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本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是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確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總名額為781名,現實有代表755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為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務和開展活動提供服務和保障。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辦公廳、法制辦公室、內務司法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辦公室、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農村辦公室、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研究室、代表聯絡室和人事室等工作機構,下設預算工作委員會。2019年1月,北京市十五屆二次人代會決定設立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
2019年,納入本部門決算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兩家,包括: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本級、北京市人大代表服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252人,實有人數218人;事業編制113人,實有人數6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23149.55萬元,比上年增加2110.75萬元,增長10.0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1506.88萬元,比上年增加1563.11萬元,增長7.8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392.1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4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110.9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2%;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3.7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0842.63萬元,比上年增加3072.81萬元,增長17.29%,其中:基本支出12374.2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9.37%;項目支出8364.5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0.1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103.8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2624.00萬元,比上年增加2553.54萬元,增長12.72%。主要原因:根據人大履職工作需要而增加的經費投入。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738.7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8651.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93%;教育支出64.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52.2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00%;衛生健康支出570.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7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9年度決算18651.43萬元,比2019年初預算增加251.91萬元,增長1.37%。其中:
“人大事務”2019年度決算18651.4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51.91萬元,增長1.37%。主要原因:2019年追加部分基本經費預算用於發放工資獎金津補貼。
2、“教育支出”2019年決算64.4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87.47萬元,下降74.41%。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9年度決算64.4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87.47萬元,下降74.41%。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壓縮培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9年決算1452.2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09.38萬元,下降12.6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9年度決算1400.1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61.49萬元,下降15.74%。主要原因:市社保中心12月份養老保險未劃款。
“撫恤”2019年度決算52.11萬元,2019年年初無預算,主要原因:支付死亡人員撫恤金和喪葬費。
4、“衛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決算570.62萬元,比2019年初預算增加5.57萬元,增長0.99%,基本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374.2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80.22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70.14萬元減少89.9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151.7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80.45萬元減少28.70萬元。主要是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從嚴從緊控制因公出國(境)人數、範圍及規模,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與國外地方議會間的友好交流及立法培訓等方面。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1個、39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8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22.7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64.67萬元減少41.90萬元。主要是厲行勤儉節約,從嚴從緊控制公務接待費的支出。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內外事接待食宿費補貼及按規定向外賓贈送的外事禮品支出等。2019年內事公務接待批75次,597人次;外事公務接待12批次,151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505.7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525.02萬元減少19.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208.67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一致。2019年根據北京市公車管理有關規定購置公務用車5輛,車均購置費41.7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297.0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316.35萬元減少19.32萬元,主要是2019年嚴格公車使用管理,控制公車使用成本。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0.0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0.6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7.6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78.69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2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4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325.90萬元,比上年減少403.04萬元,減少原因:嚴格落實中央和北京市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格控制和壓縮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364.0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80.9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083.1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35.7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9.5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78.4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1.7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121台,3050.0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909.42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共5個,涉及金額2840.24萬元。其中對1個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對4個項目進行了簡易程式評價。5個項目的評價均分為93.94分,評價等級為優秀。從評價結果來看,納入績效評價的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真實、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為健全,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強,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較為規範,建立有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了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品質較高,時效性較強,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良好,基本達到了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援、規範和保證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的預期效果,同時保障了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有關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對2019年度的“人代會工作經費”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章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和第十二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2018年11月21日,由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9年1月18日召開。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將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時間調整為2019年1月14日,正式會期6天半。
此次大會聽取和審議了政府工作報告等六項報告,確定了2019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和任務。大會有效行使立法職權,通過了《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大會補選了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決定設立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變更個別專門委員會名稱。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2019年度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人代會工作經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1.46分,其中項目決策13.66分,項目管理27.20分,項目績效50.60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進一步加強項目績效目標和指標的設定。項目受考核指標和市人大工作特點限制,各項效益指標無法準確核實和衡量,應加強指標細化程度,做到項目指標具體、可度量。
2、進一步完善項目申報內容。在年初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中未完整體現全部工作範圍,應完善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列工作,做到項目內容完整。
3、項目管理過程文件不夠完整。市人大辦公廳制定了較為完整的內控制度,但在項目執行中,個別款項支付時附有內部管理審批文件,但未簽訂合同,應進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細化需簽訂合同的款項限額。
4、項目效果評價資料有待完善。本項目設定了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但並未進行滿意度調查,導致效果評價資料不完整。
(四)建議
1、加強項目指標設定科學性。一是加強與市財政局等部門的溝通,研究確定有關經濟效益指標的設立問題;二是進一步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型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同時儘量細化各項指標,儘量進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錶述的,可以採用定性的分級分檔形式錶述。
2、進一步加強預算項目經費使用的規範性和經濟性。進一步完善績效目標申報內容,規範項目申報程式,加強項目申報與預算執行的匹配性。
3、進一步加強項目合同規範性。加強項目在合同環節的管理,明確合同訂立的金額要求,規範合同訂立行為,通過合同方式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項目的有效實施。
4、進一步加強績效項目資料歸集整理,提高績效項目完整度。績效資訊收集是貫穿整個項目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工作環節,所收集的資訊是支撐評價結論的重要依據。應注意項目績效資料的收集,形成科學、量化、可支撐的績效成果資料。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