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預算編制單位22個,包括1個行政單位和18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及3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部門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5、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負責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組織實施。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
8、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及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的政策、管理辦法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10、負責本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市政府部門的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有關工作。
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12、統籌擬訂本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在編人員283人;事業編制在編人員1141人;聘用人員640人。離退休人員578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141815.106796萬元,比2016年144352.533663萬元減少2537.426867萬元,減少1.76%。其中:財政撥款130053.699176萬元、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2558.66萬元、事業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1270.5902萬元、其他收入533.350784萬元、使用結餘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1637.35229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5761.454346萬元。
(二)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17年支出預算141815.106796萬元,比2016年144352.533663萬元減少2537.426867萬元,減少1.76%。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60697.117453萬元,比2016年50828.328536萬元增加9868.788917萬元,增長19.42%,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以及社會保險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81117.989343萬元,比2016年93519.205127萬元減少12401.215784萬元,下降13.26%,主要是由於按照部門預算管理要求,2017年起“大學生村官工資、五險一金、補償金市級預算”項目經費的支付方式調整為財政部門市對區的轉移支付方式,不再納入部門預算安排。
3、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比2016年減少5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公務員管理制度、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和做好工資收入分配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機關本級及2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32.685682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49.78868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21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210萬元持平,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發高端外國專家資源,搭建高層次海外人才交流平臺,開闢境外培訓和海外人才引進渠道。同時,在高技能人才、社會保障、京港、京澳人才交流等領域開展公務活動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5.78260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10.08407萬元減少4.30146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人力社保相關人員來我局考察、調研餐費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216.90307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33.178478萬元,比2016年增加33.178478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國I國II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83.72460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91.04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6.06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1.1434萬元,其他25.47120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比2016年預算數362.3903萬元減少178.665699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要求,公務用車數量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3539.26564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7108.66735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1719.626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4710.97138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北京市職業能力建設指導中心、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市外國專家與外國人就業事務中心、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等6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86.666072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8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53個的32.81%。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4124.64278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4.4%。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