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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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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負責審理轄區內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集體所有制財産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內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政治處、研究室、幹部科、組宣科、辦公室、法警大隊、八達嶺法庭、永寧法庭、沈家營法庭、環境資源審判庭、信訪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資訊技術科、監察室等24個職能部門和1個後勤服務中心。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行政編制192人,實際161人;事業編制7人,實際5人(已全部納入規範管理);聘用人員(法院聘任制審判輔助人員、聘用制警務輔助人員)75人。

  離退休人員56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54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9年收入預算11942.74萬元,比2018年9377.88萬元增加2564.86萬元,增長27.35%。其中:財政撥款10833.84萬元,比2018年9230.24萬元增加1603.6萬元,增加主要原因:2019年度新租用訴調對接中心投入使用導致公用經費預算增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導致人員經費預算增加;新錄用人員導致人員經費預算增加;新增訴調對接中心租金及信息化建設等項目導致項目經費增加。其他資金1108.9萬元,比2018年147.65萬元增加961.26萬元,增加主要原因: 結合2018年實際工作情況,結轉至2019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有所增加。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19年支出預算11942.74萬元,比2018年9377.88萬元增加2564.86萬元,增長27.35%。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8295.28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9.46%,比2018年7207.17萬元增加1088.11萬元,增長15.1%,增加主要原因:2019年度新租用訴調對接中心投入使用導致公用經費預算增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導致人員經費預算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3647.46萬元,比2018年2170.71萬元增加1476.75萬元,增長68.03%,增加主要原因:新增訴調對接中心租金及信息化建設等項目。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9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於辦案業務、審判區租賃、審判法庭維修、網路運作維護、訴調對接中心租金、訴調對接中心裝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設等項目。緊緊圍繞為審判執行工作服務的主線,切實履行財務保障職責,有效促進重點工作順利推進,為審判執行工作的高效開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逐步完善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建設,拓寬陽光司法範圍;加快訴調對接中心場所的建設,建立高效、便捷、同質的訴訟服務工作機制,以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審判法庭等業務裝備建設,為依法、規範辦案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本級一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7.14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4.8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7.2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7.6萬元,減少0.38萬元。主要原因: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三公”經費預算約束力,嚴格控制2019 年公務接待費預算規模。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系統內案件指導、會商及其他職能部門來訪人員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99.9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19.5萬元,比2018預算數0萬元增加19.5萬元,主要原因:結合審判執行工作需要和車輛實際情況,更新購置老舊囚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80.4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9.7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2.5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54萬元,其他14.5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年預算數84.65萬元減少4.23萬元,主要原因: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延慶區人民法院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三公”經費預算約束力,嚴格控制2019年公車運作維護費預算規模。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為1345.6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38.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62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578.1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為337.05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95.3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8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814.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32.07%。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105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3145.73萬元,其中:車輛38台,818.7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1台(套)、1138.1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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