市體育專業人員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局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北京市社會體育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局資訊中心、北京市體育科學研究所、北京市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北京市冬季運動管理中心、體育博覽雜誌社、北京市國際體育交流中心、北京市體育服務事業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北京武術院、北京市體育總會秘書處、北京市網球運動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
2.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協調本市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3)統籌規劃本市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4)統籌規劃本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5)統籌規劃本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體育産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引導和扶持體育産業,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7)指導、管理本市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臺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8)組織開展本市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9)主辦、承辦重大體育賽事活動。
(10)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本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11)負責全市性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
(12)依法對本市體育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體育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體育局部門行政編制84人,實際84人;事業編制3712人,實際2797人;聘用人員(公安系統文職人員、公安系統輔警人員、公安系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73人。
離退休人員1369人,其中:離休30人,退休1339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0年收入預算216,088.32萬元,比2019年215,232.95萬元增加855.37萬元,增長0.4%。其中:財政撥款168,481.02萬元,比2019年186,599.49萬元減少18,118.47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4,722.54萬元,比2019年3,690.37萬元增加1,032.17萬元。其他資金42,884.77萬元,比2019年24,943.1萬元增加17,941.67萬元,其中: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340.77萬元,比2019年382.18萬元減少41.41萬元;事業收入(不含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2,023.74萬元,比2019年2,101.34萬元減少77.60萬元;其他收入356.63萬元,比2019年266.73萬元增加89.9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40,163.63萬元,比2019年22,192.84萬元增加17,970.79萬元。
(二)支出預算説明
基本支出預算83,270.9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8.54%,比2019年76,560.59萬元增加6,710.37萬元,增長8.76%。主要原因:因人員正常晉級晉檔及落實國家有關工資政策;在職人員人數較上年增長。
項目支出預算132,817.36萬元,比2019年138,672.37萬元減少5,855.01萬元,下降4.22%。主要原因:冰上項目訓練基地建設經費、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參賽經費等一次性項目預算本年度不再安排。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之年,是"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科學謀劃新時代首都體育發展關鍵之年,是東京奧運會、第十四屆全國冬運會舉辦之年。主要是北京市冰雪運動項目備戰冬奧訓練經費、競技體育夏季運動訓練經費、群眾體育北京市體育大會、北京市"和諧杯"乒乓球比賽、公園半程馬拉松北京公開賽、夜間群眾體育賽事活動、百隊杯足球賽、北京市民快樂冰雪季、體醫融合協同創新、全民健身科學大講堂等科學健身指導、青少年U系列冠軍賽、傳統項目學校系列比賽、青少年後備人才訓練營、中國網球公開賽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體育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25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15.26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63.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473.02萬元,與上年持平;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優秀運動隊出國訓練比賽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43.08萬元,與上年持平;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業務開展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99.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9預算數41.67萬元減少41.6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99.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93.1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1.7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9.63萬元,其他24.6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比2019預算數220.89萬元減少21.73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無新購車輛,同時落實車改政策,車輛運作維護費相應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體育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0,192.5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7,522.4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7,181.9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5,488.0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體育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1,8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1,85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體育局部門北京市體育局本級行政、北京市體育局本級事業等2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體育局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北京市社會體育管理中心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87.7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體育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19個,佔本部門全部預算項目220個的99.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3,363.85萬元,佔本部門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99.9%。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9年底,北京市體育局共有車輛111台,3,274.2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6台(套),6,253.0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8台(套)、2,206.48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要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全民健身實施計劃:指政府為推進全民健身工作的具體開展,而制定的包含目標、任務、措施、保障等內容的工作計劃。其法律依據是國務院《全民健身條例》第二章第八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全民健身計劃。目前,國家和本市已經分別出臺《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和《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6-2020年)》。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