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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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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設立天安門地區運作調度中心等有關事項的函》(京編辦行〔2013〕126號)等文件精神,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設置為1個運作調度中心、10個處室和機關黨委。下屬4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行政單位,以下簡稱“城管天安門分局”)、天安門地區綜合服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綜合服務中心”)、天安門地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環衛管理中心”)、北戴河干部休養所(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北京會議中心(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於2018年12月19日調整為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仍納入本部門2018年度決算彙編範圍。

  2、主要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03號令)等有關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有關區人民政府做好天安門地區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挂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

  (3)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

  (4)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天安門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

  (5)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

  (7)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70人,實有人數60人;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06人,實有人數105人;事業編制240人,實有人數201人;離退休人員21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2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55743.45萬元,比上年增加12555.41萬元,增長29.0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6497.78萬元,比上年增加12884.22萬元,增長29.5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0130.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3.331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26364.7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6.6651%;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0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37%。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3069.40萬元,比上年增加9902.69萬元,增長22.94%,其中:基本支出8422.9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5.87%;項目支出18271.8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4.4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26374.5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9.7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0229.42萬元,比上年增加10459.82萬元,增長52.91%。主要原因:年中增加重點工程項目經費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631.0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84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4.46%;公共安全支出59.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2%;教育支出63.3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2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7414.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7.8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4.0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03.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51%;城鄉社區支出6407.4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0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184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117.69萬元,減少8.63%。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下同)2018年度決算1184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1117.69萬元,減少8.63%。主要原因:一是個別項目實施部門變化,核減項目預算,二是項目預算結餘。

  2、“公共安全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59.08萬元,為2017年度結轉2018年度繼續使用的項目資金,用於天安門地區火災防控預警系統建設。

  3、“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3.3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03萬元,下降5.99%。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63.3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03萬元,下降5.99%。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政策,壓縮部門培訓支出。

  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7414.1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913.42萬元,增長394.04%。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決算1006.1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2.13萬元,下降4.02%。主要原因:一是年中根據項目實施情況核減年初預算,二是項目預算結餘。

  “文物”(款)2018年度決算6407.9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955.55萬元,增長1316.43%。主要原因:年中增加重點工程項目經費預算。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44.0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79萬元,下降1.0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377.0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71.85萬元,下降16.01%。主要原因:在職人員變化,養老保險繳費減少。

  “撫恤”(款)2018年度決算67.0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7.06萬元。主要原因:年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撫恤金髮放。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03.0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13萬元,下降1.5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403.0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6.13萬元,下降1.50%。主要原因:在職人員變化,醫療保險繳費減少。

  7、“城鄉社區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407.4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8.02萬元,增長1.71%。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2018年度決算4343.0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1.82萬元,增長2.40%。主要原因:在職人員變化及基本工資調整,基本支出增加。

  “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2018年度決算2064.3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20萬元,增長0.30%。主要原因:在職人員變化及基本工資調整,基本支出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8417.64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2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2.26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62.99萬元減少30.7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11.9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2.30萬元減少10.36萬元。主要原因:因公出國(境)人次減少;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用於參加市城管執法局“環境秩序違法形態綜合治理與聯合執法機制”專題培訓班,參加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和突發事件輿情應對境外培訓班,2018年共參加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5.97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3.09萬元減少13.09萬元。主要原因:本着厲行節約的要求,我委對本年公務接待費支出進行了嚴格的審批和控制。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0.3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7.60萬元減少7.2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0.32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7.60萬元減少7.28萬元,主要原因:公務用車改革車輛使用減少。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5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7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4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60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6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14.12萬元,比上年減少5.85萬元,減少原因:本着厲行節約的要求,我委對本年機關運作經費支出進行了嚴格的審批和控制。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002.4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3.3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575.4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343.6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303.7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5.0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61.9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2.6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96176.96萬元,其中:汽車64輛,1530.42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8台(套),5814.09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362.38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2.84%,涉及金額8181.37萬元。為確保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了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及績效管理辦公室,負責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制訂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安排,借助專業第三方機構的力量,確保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有序、高效推進。從評價情況來看,2018年項目目標明確,符合實施單位職能和發展規劃,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項目申報內容、實施計劃周期及項目目標基本合理。內控規範制度較為完善,在項目預算執行中,基本能夠按照各項內控制度規範執行,資金及時到位,能夠做到專款專用,資金使用程式較規範,財務管理情況較好。明確了項目負責人,重點跟蹤項目重要環節和時間節點,嚴格做到責任到人,較好地開展了項目組織工作,大多數項目能夠按時完成整體項目的實施及驗收,取得了較好的使用效益和滿意度。

  二、2018年天安門地區清掃清運作業服務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保證天安門地區環境衛生的乾淨、整潔,需在日常、重點時期、大型活動期間對天安門地區進行清掃清運作業工作,確保天安門地區的環境衛生整潔,維護天安門地區的良好形象。該項目主要是對天安門地區284923平方米麵積的區域進行清掃,全天24小時作業。作業內容包括日常性作業、專項作業和應急作業。2018年預算總額為1248.09萬元,包括日常機械作業運作費、日常人工作業運作費、地面專業清洗費、應急作業運作費等。績效目標是: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為指導,立足天安門地區的功能定位,借助“十三五”時期發展的契機,實現“建設環境衛生首善地區”的總目標;確保日常、重點時期、大型活動期間天安門地區環境衛生乾淨、整潔;確保冬季降雪時車輛、游人通行秩序正常;確保突發事件時環衛保障迅速有效。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2.48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5分,評價得分14.76分。項目立項依據充分,程式較規範;項目設定了績效目標及指標,目標較為明確、具體,與項目現實需求一致,目標設置較合理。

  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6.52分。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較完備、健全,對委託單位遴選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資金使用程式較為規範;項目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並明確了各自職責分工,組織機構較健全;執行過程中,項目單位及時對各項實施內容進行監管,管理較為規範。

  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55分,評價得分51.20分。項目各項任務均按計劃予以完成,産出完成情況較好;通過項目實施,有力保障了天安門地區環境衛生乾淨、整潔,提升了區域環境形象,社會、環境效益顯著。

  (三)存在問題

  績效項目申報表中部分內容不夠完整,部分指標制定不夠量化、細化。對項目委託的監理跟蹤力度不夠,個別滿意度調查反映個別果皮箱垃圾未及時清理。

  (四)建議

  完善項目相關資料的填寫,量化、細化績效目標。完善垃圾桶等耗材的驗收、領用手續,加強對項目實施的過程管理,完善相關資料的保管及存檔。對滿意度調查反饋的問題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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