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共11個部、處、室,分別是: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檢務監督部、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燕山檢察處。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行使檢察權。其主要職責是:按照管轄許可權,負責對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出公訴;對同級監察委員會移送審查或者市院移交的職務犯罪案件決定進行審查;對基層法院已過上訴、抗訴期限的一審刑事裁判進行審查,確有錯誤提請上一級院抗訴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158人,實有人數157人;事業編制17人,實有人數1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10188.32萬元,比上年增加915.63萬元,增長9.8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0188.32萬元,比上年增加915.63萬元,增長9.8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779.1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98%;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409.1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0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9910.74萬元,比上年增加1568.39萬元,增長18.80%,其中:基本支出8831.3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9.11%;項目支出1079.4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0.89%;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779.14萬元,比上年增加564.07萬元,增長6.12%。主要原因: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541.6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8381.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84%;教育支出0.8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59.9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92%;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499.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2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8381.7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465.77萬元,增長5.88%。其中:
“檢察”(款)2019年度決算8381.7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465.77萬元,增長5.88%。主要原因: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0.8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63萬元,下降67.08%。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0.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63萬元,下降67.0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培訓工作情況安排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659.9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63.58萬元,減少19.86%。其中:
“行政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626.3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90.69萬元,減少12.65%。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老保險等實際需求及變化安排支出;
“撫恤”(款)2019年度決算33.5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72.89萬元,減少68.46%。主要原因:根據人員實際情況安排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499.1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45.44萬元,減少8.34%。其中:
“行政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499.1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45.44元,減少8.34%。主要原因:根據單位實際醫療衛生及生育等實際需求及變化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8831.3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3.01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55.69萬元減少52.6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0.00萬元,與2019年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4.29萬元減少4.2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控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03.0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51.41萬元減少48.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44.82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公車購置,2019年購置(更新)3輛,車均購置費14.9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58.1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06.59萬元減少48.40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控公務用車運作維護支出。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4.4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1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3.55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170.15萬元,比上年增加12.60萬元,增加原因:根據人員增加等實際需求變化安排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96.5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43.4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53.1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21.3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4.8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21.3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4.8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37台,739.0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情況。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63.30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135.73萬元。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電子卷宗掃描及檔案數字化項目是由第七檢察部及辦公室合併申報,負責具體組織管理。經採購程式,北京漢龍思琪數位科技有限公司派駐工作人員進行整體運營,受第七檢察部、辦公室監督管理。項目主要內容為完成自2019年全年偵查機關移送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案件的電子卷宗製作工作以及未完成數字化檔案的數字化製作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該項目支出金額為39.28萬元,其中:人工費用33.66萬元、賽數掃描器維護費4.00萬元、平板掃描器(含電腦1台)租賃費1.62萬元。本年支出進度為72.56%,結餘14.85萬元。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該項目績效級別評定為“良好”。績效評價綜合得分83.72分,其中,項目決策12.64分,項目管理25.48分,項目績效45.60分。
(三)存在問題
項目績效目標和指標設定不夠科學、細化、量化;預算編制不夠嚴謹;項目實施方案不夠完善;項目制度有待完善;服務商提供的資料不夠規範等。
(四)建議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盡可能細化和量化績效指標,為後續項目績效評價創造條件;加強預算管理,按照統一的預算口徑編制項目預算,如按照卷宗數及單頁掃描價格基礎確定預算,確保預算編制的準確性,提高預算執行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制定切實可行的項目實施方案及項目監管制度,提供項目監督管理水準;重視項目過程監管,加強項目決策、服務單位遴選、項目服務合同管理和項目品質驗收環節管理,杜絕先實施後決策和不履行合同條款問題;注重績效成果的呈現,通過滿意度調查或訪談等方式,了解相關人員對掃描文檔的滿意度,統計電子文檔的使用率,全面呈現項目績效。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