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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22:53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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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1.內設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簡稱市教委),設辦公室、人事處、高等教育處等內設機構。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以下簡稱督導室)內設綜合處、督政處等機構。

  2.所屬預算單位

  2017年預算中包括市教委機關行政(含督導室)1個、事業單位58個。事業單位包括首都師範大學、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等25所市屬高等院校,北京市自動化工程學校等10所中等專業學校,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後勤事務管理中心等23個直屬單位。

  (二)部門職責

  市教委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推進依法治教,統籌、協調、規劃、管理、指導本市教育工作等;督導室主要職責是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評價工作等。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206人,實際203人;事業編制38655人,實際30544人;離休人員862人;學生人數368478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專科生、留學生、中等教育學生等)。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3170467.718669萬元,比2016年增加552416.377317萬元,增長21.1%。其中: 

  財政撥款2218456.031848萬元,比2016年增加301137.19237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實養老保險改革和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等有關政策;二是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及教育領域非首都功能疏解等有關政策。

  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226045.393658萬元,比2016年增加132927.907514萬元,主要原因是盤活存量資金,按照不低於2016年底事業基金預計餘額40%編入預算。

  其他資金725966.293163萬元,比2016年增加118351.277433萬元,其中:財政專戶核撥的事業收入187028.29205萬元,比2016年減少1224.58115萬元;事業收入(不含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為170501.892萬元,比2016年增加3228.0324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33821.25575萬元,比2016年增加13718.3615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7851.07萬元,比2016年減少3809.93萬元;其他收入20718.437012萬元,比2016年增加2140.475834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306045.346351萬元,比2016年增加104298.918849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和教育領域非首都功能疏解等有關政策,2016年底追加的職業年金、新校區建設經費結轉至2017年繼續使用。

  2017年部門支出總預算3170467.718669萬元,比2016年增長21.1%,其中:

  基本支出1829381.263806萬元,比2016年增加133672.470434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實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等有關政策;二是部分單位盤活存量資金,安排事業基金用於彌補基本經費支出不足。

  項目支出1307399.559113萬元,比2016年增加405190.310383萬元,主要用於京津冀協同發展及教育領域非首都功能疏解等。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33686.89575萬元,比2016年增加13603.5965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按照支出內容,2017年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是預算單位人員經費、正常運轉經費以及教育教學等基本業務活動經費和醫療保障經費等支出。項目支出主要用於教師隊伍建設、人才培養品質建設、科技創新服務能力建設、大學生就業創業、改善辦學保障條件、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學生資助、北京市與中央共建、直屬單位業務發展、基礎教育市級統籌等。

  按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農林水支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是市發改委安排的所屬單位基本建設支出。教育支出是用於教育管理事務支出、普通教育支出、職業教育支出、成人教育支出、廣播電視教育支出、特殊教育支出、進修及培訓支出、其他教育支出。科學技術支出是用於農業創新團隊支出。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是用於民族藝術進校園活動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是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是用於醫療保障的支出。農林水支出是用於農業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的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市教委機關行政和58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299.62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862.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2870.02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3443.9萬元減少573.8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北京市有關厲行節約的規定,壓縮出國(境)團組;二是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北京市進一步完善財政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辦發[2016]36號)文件精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出國(境)費用不計入“三公經費”。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國際會議、進行校際間交流和學術交流、開展教師中短期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184.62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277.62萬元減少93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中央、北京市有關規定,在2016年預算基礎上進行壓縮,並進一步加強管理,要求各單位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預算。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學術交流公務接待、外賓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3244.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63萬元,比2016年增加63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國I國II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3181.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503.7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53.9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90.12萬元,其他434.1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比2016預算數3440.8萬元減少258.82萬元。主要原因是進一步加強管理,減少公務用車運作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94037.34367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45009.32650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63884.35760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85143.65956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市教委機關行政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教育老幹部活動中心、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814.998054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51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760個的85.9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798255.4168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76.16%。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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