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發﹝2009﹞75號)及相關機構編制文件,市統計局內設機構23個,分別為:辦公室、法規處、設管處、綜合處、核算處、監測評價處、工業處、投資處、貿易外經處、服務業處、農村處、人口處、社會處、能源處、科技處、金融處、統計基礎處、財務處、人教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下屬行政執法單位1個北京市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大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2個,分別為:北京市經濟社會調查總隊、北京市商業經濟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北京市統計局計算中心、北京市統計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統計數據管理中心、北京市統計應用研究所、北京市統計局宣傳中心、北京市統計局統計教育中心、北京市統計資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北京市統計調查能力建設中心。16個區及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分別為:北京市東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西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朝陽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豐台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石景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海淀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門頭溝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房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通州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順義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昌平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大興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懷柔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平谷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密雲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延慶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調查隊。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産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區縣地區生産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5.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旅游、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負責組織各區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資訊。
7.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訊和諮詢建議。
8.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各區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品質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9.依法協管區縣政府統計部門主要負責人;指導本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區縣政府統計部門由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10.負責擬訂本市統計資訊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健全並管理本市統計資訊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庫,組織制定各區縣、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作規則,指導區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1.承辦市政府和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176人,實有人數146人;事業編制774人,實有人數63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52312.07萬元,比上年增加8175.20萬元,增長18.5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0579.00萬元,比上年增加9909.19萬元,增長24.3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0393.3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63%;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1.7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83.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6%。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0173.26萬元,比上年增加10053.37萬元,增長25.06%;其中:基本支出26279.7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2.38%;項目支出23893.5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7.6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9901.14萬元,比上年增加20654.23萬元,增長26.06%。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北京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項目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9507.7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4927.1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75%;教育支出463.3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9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74.0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3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54.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9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9年度決算44927.1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122.46萬元,增長4.96%。其中:
“統計資訊事務”2019年度決算44927.1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122.46萬元,增長4.96%。主要原因:人員職級變動,使該項支出比預算增加。
2.“教育支出”2019年度決算463.3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62.96萬元,下降36.2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9年度決算463.3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62.96萬元,下降36.20%。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壓縮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9年度決算2174.0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01.61萬元,下降8.4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9年度決算2174.0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01.61萬元,下降8.49%。主要原因:人員變動,使該項支出比預算減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9年度決算1654.3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0.29萬元,下降0.6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9年度決算1654.3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0.29萬元,下降0.62%。主要原因:人員變動,使該項支出比預算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6168.8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4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8.16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03.52萬元減少105.3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21.2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58.92萬元減少37.6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因公出國(境)費用相應減少;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國際統計學會第62屆大會、參加優化營商環境培訓、學習交流統計部門在強化數據品質、數庫建設管理、統計數據平臺建設管理、數據的瘦身、數據的挖掘與共用等方面,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個、1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77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3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25萬元減少0.9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統計業務工作交流等方面。公務接待13批次,公務接待7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76.5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43.34萬元減少66.7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24.0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4.37萬元減少0.2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減購車成本,2019年購置(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24.0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52.4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18.97萬元減少66.4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9.7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02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1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954.47萬元,比上年增加137.6萬元,增加原因:北京市統計局所屬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617.4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602.7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014.7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909.3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9.5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57.3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3.4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56輛,總價值1036.4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7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本單位固定資産汽車56輛,其中:本單位財政供養45輛;政府統一管理執法用車11輛。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920.57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專項普查活動:反映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産出調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20年,我局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0.95%,涉及金額13410.97萬元。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592.52萬元,評價得分為88.04;簡易程式評價項目14個,涉及金額12818.45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4個。
二、數説北京電視欄目宣傳製作與數據發佈服務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背景
根據《北京市“十三五”時期統計發展規劃》豐富統計宣傳手段,創新統計宣傳形式,激活各類宣傳資源的要求。結合2019年統計系統宣傳工作要點:“立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以‘發佈資訊,解讀數據,服務發展’為宗旨,以生動形象的電視語言宣傳解讀統計工作成果,講好北京發展故事,拉近政府統計與社會公眾的距離。市局各單位、各區局隊共同做好統計品牌電視欄目”。2019年北京市統計局宣傳中心繼續進行該項目,堅持以統計的視角,用權威的數據,以生動的形式解讀北京經濟社會發展成就,達到統計為社會服務、為百姓服務的目的。
此項目實施主體為市統計局,項目實施部門為宣傳中心。宣傳中心主要職責是受市統計局委託負責本市各項統計數據的發佈和宣傳工作,組織承辦統計新聞發佈會,指導區縣政府統計部門開展宣傳報道工作,編輯、出版統計資訊簡報、內部刊物,負責北京統計資訊網站的宣傳工作。
2.項目目標
(1)項目總體績效目標
目標1:圍繞本年度統計工作實際,做好統計數據發佈與解讀和重大統計調查宣傳工作,積極傳播正能量,達到“發佈資訊,解讀數據,服務發展”的目的。
目標2:圍繞市委市政府各項宣傳重點,積極捕捉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新情況、新變化、新動態,關注社會熱點話題和民生關切,以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解讀數據,生動展現北京經濟社會發展成就,讓首都公眾更加關心、更熱愛首都。
(2)具體目標
策劃、製作、審查、播出《數説北京》電視欄目全年53期,每週播出1期節目;節目品質達到北京電視台播出技術要求(如節目時長30分鐘、送播磁帶要1分鐘彩條,30秒黑場,節目最後落版2秒靜幀,無聲音爆表、畫面無加幀等);演播室每月錄影1次;每月錄製4期節目;每月審核通過4個稿本;項目預算控制數,根據節目製作及播出進度向製作單位撥款;節目收視處於北京電視台同類節目中等以上水準。
3.項目資金
2019年,財政批復預算595.60萬元。年中核減該項目支出預算3.085萬元。北京市財政局撥付項目資金實際到賬592.515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該項目實際支出575.54萬元,資金結餘16.98萬元,項目資金執行率96.63%。
(二)評價結論
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經績效評價工作組專家綜合評價,該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88.04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項目決策指標,滿分15分,評價得分為12.54分。績效目標設置較為合理,但是具體目標設定不夠明確、細化,沒有針對年度延續性項目的特點及預算項目內容設定産出指標;部分指標設定不夠細化;決策程式的科學、規範性不足。如成本指標設置為根據節目製作及播出進度向製作單位撥款,指標設置不夠具體;效果指標僅設置了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未設置社會效益、可持續影響等效果指標,可衡量性不足;作為延續性項目缺乏2019年度可行性研究,可行性不足。
項目管理指標,滿分30分,評價得分為26.54分。在資金管理方面,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財務制度健全且執行有效;會計核算基本規範;但是在預算編制的合理性和細化程度方面還存在不足,作為延續性項目預算編報未考慮春節、國慶電視台節目停播因素;在財政預算執行的有效性方面經費有結餘,未能充分利用項目資金;項目實施方面,實施方案過於簡單,沒有明確實施進度、人員分工、管理措施等內容。
項目績效指標,滿分55分,評價得分為48.96分。在項目産出方面,節目品質達到北京電視台播出技術要求,但是預期項目産出數量53期,實際51期,未完成年度計劃;産出品質指標僅考慮播出技術要求,沒有考慮播出效果;未明確預期收視率指標值,缺乏可考核性;項目成本控制僅考慮總成本,沒有細化到單位成本及考核指標;項目效果方面,服務對象滿意度不夠明確,指標值僅設置為節目收視處於北京電視台同類節目中等以上水準,缺少服務效果的滿意度證明資料。
(三)存在問題
1.績效目標設定不夠明確,部分産出指標設定不夠細化。
績標目標設定不夠明確,未根據年度項目實施方案、預算支出合理性設定産出指標;部分産出指標設定不夠完善不夠細化,可衡量性不足。如成本指標三級指標設置為項目預算控制數,指標值設置為根據節目製作及播出進度向製作單位撥款,未明確單期金額;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三級指標設置僅為電視觀眾的滿意度,未設置社會效益、可持續影響等效果指標,指標設置細化程度不高,未分別從宣傳主管部門滿意度、觀眾滿意度、收視率達到北京電視台考核標準等角度進行細化。
2.項目實施方案及制度建設不夠完善,管理過程體現不充分。
項目實施方案不夠健全完善、可行性不足,不利於對項目進行統籌規範和精細化管理。如未明確項目組織機構、人員職責分工、實施重點、項目進度安排及缺乏對項目總體實施過程的監督措施等相關要求。容易導致項目實施過程不嚴謹、不規範;未建立專項管理制度,容易導致運作過程中策劃、製作、審查、播出等各個環節的問題解決無依據;對項目立項、決策、執行、監督、績效管理等管控措施不夠明確,項目全過程管理有待規範。
3.項目效果性資料有待完善。
項目産出績效證明資料不足,現有資料不能充分體現項目效果。如作為延續項目,缺乏對項目多年成果、經驗的積累,缺乏對效果資料的提煉分析;未進行觀眾滿意度調查。
(四)建議
1.加強對績效評價工作的認識,提高重視程度。
進一步加強對績效評價工作的認識,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意識,根據項目特點,注重項目績效目標設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應結合項目歷年經驗積累,分析項目需求,做到進一步細化績效目標,並提高績效目標的可衡量性及可考核性。
2.加強項目管理,建立專項管理制度。
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做好項目實施方案編制,使項目在實施內容、進度控制和項目預期成果諸方面得到落實;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加強項目過程管理,從立項、決策、執行、監督、績效管理等方面完善管理措施,強化主責部門和項目負責人責任,做到責任可追究。
3.注重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注重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切實根據服務對象範圍,採取靈活的方式、方法開展實施滿意度調查,充分反映服務對象的評價效果。建議更加貼合公眾需求,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提高公眾的滿意度和參與度,提高製作品質和收視率,實現預期宣傳效果。
三、北京市2019年年度人口抽樣調查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