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市體育局機關內設機構10個,包括辦公室、法規宣傳處、群眾體育處、競技體育處、青少年體育處、體育産業發展處(北京市體育市場管理辦公室)、科技教育處、規劃建設處、財務處、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下設北京市先農壇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木樨園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射擊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蘆城體育運動技術學校、北京市什剎海體育運動學校、北京市體育局新聞中心、北京市航空運動學校、北京棋院、北京體育職業學院、北京市游泳運動學校、北京市體育專業人員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局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北京市社會體育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局資訊中心、北京市體育科學研究所、北京市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北京市冬季運動管理中心、體育博覽雜誌社、北京市國際體育交流中心、北京市體育服務事業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北京武術院、北京市體育總會秘書處、北京市網球運動管理中心、北京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26個事業單位。
2.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協調本市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3)統籌規劃本市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4)統籌規劃本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5)統籌規劃本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體育産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引導和扶持體育産業,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7)指導、管理本市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臺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8)組織開展本市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9)主辦、承辦重大體育賽事活動。
(10)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本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11)負責全市性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
(12)依法對本市體育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體育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83人,實有人數81人;事業編制3672人,實有人數263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225,629.52萬元,比上年增加20,153.35萬元,增長9.8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02,279.91萬元,比上年增加29,647.4萬元,增長17.1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96,653.9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22%;事業收入3,837.6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其他收入1,788.2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8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98,752.15萬元,比上年增加24,280.38萬元,增長13.92%,其中:基本支出77,266.9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8.88%;項目支出121,485.2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1.12%。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17,600.45萬元,比上年增加28,234.48萬元,增長14.91%。主要原因:增加了北京市冰上項目訓練基地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1,973.2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95.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7%;科學技術支出1,942.8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68,838.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5.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2%;其他支出10.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95.2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2.08萬元,下降14.99%。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295.2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52.08萬元,下降14.99%。主要原因:在完成培訓任務的基礎上,降低培訓成本。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942.8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3.3萬元,增長1.74%。其中:
“應用研究”(款)2018年度決算1,942.8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3.3萬元,增長1.74%。主要原因:增加科技助力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68,838.7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085.71萬元,下降3.48%。其中:
“體育”(款)2018年度決算168,838.7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085.71萬元,下降3.48%。主要原因:追加的冰上基地制冰設備等項目仍在執行中。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885.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0.45萬元,下降0.0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885.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0.45萬元,下降0.05%。主要原因:離休人員減少。
5.“其他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0.4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41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10.4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41萬元。主要原因:本年支出了上年結餘的職業年金繳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404.5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其他支出21,404.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其他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1,404.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760.01萬元,下降7.6%。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21,404.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760.01萬元,下降7.6%。主要原因:追加的2019年國際雪聯城市越野滑雪積分大獎賽等項目仍在執行中。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4,536.5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4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38.44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36.94萬元減少98.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446.2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73.04萬元減少26.77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厲行節約的原則,在保證完成任務的前提下,儘量壓縮出國(境)團組和經費;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優秀運動隊赴世界競技水準領先的國家執行訓練、比賽等任務,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1個、25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7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33.8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5.46萬元減少11.58萬元。主要原因:嚴控接待標準,嚴格執行接待費有關制度要求。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各運動項目全國聯賽參賽隊的食宿費。公務接待152批次,公務接待471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58.2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18.45萬元減少60.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29.9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31.52萬元減少1.55萬元。主要原因:更新公務用車的購置費有所降低,2018年更新公務用車2輛,車均購置費14.9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28.3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86.93萬元減少58.61萬元,主要原因:由於車改政策,部分公務用車封存,發生的公務用車運維費較年初預算有所減少。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4.6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7.7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0.7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5.23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0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2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73.5萬元,比上年增加49.95萬元,增加原因:主要用於設施設備維護及物業安保管理費的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體育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3,958.8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77.0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915.8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8,865.9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124.2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9.6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376.9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8.5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34,461.99萬元,其中:汽車118輛,3,463.02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台(套),1,777.14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6,179.45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按照2013年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全國總工會印發修訂後的《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施行辦法》,鍛煉標準是以檢驗公民體育鍛煉效果、評價身體素質為目的,以測驗達標為手段的評價體系。由有關部門負責,在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學校、社區、鄉村和有關組織中全面開展;適用於6至69周歲的健康公民,按年齡分為兒童、少年、青年、壯年和老年五個組別,每個組別分男、女兩類人群;測驗項目涵蓋人體的力量、速度、耐力、靈敏、柔韌五類素質;評級標準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體育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19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45%,涉及金額75,539.5萬元,佔部門預算項目總金額的88%。其中:採取普通程式評價方法實施績效評價的項目是2017年至2018年職業體育俱樂部獎勵資金項目,是財政事前績效評估項目,預算數5,850萬元。經績效評價專家會集體評審,該項目綜合得分95.7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採取簡易程式評價方法實施績效評價的項目個數118個,涉及金額69,689.5萬元,項目得分在90(含90分)以上的118個。從評價情況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立項程式規範;績效目標明確,任務目標細化;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健全,業務各環節得到有效控制,財務管理制度規範,財務監管措施和手段能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項目完成品質較高,時效性強,産出、效果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對本市體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了支撐和帶動作用,社會效益顯著。
二、2017年至2018年職業體育俱樂部獎勵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該項目主要實施內容是對賽季年度符合相關條件、達到獎勵標準的職業俱樂部進行評估獎勵。該項目由北京市體育局體育産業發展處(以下簡稱項目單位)具體實施。
該項目立項、決策主要依據文件包括《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産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産業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36)號、《關於加強足球籃球排球項目工作的意見》(京體辦字[2012]147號)以及《北京市職業體育俱樂部評估獎勵管理辦法》(京體産業字[2018]44號)。“以足球改革為龍頭,加強三大球項目的研究和重點扶持,引導社會進一步加大投入,積極支援我市的三大球職業俱樂部”,列入2018年北京市體育工作要點。依據可行性研究結果、事前績效評估結論及有關建議,市體育局修訂、完善了《北京市職業體育俱樂部評估獎勵管理辦法》,2018年12月3日局黨組會專題討論通過該評估獎勵辦法以及2017-2018賽季職業體育俱樂部獎勵資金事項。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符合北京市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産業促進體育消費的目標要求和工作任務,項目單位能夠依據《北京市職業體育俱樂部評估獎勵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項目實施,按照預算及財政相關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對符合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的俱樂部做到應獎盡獎;各獲獎俱樂部在賽季年度除取得較好的比賽成績外,還能夠積極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和球迷服務活動。綜合來看,通過實施該項目,能夠引導和推動俱樂部持續、健康發展,提高職業化水準,在促進北京市體育産業發展、帶動體育消費以及提升城市影響力方面體現出較好的社會效益。經專家綜合評價,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為95.7分,績效級別評定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編制品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2.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部分績效指標細化程度不夠。
3.在項目實施管理上,某些方面和環節需要進一步完善
(四)建議
1.科學合理設置項目數量績效指標。
2.細化統一俱樂部財務審計報告內容、格式。
3.加強宣傳和引導,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推進體育産業發展,帶動體育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