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8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分享:
字號:        

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東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東編辦【2014】3號設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內設35個部門。所屬事業單位1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部門設置:部門機構設置35個部門。業務部門為19個,分別為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等;審判輔助部門9個:訴訟服務辦公室、信訪工作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綜合行政部門7個:辦公室、政治處等。

  部門職責:充分履行審判職能,深入落實和推進司法改革,著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各項工作不斷發展進步,為首都和東城區的和諧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400人,實際351人;事業編制35人,實際33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23200.57萬元,比上年增加2640.03萬元,增長12.8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2155.39萬元,比上年增加1828.52萬元,增長9.0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103.7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7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51.6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0371.51萬元,比上年增加2585.02萬元,增長14.53%,其中:基本支出17037.1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63%;項目支出3334.3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3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3048.10萬元,比上年增加3084.02萬元,增長15.45%。主要原因:在職人員經費增加,新增項目資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我院新招錄人員增加以及落實國家調整人員工資標準政策,項目支出增加主要是我院辦公樓弱電信息化建設項目、審判大樓中央空調升級改造及法院業務裝備。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287.9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7985.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65%;教育支出22.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05.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9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874.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3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7985.4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199.16萬元,增長7.14%。其中:

  "法院"(款)2018年度決算17985.4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199.16萬元,增長7.14%。主要原因:我院新招錄人員增加以及落實國家調整人員工資標準政策,項目支出增加我院辦公樓弱電信息化建設項目、審判大樓中央空調升級改造及法院業務裝備。

  2、"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2.16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保持一致。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8年度決算22.16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我院2018年無增加教育培訓預算。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40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22.73萬元,減少13.6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1305.7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281.21萬元,減少17.72%。主要原因:我院2018年離退休人員人數減少。

  "撫恤(款)2018年度決算99.99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58.48萬元,增加40.91%。主要原因:我院2018年新增離退死亡人數。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874.6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23萬元,減少0.4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874.6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4.23萬元,減少0.48%。主要原因:我院2018年新招錄人員數比預算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我院2018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7037.1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3.64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54.2萬元減少170.5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保持一致。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7.7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10萬元減少2.26萬元。主要原因:我院厲行勤儉節約政策,減少公務接待。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案件審理、案件審判、審判工作經驗交流過程中涉及的國內及外事接待工作。公務接待68批次,公務接待103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75.9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44.20萬元減少168.3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我院2018年無購置車輛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75.9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44.20萬元減少168.30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厲行勤儉節約。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0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8.0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7.3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0.46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8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8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767.61萬元,比上年減少109.98萬元,減少原因:堅持厲行勤儉節約。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011.5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02.0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09.4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88.0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7.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97.8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9.2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16,627.99萬元,其中:汽車86輛,1777.02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02.5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640.88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績效評價:是指運用一定的評價方法、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對中央部門為實現其職能所確定的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及為實現這一目標所安排的預算的執行結果所進行的綜合評價。績效評價的過程就是將員工的收集工作績效同要求其達到的工作績效標準進行比對的過程。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755.88萬元。我院測評的5個項目的評價結果均為"良好"。

  二、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信息化運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東城法院信息化建設,一直秉承"科技強院"工作方針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而開展。近年來,積極探索資訊技術與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的渠道與途徑,積極為法官辦案、當事人訴訟、法院行政管理和法院領導決策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工具和手段,切實發揮了信息化建設服務群眾、服務審判、服務法官的重要作用,實現了審判工作和管理水準的飛躍。

  東城法院審判大樓主要包含網路系統、主機系統、存儲系統、備份系統、安全系統、GPS時鐘系統、機房環境、語音通信、視頻會議、庭審視頻、綜合佈線、光碟刻錄、資訊發佈、數字法庭、無線數據傳輸、公用資訊發佈、數字法庭、安防門禁一卡通、考勤、圖書管理、有線電視、智慧集控系統、案卷電子化應用等近40個基礎設施系統、幾千套設備、二千余項應用。

  隨著各項建設工作的不斷開展,東城法院已實現信息化對司法審判全流程地支撐。從信訪接待、立案、審案、結案、執行,到案件歸檔、上訴、移轉、司法統計、檔案管理,甚至細化到每一次庭審操作,都有信息化運維的有力支撐和保障。目前,東城法院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審判監督、信訪接待、績效考評、隊伍建設、案件審判輔助、法律專業資訊、司法資訊服務、資訊系統管理、法官知識等系統已形成集群聯動運作體系,各項應用與審判業務、司法為民服務、日常辦公密切相關,環環相扣,信息化運維更加科學、系統、高效。

  (二)評價結論

  東城法院通過"信息化運維服務費"項目的開展,提高了信息化程度,提高了審判等工作效率,保障了法院各項日常工作、組織活動的順利開展。該項目的實施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經專家評議,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信息化運維服務費"項目綜合得分87.83分,其中項目決策13.33分,項目管理29.17分,項目績效45.33分,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管理方案之間口徑有待進一步統一,臺賬管理有待完善。

  2、故障排除不僅要重視響應速度,應進一步重視排除效率。

  (四)建議

  1、對績效申報指標要進一步篩選和完善,去粗存精。

  2、對服務評價結果與合同內容相對應,增加合同執行的激勵機制。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