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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委員會黨校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委員會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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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北京行政學院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門,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領導下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和理論幹部的學校,是開展理論宣傳和理論研究的重要基地。職能主要包括:(1)根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對幹部隊伍建設的要求,發揮對黨政領導幹部培訓、輪訓主渠道的作用,有計劃地培訓和輪訓局級領導幹部、局處級國家公務員、後備幹部、理論宣傳骨幹,負責學員在校(院)學習期間的考核。(2)研究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圍繞黨的中心任務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對重大現實問題進行理論研究,為教學和社會實踐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3)以黨政幹部、理論骨幹為主要對象,開展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在職研究生教育。(4)負責對全市基層黨校進行業務指導,承擔基層黨校骨幹教師的培訓和黨校教材的編寫工作。(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創建於1950年11月(其前身“中共北平市委幹部訓練班”,建於1949年1月),“文革”期間被迫撤銷,1978年復校。1988年,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行政管理幹部培訓中心。1993年,正式掛牌北京行政學院,實行“兩個牌子,一個班子”的管理模式。中共北京市委黨校、北京行政學院設有30個處級機構,其中教學科研機構10個,教學科研輔助機構3個,教學科研行政管理部門16個,後勤管理部門1個。

  (二)人員構成情況

  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委黨校部門行政編制185人,實際162人;事業編制301人,實際20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26762.42萬元,比上年增加690.99萬元,增長2.6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5600.26萬元,比上年增加5555.96萬元,增長27.7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750.4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2.7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794.2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1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055.6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1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4884.30萬元,比上年增加1567.89萬元,增長6.72%,其中:基本支出17989.7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2.29%;項目支出6894.5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7.7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4044.87萬元,比上年增加4800.12萬元,增長24.94%。主要原因:上年結轉項目資金和追加3個工程項目,圖書館地下書庫改造工程、口字樓黨性教育基地二期工程、馬尾溝教堂附屬山字樓加固修繕工程2019年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678.4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0833.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1.8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039.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5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5.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5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0833.5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888.03萬元,下降9.06%。其中:

  “教育管理事務”(款)2019年度決算4134.6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775.91萬元,增長18.77%。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調整人員經費。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16698.9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663.95萬元,下降15.95%。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壓縮一般性支出。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2019年度決算1039.2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039.23萬元,增長100%。其中:

  “文物”(款)2019年度決算1039.2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039.2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追加工程項目,馬尾溝教堂附屬山字樓加固修繕工程2019年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19年度決算805.7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81.25萬元,增長10.0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805.7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81.25萬元,增長10.08%。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調整人員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521.2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無下級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7.33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38.10萬元,減少50.7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72.3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91.02萬元,減少18.68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壓縮一般性支出。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國內外學術交流及教學科研研討等方面。北京行政學院赴孟加拉小組參加國際論壇;北京行政學院赴埃塞小組就公務員培訓、創新管理、領導力提升等方面進行交流座談,並進行授課;北京行政學院赴越南和馬來西亞小組、波蘭和烏克蘭小組、英國和德國小組開展校際合作與學術交流。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5個、26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7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11.1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32.26萬元,減少21.13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壓縮一般性支出。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國內外學術交流和教學科研研討及接待國外學術交流團組。公務接待127批次,公務接待97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3.8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4.82萬元,減少10.9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9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3.8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4.82萬元,減少10.97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壓縮一般性支出。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8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23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7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3404.94萬元,比上年增加213.64萬元,增加原因:增加原因:教學培訓任務增加,所需物業等保障費用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538.2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8.1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560.4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919.5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5台,128.9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2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幹部培訓:是指採用一定的培訓方法,使幹部在理論知識、能力素質方面得到提升的過程。黨校要進一步發揮培訓黨員領導幹部的主渠道作用,推動黨員領導幹部強化戰略思維、歷史思維、辯證思維、系統思維、創新思維、底線思維,全面提升能力素養,解決新形勢下能力欠缺、“本領恐慌”問題,更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6、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委員會黨校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27%,涉及金額2370.26萬元,佔批復到位項目總資金6838.76萬元的34.66%。 其中對 1個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 對1個項目進行了簡易程式評價,評價等級均為良好。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幹部教育培訓是組建高素質幹部隊伍的基礎和先導,對於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提高幹部隊伍理論素養、增強黨性修養具有重要促進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黨校工作會議中指出“我們黨要在中國長期執政,必須源源不斷培養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執政骨幹”。因此,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培養造就高素質幹部隊伍的任務舉足輕重。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委員會黨校(北京行政學院,以下簡稱“市委黨校”)作為北京市委直接領導下的培養黨員領導幹部、理論幹部的學校,是學習、研究、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陣地,加強幹部黨性鍛煉的熔爐,在幹部隊伍教育建設和培訓方面承擔着重要責任,根據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以下簡稱“市委組織部”)歷年對全市幹部教育培訓班次的工作安排,承擔組織部主體班培訓任務,並作為常規工作逐年度開展。

  為進一步提升領導幹部理論素養、黨性修養,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市委黨校依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中國共産黨黨校工作條例》《中共北京市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實施意見》《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等中央和北京市委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要求,經與市委組織部溝通下一年度擬開展培訓班次安排後,向北京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申報2019年度組織部主體班培訓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經市委組織部和市財政局審批通過後,項目予以立項實施,並根據市委組織部下發的《關於做好2019年度全市幹部教育培訓班次報名工作的通知》組織具體培訓工作開展。

  2、項目組織管理機構

  項目由市委黨校教務處牽頭組織,學員工作處、教研部、後勤服務中心、資訊中心配合開展。各部室分工明確,職責清晰,其中:教務處負責制定總體教學計劃,組織實施各培訓班次教學管理、報告會工作;學員工作處負責各培訓班次學員管理工作;教研部負責制定分專題教學計劃;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學員住宿等綜合保障工作;資訊中心負責教學輔助設施使用和維護工作。

  3、項目主要內容

  作為市委黨校常規工作,項目需根據市委組織部年度培訓工作安排逐年度開展。相較於2018年度開設主體培訓班6期,舉辦報告會30場,2019年度對主體培訓班次、內容進一步豐富,原計劃開展培訓班次16期,舉辦報告會30場。年中根據市委組織培訓計劃調整部分班次,項目資金實際用於支援開展13個主體培訓班以及3場報告會。

  項目申請年度預算1805.64萬元,2019年3月,市財政局以《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委員會黨校2019年預算的函》(京財教育〔2019〕53號)批復項目預算1805.64萬元。2019年7月、10月市財政局核減項目經費474.61萬元,核減後項目經費為1331.03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金額為1114.88萬元,預算執行率83.76%。

  市委黨校在申報2019年度項目預算時,隨同填報了2019年度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明確2019年度績效目標為:

  (1)帶領學員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系統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紮實開展黨性教育和黨性鍛煉,研究京津冀協同發展與首都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加強能力訓練。

  (2)提高學員的理論素養,增強黨性修養,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拓展世界眼光,培養戰略思維,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職能力。引導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提供支援。

  (3)通過培訓,形成理論文章彙編、黨性分析報告彙編、境外培訓總結彙編和研修報告彙編等學員培訓成果。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項目綜合得分87.85分,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具體評分情況見表

  (三)存在問題

  1、績效目標設置有待完善,績效目標調整需進一步規範

  項目圍繞擬開展的培訓班次、報告會場次設定了年度績效目標,但績效目標需進一步完善:一是,數量指標設置不夠全面,僅從培訓期數、人數方面設定相應指標,缺乏培訓時長、教材印刷或購買份數等與預算資金支出相關的産出予以體現;二是,效益指標設置較為寬泛、籠統,均為定性表述,效果實現情況難以定量考核。

  此外,年度績效目標由市委黨校與市委組織部溝通確認下一年度培訓計劃安排後,於2018年度編制上報,但市委組織部最終培訓計劃於2019年3月確定,且執行過程中會根據實際培訓需求調整,導致2019年度部分班次取消或變更,實際開展培訓班次與年初設定目標不夠一致。市委黨校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未能根據預算核減、培訓班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年度績效目標並報市財政局備案,績效目標調整程式需予以規範,如若仍按照原計劃目標對培訓開展情況進行驗收、評價,相關指標無法按照預期完成,一定程度上會影響評價結果。

  2、預算測算需進一步細化,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存有差異

  在預算編制階段,項目從培訓費、其他資本支出(教材)、委託業務費(住宿)進行年度預算需求測算,但項目申報文本中缺乏三方面費用的測算依據、標準,預算測算不夠細化。從預算評審結果看,項目按照培訓人天、單項培訓成本測算各培訓班次費用,但單項培訓成本亦缺乏具體、細化測算標準,且費用測算維度、口徑與項目申報文本不夠一致。同時,受市委組織部部分培訓班次取消或培訓人次減少影響,項目年中涉及2次預算核減,資金核減後未針對各期培訓班次或具體支出明細重新細化預算,對年度預算執行約束力不強,且項目年度經費核減後亦未能全部予以支出,預算執行與核減後預算略有差異。

  3、資金支出管理有待加強,財務核算需進一步規範

  項目整體資金控制在預算範圍內,資金使用按照內部審批程式執行,但年度資金使用與會計核算仍有待規範:一是,由於部分培訓班次需跨年度開展,2019年度項目經費中列支了2018年度部分培訓班次費用,該部分費用未納入年度預算申報資金中,且2019年度尚有部分已開展工作經費需由2020年度項目經費予以支援,該種資金支出方式與年度預算管理要求不夠相符。二是,項目資金由教務處、學員工作處、後勤服務中心按照教學管理、學員管理(不含住宿)、住宿費進行費用結算與管理,未按照預算批復科目核算。三是,委託業務費實際用途與預算批復用途不夠一致,且費用在基本經費、項目經費間分攤比例、標準不夠明確,缺乏細化分攤測算過程。

  (四)建議

  1、完善績效目標設置,及時根據年度預算和工作內容變動情況調整績效指標

  建議市委黨校在以後年度項目績效目標填報階段,深入分析年度項目主要工作內容,圍繞涉及預算資金的各項支出內容,逐一設置數量指標,將培訓時長、教材購置等與預算支出直接相關的指標納入目標編制範圍,確保年度績效指標與工作內容、預算相匹配,能夠全面體現項目資金投入的直接産出。同時,建議市委黨校在對以往年度項目實施成效充分梳理、總結基礎上,深入挖潛諸如培訓産生研修成果數量、培訓工作開展對幹部履職績效考核評分評級提升程度等量化效果,避免項目效益指標內容寬泛、籠統,缺乏年度工作效果的鮮明特色,並在後續注重跟蹤項目實施發揮作用的典型案例,全方位體現項目資金使用效果。

  此外,鋻於培訓班次存在根據市委組織部次年確定的培訓通知或有關政策臨時調整情況,建議市委黨校在後續年度項目實施過程中,與市委組織部加強溝通交流,動態掌握培訓班次擬開展或取消情況,針對確需取消或調整的培訓班次以及預算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對應績效目標,履行相關調整手續並報市財政局備案,確保績效目標與年度實際開展培訓班次、調整後預算相匹配,能夠作為後續評價工作基礎參考數據。

  2、科學、細化預算編制,規範資金使用管理

  建議市委黨校進一步加強項目預算的精細化管理,在預算編制時,能夠結合以往年度預算安排、資金使用情況及年度擬開展工作內容,科學、細化測算年度資金需求,對照培訓費、住宿費等有關費用標準,明確各支出明細測算依據、測算過程,保持各項申報材料預算測算口徑一致;對於因部分工作內容跨年開展,下一年度資金涉及支付上年度工作經費的情形,在年度項目申報時將該部分工作經費與預算年度擬開展工作經費分別測算;存在預算調整情形的,應根據調整金額重新測算各明細科目預算。在此基礎上,按照預算批復科目使用資金,規範財務核算,涉及經費分攤使用的需明確分攤依據,進一步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定期監控,及時發現預算執行偏差及存在的問題,採取相應措施予以改進。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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