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京政發〔2002〕24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將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整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的通知》(京政辦發〔2011〕56號),設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市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是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市城管執法局設辦公室、法制處(信訪處)、執法規劃處(研究室)、執法協調處、執法監督考核處、宣傳處(公共關係辦公室)、裝備財務處、專業執法指導處8個內設機構和政治部(設幹部人事處、隊伍建設指導處、機關黨委、工會),執法總隊、督察總隊、指揮中心、教育訓練總隊4個直屬行政執法機構,宣傳教育中心、科技資訊中心2個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關於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依法開展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的相關工作。
2.組織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督促檢查;負責向市、區縣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反映問題、通報情況。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決定賦予的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跨區域、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監督考核工作。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321人(其中:行政執法專項編制268人),實際297人;事業編制25人,實際8人。
離退休人員8人,其中:退休8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收入總計19120.57萬元,比2018年18981.72萬元增加138.85萬元,增長0.73%。其中:財政撥款18878.53萬元,比2018年18939.72萬元減少61.18萬元;其他資金242.04萬元,比2018年42.01萬元增加200.04萬元,主要包括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71.93萬元、非財政撥款結餘調整安排其他項目預算70.11萬元。
2019年支出總計19120.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4.56萬元,佔全年支出的54.52%,比2018年9898.88萬元增加525.68萬元,增長5.31%;增加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8696.01萬元,佔全年支出的45.48%,比2018年9082.84萬元減少386.83萬元,下降4.26%;主要是2019年綜合執法機構改革,根據業務整合有關要求安排項目支出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預算主要為城市管理執法履行職責安排的辦公用房租賃、城管熱線運作服務等機構運作保障經費,城管執法教育訓練、信息化運作維護、宣傳工作經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19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5.95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24.4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41.75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持平;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國(境)外短期培訓和其他因公出國(境)業務。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9.50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10.00萬元減少0.50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單位城管執法交流以及“請進來、走出去”專業領域合作培訓專家接待等。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44.7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25.89萬元,比2018預算數0萬元增加25.89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務用車管理規定更新購置車輛一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8.8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8.0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1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20萬元,其他2.45萬元;比2018預算數19.80萬元減少0.9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764.3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120.1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644.2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255.5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96.80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7個,佔全部預算項目46個的36.9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271.63 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74.19%。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0219.21萬元,其中:車輛19台,312.5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3台(套)、1457.0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項目支出預算:指部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第二部分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