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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2018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9-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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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調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京編辦發〔2019〕10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更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依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地勘局內設機構和所屬部分事業單位的函》(京編辦事〔2015〕47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簡稱市地勘院)內設13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宣傳處、團委)、工會等,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綜合業務處、地質勘查處、能源地質處、水文地質處、地質環境處、工程技術處、安全生産處、資産管理處、計劃財務處、人事處(地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離退休工作處、監察處及機關黨委(宣傳處、團委)、工會等。

  市地勘院下屬10個預算單位,全部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5個,均為市地勘院本級、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院、北京市地質研究所、北京市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北京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及北京市地勘局資訊中心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5個,分別為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北京市地質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地質勘察技術院、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綜合服務中心及北京市地熱研究院等。

  2.部門職責

  (1)承擔本市礦産地質勘查、區域地質調查、水文地質勘查、環境地質和地質災害調查、專項防治及地質環境保護、監測等有關工作;負責本市礦業開發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地質勘查工作。

  (2)負責引進並推廣地質調查和礦産勘查的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組織本市礦産勘查方面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工作。

  (3)參與本市地質環境監測工作規範和技術標準的研究工作;負責本市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和資料的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

  (4)承擔本市地下水資源勘查、評價、監測、分析等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技術性工作。

  (5)負責所屬地質隊伍的管理及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負責地勘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6)承擔北京地區地質行業特種職業技能的認定工作。

  (7)負責本市地質勘查、礦業開發方面的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1950人,實有人數136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116607.95萬元,比上年減少13439.59萬元,下降10.33%。減少的原因是基本建設項目及地質市場項目減少。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05395.59萬元,比上年減少21256.83萬元,下降16.7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9843.3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7.2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42531.9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0.36%;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3020.2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2.35%。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8689.49萬元,比上年減少8009.89萬元,下降6.86%,其中:基本支出45247.6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1.63%;項目支出63441.8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8.3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0662.19萬元,比上年減少6441.56萬元,下降9.60%。主要原因:2018年度承擔的基本建設項目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7056.1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9.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6%;公共安全支出3939.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90%;教育支出12.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532.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9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72.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88%;城鄉社區支出4079.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15%;農林水支出695.8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2%;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42463.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4.4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259.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59.70萬元。其中:

  "統計資訊事務"(款)2018年度決算259.7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259.70萬元。主要原因:增加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二期)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3939.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939.57萬元。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3939.5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939.57萬元。主要原因:增加北京市地下水監測站網系統建設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支出。

  3、"教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2.5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9.13萬元,下降42.21%。其中:

  "進修及培訓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12.5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9.13萬元,下降42.21%。主要原因:減少一般培訓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532.4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7.21萬元,增長0.83%。其中:

  "行政單位離退休"(款)2018年度決算4532.41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7.21萬元,增長0.83%。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1072.3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0.43萬元,下降0.0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8年度決算1072.3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減少0.43萬元,下降0.04%。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079.7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079.78萬元。其中:

  "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4079.7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4079.78萬元,主要原因:增加北京市地下水監測站網系統建設工程和北京市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二期)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7、"農林水利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695.82814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95.828146萬元。其中:

  "水利"(款)2018年度決算695.83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695.83萬元。主要原因:增加北京市地下水監測站網系統建設工程基本建設項目。

  8、"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2018年度決算42463.9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250.54萬元,增長31.82%。其中:

  "國土資源事務"(款)2018年度決算42463.94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10250.54萬元,增長31.82%。主要原因:增加基礎地質調查等工作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7661.3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0個事業單位。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1.77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9.39萬元減少17.6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22.17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4.89萬元減少2.72萬元。主要原因:減少出國(境)人數;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地質及清潔能源技術合作洽商等方面,2018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個、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5.5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決算數3.05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5.62萬元減少2.57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減少公務接待費用。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地勘單位之間的交流、座談及與相關科研項目合作單位之間的業務學習、研討等。公務接待12批次,公務接待3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56.5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68.88萬元減少12.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決算數26.56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28.09萬元減少1.53萬元。主要原因:公務用車購置價格受市場影響,2018年購置(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13.2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決算數29.98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40.78萬元減少10.80萬元,主要原因: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減少維修維護成本,另外因公務用車改革,減少財政供養的一般公務用車數量。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2.6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2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9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18萬元。2018年公務用車保有量98輛(其中財政經費保障1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6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原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0881.2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877.0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359.3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644.8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934.2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2.1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052.0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6.4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63066.43萬元,其中:汽車98輛,2037.44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6台(套),1277.54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支出統計範圍。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地質調查:是指一切以地質現象(岩石、地層、構造、礦産、水文地質、地貌等)為對象,以地質學及其相關科學為指導,以觀察研究為基礎的調查工作。

  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支出:指用於自然資源調查、地質災害防治、水質監測、地質礦産資源與環境調查等公益服務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市地勘院對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了項目27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2.14%,涉及金額14081.28萬元。評價等級為"優秀"的項目7個,佔比25.93%;評價等級為"良好"的項目20個,佔比74.07%。

  二、北京市淺層地溫能可持續利用與研究及示範工程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中提到北京市風能資源相對不足,水電資源儲量較少。為改善北京市空氣品質,調整能源結構,積極利用多種清潔能源方式,大力挖掘清潔能源利用潛力勢在必行。為了引導淺層地溫能資源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加快我市淺層地溫能資源的勘查開發及利用的步伐、緩解所面臨的能源和環境污染問題,實現資源可持續利用,開展北京市淺層地溫能可持續利用研究及示範工程建設項目。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績效評價得分為91.77分,綜合績效級別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有待完善,項目績效指標中效益指標和滿意度指標細化、量化程度不夠。

  2.材料出入庫管理需進一步加強,流轉痕跡要明晰。

  3.績效成果梳理與年度績效目標的對應性不夠,對中長期項目總體績效成果完成的貢獻還應當擴展,以體現年度財政投入的績效成果"物有所值"的程度。

  (四)建議

  1.根據項目工作內容合理設置項目績效目標和指標,提高可衡量性。

  2.進一步規範財政資金支出過程管理的規範性,加強材料的出入庫管理。

  3.對項目後續應用情況進行適當跟蹤,並加強對成果後續應用範圍的總結。

  4.進一步把研究成果推向市場,對北京市清潔能源的使用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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