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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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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部門包括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本級一家行政單位。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根據機構編制文件有關規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編制管理部門批復內設22個職能部門和政治部,包括立案庭、申訴審查庭、刑事審判第一、第二、第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庭、行政審判庭(賠償辦公室)、執行局、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督促檢查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總隊、新聞宣傳辦公室、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政治部、監察室、訴訟服務辦公室。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463人,實有人數398人;事業編制74人,實有人數4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45860.19萬元,比上年減少11053.44萬元,下降19.4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1969.37萬元,比上年減少9017.87萬元,下降17.6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1027.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7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941.9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24%。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0224.62萬元,比上年減少8553.63萬元,下降17.54%,其中:基本支出26525.0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5.94%;項目支出13699.5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4.0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1748.76萬元,比上年減少10796.83萬元,下降20.55%。主要原因: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控支出,本年度壓減了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9067.9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34654.6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70%;“教育支出”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59.8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55%;“衛生健康支出”1516.1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88%;“城鄉社區支出”337.2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34654.6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041.12萬元,增長3.10%。其中:

  “法院”(款)2019年度決算34654.6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041.12萬元,增長3.10%。主要原因:本年度我院追加全市法院新增人員服裝及法警服裝更新購置費、應急反恐裝備經費、北京法院專網及移動端電子認證系統建設項目等項目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2.76萬元,下降10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2.76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結合市高級法院預算經費實際情況,將“教育支出”年初預算數全額壓減。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559.8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45.33萬元,下降8.7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2359.8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45.33萬元,下降9.42%。主要原因:因人員變動,社會保障經費年初預計數和實際發生數出現差異。

  “撫恤”(款)2019年度決算20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1516.1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87.87萬元,下降15.9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1516.1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87.87萬元,下降15.96%。主要原因:由於人員變動及離休病故人員增加,導致醫療統籌支出減少。

  5.“城鄉社區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337.2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37.27萬元,增加100%。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19年度決算337.2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37.27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年內增加基本建設項目“天平工程”北京法院配套工程項目資金尾款。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6525.0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02.55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002.04萬元減少399.4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347.9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600.16萬元減少252.24萬元。主要原因:市高級法院高度重視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多次專門召開黨組會議研究並出臺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規範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的辦法》,要求高級法院外事歸口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及各級法院領導幹部,要加強因公出國境程式管理,嚴格控制出國境人員、次數和標準,嚴格執行因公出國境各項制度;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國際間司法交流,出國(境)考察、培訓等方面,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9個,6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5.8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7.5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9.00萬元減少21.49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政府有關“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招待規模,壓縮接待標準,減少招待費開支。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國內司法交流活動,用於大要案件審理期間相關人員來訪、法院系統內部案件彙報、接待等。公務接待136批次,公務接待228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247.1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372.88萬元減少125.7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46.84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一致。2019年更新執法執勤大客車1輛,車均購置費46.8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200.2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326.04萬元減少125.76萬元,主要原因:市高級法院進一步強化車輛運作維護預算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在財政標準額度內嚴控用油、加強保養,嚴格車輛派遣手續,減少公務用車次數,確保審判用車行駛安全。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9.9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5.7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4.61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0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9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070.13萬元,比上年增加392.51萬元,增加原因:2019年度市高級法院案件量較大幅度增長,法院運作成本提高;聘用制人員比上年度增加,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也隨之增長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503.3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89.6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563.5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450.2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233.7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0.4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691.7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6.0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110台,2476.2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0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2019年本部門資産資訊表中車輛年末數11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104輛,差異6輛,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6輛車的報廢手續正在進行中,資産資訊表中未核銷。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240.76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8.57%,涉及金額7038.81萬元。評價結果:

  對信息化運維費、審判區租金、法院辦案業務費3個項目進行績效評價,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較優良,各個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項目總體目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符合社會及行業的現實需求。項目總體的績效目標明確,指標細化程度、量化程度比較全面;各個項目單位預算管理比較規範,項目實施合理高效,項目總體資金到位足額及時,業務和財務管理制度較健全,管理機構設置完備,分工明確。項目總體的成本費用控制在預算範圍內,項目産出、效果均達到預期目標,有效提高了市高級法院司法業務辦公效率,有力保障了審執工作的順利開展。但是,在本次績效考評中發現部分項目存在一些問題,具體情況如下:

  1.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申報內容及項目預算編制有待完善,未形成長遠規劃。未制定項目中長期規劃,不利於逐年深入開展網路運維工作。

  2.信息化運維費案件修改文書使用存在缺陷。在月底和年底兩個案件統計期間,有大量網上辦公修改單需要運維人員手動清理,對該項目整體品質及運作效果存在一定影響。

  3.個別項目完成後缺少書面驗收資料,品質驗收管理不規範。

  4.個別項目未按照合同約定進度支付款項,或未按照項目的預算執行計劃支付項目款。

  二、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網路運維費項目主要包括資訊網路系統設備的運維、有關網路資訊系統業務應用運維、網路資訊系統本身及周邊優化安全維護。其目的是保障審判法庭的正常高效有序運作,實現所有信息化系統正常運轉,各終端設備運作無故障,保證信息化系統數據和設備的安全,全面提高法院工作效率,確保法院網路辦公業務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二)評價結論

  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項目性質和項目內容採取招投標方式,經過嚴格的審核審批程式確定服務單位後,由中標的服務單位組織人員實施網路運維服務,在市高級人民法院相關部門的組織指導下,完成2019年度不間斷網路運維工作。該項目預算資金2020.00萬元,實際使用資金2020.00萬元,結餘資金0.00萬元,項目預算執行率為100.00%。

  通過對項目績效目標評價分析、項目績效控制評價分析、項目産出及效果評價分析,該項目目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項目績效目標明確;項目單位預算管理規範,資金到位和執行情況較為良好;項目實施後,較好保障了市高級法院資訊系統穩定持續運作,為信息化業務應用提供有力支撐,保證信息化系統數據和設備的安全,全面提高了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效率,有效推動法治信息化建設。

  該項目績效綜合評定結論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申報內容及項目預算編制有待完善,未形成長遠規劃。未制定項目中長期規劃,不利於逐年深入開展網路運維工作。

  2.案件修改文書使用存在缺陷。在月底和年底兩個案件統計期間,有大量網上辦公修改單需要運維人員手動清理,對該項目整體品質及運作效果存在一定影響。

  (四)建議

  1.進一步完善項目申報文本及項目預算編制,制定項目中長期規劃

  信息化運維作為經常性項目,應做好全面的調研工作,加強項目申報內容和項目具體內容匹配度,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同時加強中長期規劃,實現項目效益逐年穩步提升,為市高級法院司法工作實現信息化、現代化、可持續化夯實基礎。

  2.進一步改善辦公軟體易用性

  建議對各服務進行代碼優化和結構優化,提高辦公軟體服務人員水準,改善服務及時性及辦公軟體易用性,以便提供規範、持續、高品質的可用資源和服務。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1.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區租金項目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區租金項目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區租金項目

 2.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辦案業務費項目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辦案業務費項目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辦案業務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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