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是負責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下屬四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司法局本級,屬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律師協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北京市司法局的職能包括:
職能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職能二:制定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職能三:指導、監督本市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研究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職能四:監督管理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事務所代表機構。
職能五:指導、監督本市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等工作。
職能六:組織本市國家司法考試的考務工作。
職能七:負責本市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工作。
職能八: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工作。
職能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職能十:負責本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工作,指導警務督察和業務培訓工作。
職能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理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矯治局。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15221.07萬元,比2016年12894.23萬元增加2326.84萬元,增長18.05%。其中:財政撥款14479.09萬元,比2016年11877.55萬元增加2601.54萬元,增長21.90%,主要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增加法律援助諮詢補貼預算;其他收入62.8萬元,與2016年持平;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672.02萬元,比2016年53.88萬元增加618.14萬元,增長1147.25%,主要原因:2016年末追加的以前年度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尚未清繳;使用結餘資金和事業基金安排預算7.16萬元比2016年0萬元增加7.16萬元,主要原因:自2017年起事業單位按照不低於2016年底事業基金預計餘額40%的水準編報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預算11070.1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2.73%,比2016年8255.58萬元增加2814.58萬元,增長34.09%,主要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二)項目支出預算4150.91萬元,比2016年3738.64萬元增加412.27萬元,增長11.03%,增加原因:增加法律援助諮詢補貼預算和公務車更新預算。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基層司法業務經費580.36萬元;普法宣傳業務經費613.09萬元;律師公證管理經費200.40萬元;法律援助業務經費958.60萬元;司法統一考試618.53萬元;社區矯正業務經費118.56萬元;司法鑒定業務經費74.09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經費520.59萬元;其他司法支出169.22萬元;司法行政培訓經費297.47萬元。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司法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本級、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北京市律師協會4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76.56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75.9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27.36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社區矯正業務、法律援助業務、司法鑒定業務、律師公證管理業務等方面業務學習和交流。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1.63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與外省市和上級單位工作研討和交流。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247.5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95.78萬元,比2016增加95.78萬元,主要原因:對國I和國II老舊機動車輛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51.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80.4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8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81萬元,其他19.73萬元。比2016預算數171.6萬元減少19.8萬元,主要原因:2016年度核減公務車6輛。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467.7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78.6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289.0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門北京市司法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49.50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45個的44.44%。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084.63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2.14%。(詳見附件6)。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