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北京首都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業務範圍主要為酒店餐飲、商業旅游等,共設綜合行政部、預算與財務管理中心、股權運營與管理中心、戰略發展與投資中心、安全保障部等部門。本單位為北京首都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唯一的二級決算單位,與上年無變動。
2.部門職責
北京首都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職責是保障離、退休老幹部的退休費及醫療費等各項支出,使他們生活穩定。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離退休人員34人,其中:離休8人,退休2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626.4664萬元,比上年增加37.431368萬元,增長6.3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13.233200萬元,比上年增加18.715684萬元,增長6.3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13.2332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13.233200萬元,比上年增加18.715684萬元,增長6.35%,其中:基本支出313.2332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00%;項目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26.4664萬元,比上年增加37.431368萬元,增長6.35%。主要原因:離退休人員工資調整造成。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13.23320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兩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0.2332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9.8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0.1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8年度決算250.233200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離退休工資發放,
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款)2018年度決算250.2332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離退休工資發放。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63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一致,主要是用於離休醫療保險,
其中:醫療保障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63萬元,與2018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是用於離休醫療保險。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8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13.233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三公經費統計範圍。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採購支出。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黨的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完全或主要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機關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根據實際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本部門無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