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發﹝2009﹞75號)及相關機構編制文件,市統計局內設機構23個,分別為:辦公室、法規處、設管處、綜合處、核算處、金融處、監測評價處、工業處、投資處、貿易外經處、服務業處、農村處、人口處、社會處、科技處、能源處、統計基礎處、財務處、人教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機關紀委、機關工會、離退休幹部處。下屬行政執法單位1個北京市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大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2個,即:北京市經濟社會調查總隊、北京市商業經濟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北京市統計局計算中心、北京市統計應用研究所、北京市統計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統計局宣傳中心、北京市統計數據管理中心、北京市統計局統計教育中心、北京市統計資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北京市統計調查能力建設中心。16個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分別是:北京市東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西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朝陽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豐台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石景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海淀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門頭溝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房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通州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順義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昌平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大興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懷柔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平谷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密雲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延慶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調查隊。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産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區縣地區生産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5.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旅游、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負責組織各區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資訊。
7.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訊和諮詢建議。
8.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各區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品質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9.依法協管區縣政府統計部門主要負責人;指導本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區縣政府統計部門由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10.負責擬訂本市統計資訊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健全並管理本市統計資訊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庫,組織制定各區縣、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作規則,指導區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1.承辦市政府和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統計局在職人員728人,聘用人員1人。
離退休人員220人,其中:離休7人,退休213人。
二、2020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0年收入預算53442.50萬元,比2019年48070.03萬元增加5372.46萬元,增長11.18%。其中:財政撥款52881.17萬元,比2019年47571.37萬元增加5309.80萬元, 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增加了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調查經費;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560.24萬元,比2019年417.83萬元增加142.4萬元, 主要原因是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項目經費增加;其他資金1.1萬元,比2019年80.84萬元減少79.74萬元, 主要原因是減少其他資金安排預算項目經費。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24982.1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6.75%,比2019年23453.79萬元增加1528.31萬元,增長6.52%,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2020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長。
2.項目支出預算28460.39萬元,比2019年24616.24萬元增加3844.15萬元,增長15.62%,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增加了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調查經費。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專項統計業務、統計管理、專項普查活動、其他統計資訊事務支出經費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用於開展統計調查業務和維持統計機關正常運轉而發生的各項支出。主要支出是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和圍繞人口、資源、環境等重點監測領域;市委、市政府關注的熱點問題;首都經濟和社會建設領域長期監測所開展的統計調查項目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統計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統計局本級、2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0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4.64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38.8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預算數58.92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58.92萬元持平;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各項統計業務的學習交流,借鑒國外統計領域成功經驗, 提升統計數據品質、數據對外發佈、統計數據應用分析等能力。
2.公務接待費。2020年預算數1.25萬元,與2019年預算數1.25萬元持平。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統計業務工作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04.4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24.37萬元減少24.37萬元,主要原因:沒有機動車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預算數104.4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8.5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8.83萬元,其他14.07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118.97萬元減少14.5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國家嚴格控制和壓縮一般性支出要求,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統計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8541.0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294.3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246.6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0年北京市統計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5175.82985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0年北京市統計局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海淀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大興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通州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朝陽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昌平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豐台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石景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延慶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懷柔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平谷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西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房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密雲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東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門頭溝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經濟社會調查總隊(本級)等17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209.62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0年,北京市統計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2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25個的17.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4362.7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5.6%。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0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統計局部門共有車輛56台,1036.4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7台(套),1036.4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資訊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指北京市統計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