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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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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17號),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簡稱市民族宗教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內設辦公室(外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等12個處室。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預算單位包括機關本級及3個事業單位: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民族聯誼會和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辦公室。

  市民族宗教委部門職責:

  1、組織開展本市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2、督促檢查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3、參與擬訂本市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專項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推動民族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4、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調推動本市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

  5、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本市民族鄉村經濟、清真食品行業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發展。開展民族鄉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分析研究工作。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7、指導本市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援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院校。負責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8、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74人,實際71人;事業編制108人,實際64人。

  離退休人員164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161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9年,市民族宗教委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民族宗教工作,把各族群眾和信教群眾緊密團結在黨和政府周圍,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1、着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思想政治引領,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持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監督執紀。

  2、着力營造首都民族團結濃厚氛圍,深入實施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三年行動計劃,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九進"活動。組隊參加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3、着力促進民族經濟健康發展,加大對低收入民族村(戶)、山區民族村、少數民族特色村鎮的幫扶力度。鼓勵清真食品企業開展便民惠民活動。

  4、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準。持續開展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等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立法修訂工作。加強對各區民族宗教工作部門的培訓指導,加大行政執法力度。

  5、着力支援宗教界加強自身建設。全力做好2019年全市性宗教團體換屆工作。支援宗教界始終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

  6、着力解決民族宗教領域突出問題。

  7、着力維護民族宗教領域安全穩定。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消防安全、建築安全等各類隱患。積極做好新中國成立70周年慶祝活動、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亞洲文明對話大會等重大活動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9年收入預算6406.23萬元,比2018年5503.19萬元增加903.04萬元,增長16.41%。其中:財政撥款6257.58萬元,比2018年5353.69萬元增加903.89萬元,主要原因:增加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北京市代表團經費等;其他資金70萬元,比2018年60萬元增加10萬元,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和事業收入增加。統籌使用結餘資金、事業基金安排預算71.57萬元,比2018年42.28萬元增加29.29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7.08萬元比2018年47.22萬元減少40.14萬元,主要原因:可供繼續使用的上年結轉資金有所減少。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4465.4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9.70%,比2018年4064.51萬元增加400.90萬元,增長9.86%。主要原因:在職人員增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

  2、項目支出預算1940.82萬元,比2018年1438.69萬元增加502.13萬元,增長34.90%,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北京市代表團經費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項目支出預算1940.82萬元,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少數民族地區補助業務經費、第十一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北京市代表團經費、少數民族古籍編纂工作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及2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19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0.23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3.6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22.95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持平;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國際間民族宗教事務交往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10.30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10.59萬元減少0.2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三公經費支出。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民族宗教部門工作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46.9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17.21萬元,比2018預算數16.96萬元增加0.25萬元,主要原因:擬購置車型單價較去年有所提高;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29.7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5.5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9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43萬元,其他3.8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年預算數33.40萬元減少3.63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壓縮單位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69.0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5.5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23.5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11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36.9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6個的5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755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90.43%。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5381.25萬元,其中:車輛17台、326.8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台(套)、558.0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表中不含不予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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