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1995年5月10日成立,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申訴審查庭等18個審判業務部門,以及政治部、辦公室、監察室、法警支隊等10個綜合職能部門。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按法律規定管轄由其審理的第一審案件及轄區內人民法院的上訴、抗訴案件。負責審理轄區內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行政案件;涉及住所地在西城區的國家部委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北京市(含本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案件、破産案件;對轄區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提出的上訴或抗訴案件及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轄區集中了中央黨政領導機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直屬金融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特大型國有企業。社會、經濟、人文結構的獨特性,使各類訴訟案件呈現出"規格高、難度大、類型新"的特點。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決算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本級)一個單位的決算組成。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497人,實有人數472人;事業編制42人,實有人數31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35219.42萬元,比上年增加199.57萬元,增長0.5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4931.19萬元,比上年增加627.82萬元,增長1.83%,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4918.0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3.1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4085.49萬元,比上年增加792.56萬元,增長2.38%,其中:基本支出26039.0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6.39%;項目支出8046.4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3.6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5206.28萬元,比上年增加192.19萬元,增長0.55%。主要原因:編制內實有人數增長,相關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4072.3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31017.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1.03%;"教育支出"10.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44.4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83%;"衛生健康支出"1400.0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31017.3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29108.59萬元增加1908.76萬元,增長6.56%。其中:
"法院"(款)2020年度決算31017.3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29108.59增加1908.76萬元,增長6.56%。主要原因:因新招錄行政人員而增加人員經費等。
2、"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0.5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31.94萬元減少21.39萬元,減少66.9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10.5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31.94萬元減少21.39萬元,減少66.97%。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要求,壓縮了相關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644.4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2112.16萬元減少467.76萬元,減少22.1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1609.8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2072.16萬元減少462.33萬元,減少22.31%。主要原因是:年中編制內人員調離,社會保障經費預計數和實際發生數出現差異。
"撫恤"(款)2020年度決算34.5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40萬元減少5.43萬元,根據實際情況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400.04萬元,比年初預算1518.90萬元減少118.86萬元,減少7.8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1400.04萬元,比年初預算1518萬元減少118.86萬元,減少7.83%。主要原因是:按醫保費率下調政策要求,醫保經費支出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6039.0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9.80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80.72萬元減少100.9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持平。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4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3.19萬元減少12.7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政府有關"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招待規模,壓縮接待標準,減少招待費開支。2020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在審判工作中涉及的國內司法交流活動等。公務接待23批次,公務接待20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79.3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67.53萬元減少88.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持平。2020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79.3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167.53萬元減少88.17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要求,壓縮了相關經費。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5.6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2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41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7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827.04萬元,比上年增加129.76萬元,增加原因:編制內實有人數增長,相關經費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88.2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65.7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22.5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66.8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2.5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4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79台,2870.8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2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899.5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 "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一中院")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6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00%,涉及金額8,174.7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347.60,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0個、評價得分在60(含)-80分的0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的0個。單位自評項目15個,涉及金額7,827.1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4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1個、評價得分在60(含)-80分的0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的0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為了保障審判法庭的正常高效有序運作,實現所有信息化系統正常運轉,各終端設備運作無故障,保證信息化系統數據和設備的安全,全面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保證法院網路辦公業務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一中院向北京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申請信息化運維費,用於一中院網路系統運維服務工作。
項目的實施主體是一中院,項目組織管理部門為一中院資訊技術科,項目資金管理部門為一中院財務科。
信息化運維服務主要圍繞北京法院審判管理系統、數字法庭、執行相關係統、網上辦公系統、三位一體系統、伺服器、存儲技術運維、視頻安防監控設備、網路及安全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終端維護、運維服務管理這11個方面,整合維護信息化系統,提高資訊網路的穩定性和安全性,為法院司法審判和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具有業務針對性的工作流轉和資訊支援服務,確保審判工作順利開展。
一中院採用運維服務外包形式,將信息化運維項目工作委託給第三方單位,通過招投標方式找到性價比較高的服務方,細化服務內容,明確驗收彙報的節點及內容,對服務方的服務成果進行嚴格把控。截至2020年12月20日,該項目實際使用資金347.604000萬元,項目預算執行率為100.00%。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中院建立了績效跟蹤監控管理機制,重視對預算項目執行的全過程、全方位監控,積極跟蹤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執行是否到位,定期採集績效執行資訊,匯總分析各項績效指標階段性完成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重點預算項目執行情況和建設情況進行抽查了解,加大績效監控力度,定期通報項目執行進度情況。同時針對薄弱環節找差距、抓整改、重檢查。對各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項目核查分析對比,加強績效評價與項目資金安排的銜接,積極探索構建保持績效督查的常態化、制度化的工作機制,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落實,2020年按照市財政績效跟蹤及項目成本績效分析工作要求,在切實抓好相關工作的落實和執行的基礎上,完成本年度財政支出績效自評表及信息化運維費績效分析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20分,評價得分17.30分。
項目績效目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符合社會及行業的現實需求,項目申報文本內容完整,績效目標明確,指標不夠細化、量化程度不到位,不利於過程監管、後期考核驗收和品質管理。從技術性、經濟性、安全性角度考慮,建議法院設置信息化管理機構,自己做運作維護。
項目過程方面。該指標分值20分,評價得分18.60分。
項目單位預算管理比較規範,資金到位足額及時,具備基本的業務和財務管理制度,但有待完善,合同管理有待加強,管理機構健全,分工明確。
項目産出方面。該指標分值40分,評價得分37.40分。
項目的成本費用控制在預算範圍內,項目産出、效果均達到預期目標,預期目標完成情況較好。
項目效益方面。該指標分值20分,評價得分17.70分。
項目實施後,基本保障了一中院資訊系統穩定持續運作,為信息化業務應用提供有力支撐,保證信息化系統數據和設備的安全,全面提高了法院審判工作效率,有效推動法治信息化建設。但在評價過程中發現,部分人員移動辦公已在實際工作中不可或缺,用戶意見反映保障不足。
通過評價,項目綜合得分91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具體評分情況見下表。
專家評分匯總表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績效目標評價分析
(1)目標合理性分析
該項目績效目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符合一中院年度工作計劃,與一中院職能密切相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資訊系統運作維護工作管理辦法》(法辦發〔2008〕11號)和實際需求編制項目申報書,上報市財政核準批復。該項目目標適應了現實需求,具有明確的可實現性和可操作性,但評價專家認為,項目申報文本內容較簡單,項目預算所報維護系統和具體執行系統匹配不夠明確,有待完善。
(2)目標明確性分析
該項目致力於保障一中院資訊系統穩定持續運作,為信息化業務應用提供有力支撐,保證信息化系統數據和設備的安全,全面提高法院審判工作效率,推動法治信息化建設,營造社會法治良好氛圍,更好的維護社會公眾利益。該項目將從業務工作支援維度出發,系統運作保障以案件審判和執行工作為主線,通過案件資訊的流轉貫穿立案、審理、歸檔、執行、信訪等環節,並結合不同終端、設備以及審判活動涉及的各類人員角色、工作場所為法院司法審判和執行工作的開展提供具有業務針對性的工作流轉和資訊支援服務,確保審判工作順利開展。評價專家認為項目單位應根據該項目總體績效目標設定具體績效指標,細化分解項目具體工作任務及考核明細要求,對績效目標管理具有良好的指導性及可操作性,績效考核指標設置注重考核數量要求同時關注效率和品質標準。
2、項目績效控制評價分析
(1)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分析
2020年一中院信息化運維費項目共安排資金347.604000萬元,全部為市財政資金,於2020年上半年撥付到位,項目資金到位及時,到位率100.00%。截至2020年12月20日,項目實際支出347.604000萬元,無結餘資金,項目預算執行率為100.00%。該項目財政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嚴格按照項目預算申報的內容和標準審核支出。
項目財務管理工作主要參照一中院制定的單位日常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為科學合理使用項目資金提供了制度保障。一中院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政府會計準則》的規定對信息化運維費項目進行核算,遵循專款專用、公開公正、勤儉節約原則,嚴格履行相應財務開支審核審批流程,專款專用,無擠佔、挪用、虛列支出等現象,資金管理、使用比較規範。
(2)項目組織情況分析
一中院採用運維服務外包形式,將信息化運維項目工作委託給第三方單位,通過招投標方式找到性價比較高的服務方,細化服務內容,明確驗收彙報的節點及內容,對服務方的服務成果進行嚴格把控,完成年度內工作內容後到財務部門履行結算手續。項目資金支出按照一中院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逐級審批,專項資金支出層層把關核簽,嚴格控制了項目資金的支出和使用。
(3)項目管理情況分析
一中院細化服務內容,明確驗收彙報的節點及內容,對服務方的服務成果進行嚴格把控,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信息化運維的日常工作規範、工作流程、運維效果等監督考核,指導項目建設工作的開展,實現相關係統零中斷;完成運作監控、狀態檢查,不定期進行程式更新,對系統進行配置管理、版本管理、問題處理,完成系統的人員許可權配置、角色調整、部門調整,後臺資訊修改等,針對系統的需求管理、維護支援、應用推廣等。項目有關人員按照以上制度控制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潛在的問題及風險,並做好管控工作。
財務部門定期對項目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管,嚴格按照項目申報的內容和標準審核項目預算支出情況,嚴禁"低報高用"和"甲報乙用"的情況發生。項目管理制度健全。
3、項目産出及效果評價分析
(1)項目經濟性分析
項目申報時,一中院能夠結合運作維護工作重點,進行全面的調研,科學、合理地提出資金預算申請,做到不少報、不漏報、不虛報。一中院在執行項目預算時能夠將項目成本控制在項目預算範圍內。項目預算資金支出嚴格按照一中院財務制度相關規定執行,沒有擠佔、挪用、虛列支出、無預算支出和其他資金損失浪費的現象。項目實施的經濟性較好。
(2)項目效率性分析
一中院信息化運維費項目按照合同約定本期服務應在2020年度結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本期服務工作。
運維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一中院績效考核制度和運維日常基本管理規範等相關管理規定開展運維工作,服務商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記錄,一中院運維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並不定期抽查運維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整改,嚴把品質關。期末,由運維管理部門按照合同規定品質要求對運維成果進行驗收。
(3)項目效益性分析
①項目預期目標完成情況。
2020年度,一中院運維工作主要包括:
北京雲法庭系統上線:為應對疫情,保障審判工作正常進行,一中院積極響應高院政策,迅速上線"北京雲法庭"系統,進行線上審判,線上談話,使當事人足不出戶也可進行案件辦理,做到讓當事人和法官少跑路,資訊多跑路,讓各庭室幹警的庭審業務做到"不停擺,不斷線"。
網上保全系統應用:疫情期間,一中院為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一中院充分運用"網際網路+"思維,借助網路資訊技術,圍繞"服務人民群眾、服務審判執行、服務決策管理"三條主線,完善網上保全服務系統,實現財産保全服務便捷化、信息化及規範化三大目標,形成網際網路一站式平臺。極大的便利了當事人及代理人,大幅度提高了保全辦理的效率。
電子卷宗深度應用:根據市高院機關於2020年6月15日起在管轄權異議上訴案件和一、二審民商事、行政案件中試行開展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工作模式的通知,一中院作為試點單位大力推廣電子卷宗上訴移送至北京市高院人民法院。
新檔案系統上線:2020年根據北京市高院的要求,一中院上線了新檔案系統,與舊檔案系統並行使用。新檔案系統遷移了舊檔案數據,防止數據的丟失,優化了案件歸檔的要求,規範了庭室幹警的操作,方便了檔案室的審核,退回等操作。同時,優化了電子檔案借閱的功能,新增跨院借閱紙質和電子卷宗,方便法官卷宗的預覽。為"兩卷合一"奠定基礎。
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標應用:根據北京高院發佈的2020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細則的通知,針對一中院考核數據進行核算,並對考核細則進行深度的分析,為確保指標的順利完成編寫了各項指標操作指引,下一步為了提升目標責任制的考核指標,會聯合各個部門針對各指標進行統一培訓,配合各部門即時核查指標數據。
推進"六專四室"監控升級和一鍵報警系統建設:2020年3月底同時開展"六專四室"監控升級和一鍵報警系統的調研工作,4月啟動項目建設流程,5月完成了一中院監控盲區排查,依據招標代理公司確定的最終結果,與中標公司簽訂保密協議、施工合同,並會同需求部門確定了最終建設點位和具體需求,並啟動施工工作,於8月完成項目驗收工作。本次監控升級共增加監控點位32個,完成一區35間法庭和談話室的一鍵報警系統建設安裝部署。
離任人員資訊庫上線:2020年5月初完成離任人員資訊庫調研,6月3日共完成5版設計並最終確定樣式,截至6月30日初步完成開發,於10月完成開發並部署上線。
區塊鏈網上保全試點業務部署:網上保全區塊鏈試點業務部署工作於2020年9月完成,按業務部署需求安裝系統,並分配空間,配置地址,部署環境。
樓層交換機更換:一中院一區主樓各樓層交換機服役年限較久,大部分處於帶傷運作,已對一中院信息化辦公網路産生隱患,技術科前期對設備和配置進行調研和資訊梳理,於2020年7月對一中院一區主樓各樓層共計22台交換機進行更換,提升了一中院信息化網路環境支撐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機房動環部署:2020年10月完成一中院信息化機房的動環系統安裝調試工作,該系統上線後實現三路機房視頻監控、溫濕度感應實時監控,溫濕度偏離標準、漏水電話短信報警等功能,並在技術室安裝監控大屏,實現機房環境動態各節點實時監控,為一中院信息化設備穩定運作提供有效支撐。
②項目實施對社會的影響。通過信息化系統運作維護,使硬體設備可以持續正常發揮作用,資訊系統保持良好運作,維護了系統數據的準確性、安全性、完整性,為相關單位、人員、社會公眾應用系統業務和數據查詢業務提供強有力的支援。該項目的實施凸顯出良好的社會效益。
③項目可持續影響。信息化運維是延續性項目,通過持續的技術諮詢、運維管理、業務技術支撐、系統維護,讓已建成的資訊系統長期、高效、更好的發揮作用,保障一中院審判工作正常運作,逐步實現了法官辦案、當事人參與訴訟、法院工作管理和領導科學決策高效、便捷的服務目標。不斷的為業務應用以及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好的服務,保障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從而使得項目實施對社會産生持續性影響。
④服務對象滿意度。評價工作組向一中院下發了《滿意度調查表》,對項目預期服務對象進行滿意度調查,參與本次滿意度調查的共有27人,根據調查顯示,95.06%的受眾群體認為項目效果顯著,表示滿意,但有4.94%的受眾群體認為該項目應加強各公共區域網路印表機巡檢,及時發現問題,縮短處理時間,提高解決效率;應對現有個人辦公終端系統進行優化,提高系統運作速度,對於老舊,故障頻發的終端做好設備檢測工作,並配合院服務中心儘快完成設備維修與更換;應加快法庭視頻監控範圍無死角的實施工作。綜上所述,項目實施的服務對象滿意度達90%以上,整體達到預算目標。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主要經驗及做法
一中院逐步建立績效跟蹤監控管理機制,對預算資金績效運作過程實施全目標、全過程、全方位的監控,保證預算順利完成。項目申報時,一中院能夠結合工作重點,進行全面的調研,科學、合理地提出資金預算申請,做到不少報、不漏報、不虛報。依據市一中院現有相關規章制度,嚴格履行政府招投標流程,按照規定同中標服務商簽訂合同,根據預算批復和績效目標做好相關工作。財務部門定期對項目經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管,嚴格按照項目申報的內容和標準審核項目預算支出情況。項目資金支出按照一中院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逐級審批,專項資金支出層層把關核簽,嚴格控制了項目資金的支出和使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根據項目總體績效目標設定績效指標,細化分解了項目具體工作任務,對績效目標管理具有良好的支撐作用。同時針對薄弱環節找差距、抓整改、重檢查,年中對各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項目核查分析對比,積極探索構建保持績效督查的常態化、制度化的工作機制,有力地推動了各項工作落實。
2、存在問題
信息化運作維護工作目標不夠具體和細化,不利於過程監管、後期考核驗收和品質管理;
3、原因分析
部門項目負責人績效管理知識理論不夠系統,對項目績效管理體系研究不夠透徹,導致項目申報績效指標不夠具體細化;
(六)有關建議
1.應當做好全面的項目調研工作,強化細節管理;
2.嚴格執行有關項目合同管理規定,遵守合同相關簽訂流程,關注項目風險點,規範合同條款,完善相關合同規定,使合同條款切實有效控制項目風險,以達到風險管控目標。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一)會計審計及諮詢工作經費
(二)法院辦案業務費
(三)司法救助金
(四)審判區租金
(五)安檢工作經費
(六)審判工作經費
(七)業務裝備費
(八)辦案保障經費
(九)網路印表機購置尾款
(十)文印室列印設備更新尾款
(十一)審判法庭維修費
(十二)網際網路接入費
(十三)機房及網路電路租賃費
(十四)管道修繕工程
(十五)北京破産法庭基礎設施改造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