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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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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78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金融局內設機構的函》(京編辦行【2012】136號)、《關於同意設立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的函》(京編辦事【2012】270號)、《關於同意市金融局獨立設置研究室的函》(京編辦行【2014】26號),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負責推動本市金融發展、金融服務、金融市場建設和金融風險處置工作等。內設13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規處、銀行服務處、證券期貨服務處、保險與非銀服務處、金融市場處、場外市場處、農村金融處、金融協調處、風險管理處、應急打非處、人事處。下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相關工作;研究擬訂本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2.指導、推動本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指導、規範各類交易所的設立和發展;協調推進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在本市的試點和發展工作;協調推進場外市場在京發展工作。3.統籌推進本市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動本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機構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産業)投資基金規範發展。4.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優化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産品服務創新;指導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與發展;協調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強農惠農能力。5.統籌推進本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京金融機構提供服務。6.協調在京金融機構為首都經濟發展服務;參與本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臺,為重點工程、主導産業、重要區域發展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援服務。7.協調、指導金融服務社會民生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産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8.推進本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資訊共用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業發展總體佈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合理佈局;指導金融功能區、金融後臺園區的建設發展,引導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進駐;監測分析各金融功能區、金融後臺園區發展情況。10.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變更審批及日常監管;承擔集體改制企業上市的産權確認職責;承擔市屬金融機構和地方審批金融機構相應授權監管職責;指導、規範金融中介機構發展。11.推進市屬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經營活動、非法期貨業務、非法外匯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本市金融應急處理機制建設,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12.指導、協調本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部門行政編制79人,實有人數74人;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事業編制17人,實有人數12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12160.08萬元,比上年增加3695.56萬元,增長43.6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0644.23萬元,比上年增加2338.20萬元,增長28.1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644.1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其他收入0.1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863.19萬元,比上年增加4170.91萬元,增長62.32%,其中:基本支出2517.5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3.18%;項目支出8345.6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6.82%。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155.53萬元,比上年增加3702.44萬元,增長43.80%。主要原因:2017年年末申請追加北京市證監局專項經費1500萬元,體現為2018年結轉使用。本年增加信息化建設經費1000余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863.1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1.5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9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8.3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0.4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0%;金融支出10368.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4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3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101.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5.76萬元,下降15.51%。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8年度決算101.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5.76萬元,下降15.51%。主要原因:縮減一般行政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度決算258.3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74萬元,增加1.45%。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8年度決算258.3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74萬元,增加1.45%。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員。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8年度決算130.4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11萬元,增加1.6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8年度決算130.4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11萬元,增加1.62%。主要原因:社保基數調整。

  4.“金融支出”2018年度決算10368.4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增加1604.49萬元,增加15.47%。其中:

  “金融部門行政支出”2018年度決算10368.4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增加1604.49萬元,增加15.47%。主要原因:本年度支出中包含我局轉撥北京證監局推進上市等五個專項工作經費等。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8年度決算4.31萬元,為2018年年中下達信息化建設經費支出數。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517.5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29.64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55.09萬元減少25.4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85.3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08.2萬元減少22.87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市外辦統一要求,取消相關出國團組。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京港金融論壇等重大金融活動、組織金融創新境外培訓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2個、21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4.0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5.5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6.09萬元減少0.5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調研人員、金融機構有關人員、市、區縣有關部門人員等。公務接待13批次,公務接待客飯200人次,工作餐66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38.7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0.8萬元減少2.07萬元。其中,2018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決算數無,2018年年初預算數無。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38.7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0.8萬元減少2.07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公務用車支出。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5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0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7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7.46萬元(含臨時租用車輛)。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1輛,含臨時租用車輛,車均運作維護費3.5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20.73萬元,比上年增加23.81萬元,增加原因:定額標準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82.8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65.5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無,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717.3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79.1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4.9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09.2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4.1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415.27萬元,其中:汽車11輛,268.75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083.07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9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7.50%,涉及金額916.78萬元。評價結果:本次抽取的8個簡易評價項目根據自評表格式及內容,由績效評價工作組參考項目資料進行打分,1個普通評價程式項目由績效評價工作組組織專家組從決策、管理、績效三個方面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打分,經評價,我局本次被評價的9個項目中有4個項目評價等級為“優秀”,有5個項目評價等級為“良好”。

  二、金融法制建設及政策宣傳工作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概況

  開展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復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的職能。針對金融風險高發態勢,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激增狀況,需要加強政府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和作用發揮。市金融監管局按照2016年7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國辦發〔2016〕61號)文件要求,需進一步加強輿情監測、研判、回應工作和新興媒體的運用工作。

  2.項目資金情況

  該項目資金批復95.00萬元,全部為財政資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實際到位資金95.00萬元,實際支出金額為91.58萬元,結余資金3.42萬元,項目資金執行率96.40%。主要支付內容為:諮詢費30.30萬元、勞務費0.96萬元、委託業務費60.00萬元、其他費用0.32萬元。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金融法制建設及政策宣傳工作經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7.10分,其中,項目決策13.31分,項目管理26.11分,項目績效47.68分,項目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科學性仍有待提高。

  2.加強項目過程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

  3.項目績效成果展現不夠充分。

  (四)建議

  1.進一步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合理填報績效目標申報表。

  2.加強項目管理,重視項目過程管理,科學編制預算。

  3.提高績效成果展現,關注專家評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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