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3.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4.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京的安全警衛工作。
6.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7.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8.負責本市公共資訊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9.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10.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監區醫療等場所。
11.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12.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資訊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13.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14.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産、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15.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公安局部門決算所屬單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特勤局以外的所有市局直屬單位31家,具體有:局機關,市局直屬總隊、局、處和直屬分局,北京市公安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北京警察學院等服務、教學單位。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833,542.82萬元,比上年減少82,107.59萬元,下降8.9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97,756.32萬元,比上年減少78,229.87萬元,下降8.9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91,371.0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2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645.2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8%;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5,740.0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7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03,141.62萬元,比上年減少62291.19萬元,下降7.20%,其中:基本支出562,873.6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0.08%;項目支出240,267.9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9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09,459.45萬元,比上年減少83,351.2738萬元,下降9.34%。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壓減2020年年初部門預算規模;二是2019年年中追加了部分重大活動安保和科技信息化建設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97,407.7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672,056.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4.28%;教育支出19,740.6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098.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78%;衛生健康支出30,454.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8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9,271.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2%;城鄉社區支出6,363.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0%;其他支出3,422.8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672,056.1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57,674.37萬元,增長9.39%。其中:
“公安”(款)2020年度決算672,056.1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57,674.37萬元,增長9.39%。主要原因:;一是受政策性因素影響,導致人員經費增加;二是根據公安業務工作開展情況,年中追加部分公安業務工作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9,740.6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710.10萬元,下降15.82%。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0年度決算17,400.1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669.45萬元,下降8.75%。主要原因:北京警察學院年中核減部分經費結餘。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2,340.4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040.65萬元,下降46.58%。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培訓支出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46,098.4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550.39萬元,下降1.1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43,188.1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550.67萬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根據我局在職和離退休人數,正常支付和繳納離休人員工資、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等支出。
“撫恤”(款)2020年度決算2,910.2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000.28萬元,增長52.37%。主要原因:我局依據相關規定,正常開展撫恤、慰問工作。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30,454.7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440.81萬元,下降7.4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30,454.7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440.81萬元,下降7.42%。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支出,正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9,271.4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9,271.41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19,271.4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9,271.4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新增部分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6,363.5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6,363.50萬元,增長100%。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0年度決算6,363.5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6,363.50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新增一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7.“其他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3,422.8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17,066.6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7,066.6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使用實有資金賬戶資金支出部分項目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我局2020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我局2020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58,855.5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8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511.76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2,313.46萬元減少3,801.7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49.9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55萬元減少105.04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因公出國(境)活動大幅減少。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結算2019年度赴德國、日本、越南等國家訪問發生的出國費尾款,主要是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7個、1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8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4.9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04萬元減少99.04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接待活動大幅減少。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全國其他省市公安業務單位學習考察用餐。公務接待14批次,公務接待48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8,456.8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2,054.46萬元減少3597.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5337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5337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實際更新需求,對老舊執法執勤車開展正常更新。2020年購置(更新)213輛,車均購置費25.0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3,119.8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6,717.46萬元減少3,597.63萬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加油費過路過橋、停車等支出減少。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3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80.8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71.1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37.79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14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4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74,932.84萬元,比上年減少6,336.25萬元,減少原因: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行綠色辦公,有效降低機關運作成本。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8,341.8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01,957.5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441.9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2,942.3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6,964.4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6.3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0,258.1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6.9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2,240台(含待報廢車輛66台),54,740.3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87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3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1,831.77萬元。
六、需要説明的事項
北京市公安局2020年部門決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關款、項級科目支出,已經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保密局確認為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在預算公開中予以剝離。同時,參照上級公安機關預決算公開口徑,未公開與項目支出相關的報表。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公安局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92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97.56%,涉及金額205,299.88萬元。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498.74萬元,評價得分87分,評價等級為“良好”;單位自評項目919個,涉及金額204,801.14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907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13個,評價在60(含)-80分0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0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警務資訊終端設備項目為北京市公安局部分直屬單位更新到達使用年限、存在故障無法修復的臺式電腦、攜帶型電腦、伺服器等警務資訊終端設備,以滿足公安網頁運作、指揮部門接處警、情報錄入、數據存儲、視頻編輯等業務工作所需。項目預算金額498.74萬元,實際執行498.74萬元,預算執行率100%,共計購置警務資訊終端設備1,158台。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為確保績效評價工作的客觀公正,我局委託第三方中介機構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一是組建評價工作組、遴選5名相關業務專家、績效管理專家和財務專家;二是按照相關要求進行了現場調研,收集相關資料並聽取項目單位的工作彙報,並對所收集的資料進行核實和全面分析;三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項目評價指標體系;四是召開專家評價會,由專家對該項目的績效情況進行評價和打分,並出具評價意見;五是匯總專家打分和評價意見,完成績效評價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經專家評議,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7.00分,其中:決策管理12.38分、過程管理20.90分、項目産出28.00分、項目效益25.72分,績效評價結果為“良”。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決策指標分析。項目對提高直屬相關單位公安網頁運作、指揮部門接處警、情報錄入、數據存儲、視頻編輯等業務工作效率具有積極意義。
2.過程指標分析。項目組織機構明確,項目整體組織架構較為合理,實施流程較為清晰,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3.産出指標分析。完成了1,158件(套)臺式電腦的採購工作,均已到位,並已完成驗收。
4.效益指標分析。提升了北京市公安局直屬單位的裝備配備水準和保障能力,提升日常辦公、行政審批、文字表格處理、110接處警、業務系統終端計算和演示等工作能力水準,保障了市局機關和直屬業務單位的辦公所需。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項目立項依據充分,績效目標較明確,實施方案細緻,執行過程規範,按照目標完成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效益效果明顯。但益指標支撐資料留存有待加強。
(六)有關建議
建議加強項目績效資料的歸集工作,準確反映項目實施效果,加強對項目實施效果的分析。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