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的職責,是通過審判活動,懲治一切犯罪分子,解決各類矛盾糾紛,維護轄區內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經濟秩序,保衛轄區內所有制財産、集體所有制財産,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二)部門機構設置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機構設置如下:辦公室、政治處(幹部科、組織宣傳科、綜合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廟城人民法庭、雁棲人民法庭、湯河口人民法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訴訟服務辦公室、涉訴信訪辦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隊、監察室、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事業單位)。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是行政單位,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國家審判權由各級人民法院統一行使,一切需要通過審判來解決的案件均須遵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管轄權、審判權等進行審判,任何其他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都無權進行審判。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220人,實際192人;事業編制15人,實際13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89人。離退休人員5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57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12955.86萬元,比2018年10121.44萬元增加2834.41萬元,增長28%。其中:財政撥款11633.2萬元,比2018年9619.33萬元增加2013.87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8年持平;其他資金1322.66萬元,比2018年502.11萬元增加820.55萬元,增長率163%,主要原因為結合2018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19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820.54萬元。
支出預算12955.86萬元,比2018年10121.44萬元增加2834.42萬元,增長28%,主要原因為2019年在編人數比2018年有所增加以及兩聘人員的人員人數有所增長,2018年項目資金結轉結餘。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範圍為:各審判業務法庭辦案業務、審判工作業務、機房及網路通信線路租賃等項目以及裝備支出、審判開庭視頻及網路支出、審判區租金、法院宣傳及培訓工作支出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本級)一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5.28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7.1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7.22萬元,比2018年減少0.38萬元。主要原因:按厲行節約精神,減少公務接待開支。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接待費用等。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28.0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28.0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42.9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2.9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92萬元,其他39.28萬元。比2018預算數134.81萬元減少6.74萬元,主要原因:按厲行節約精神,減少運維開支。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528.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528.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90.7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10.9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6個的31.2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30.56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7.38%。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200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6414.76萬元,其中:車輛43台,1271.2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0台(套)、543.1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646.35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