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市旅游委是負責本市旅游發展統籌協調、産業促進和行業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包括:辦公室、綜合處、法制處、産業發展促進處、首都旅游協調與區域合作處、城市形象與市場推介處、旅游消費促進處、大型活動處、旅游環境與公共服務處、行業管理處、安全與應急處(假日辦)、財務(審計)處、人力資源處、監察處及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所屬10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本級、北京市旅游執法大隊、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發展中心、北京市旅行社服務品質監督管理所、北京市旅游人才發展中心、北京市旅游諮詢服務中心、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旅游運作監測中心)、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旅游雜誌社、北京旅游大廈管理處。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擬訂本市旅游産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旅游産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游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擬訂旅游區、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産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統籌北京地區旅游資源的規劃、開發、整合、利用;協調推動本市旅游産業發展,促進旅游産業與其他相關産業融合;協調解決旅游産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4.負責制定本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參與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市旅游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協調重大旅游節慶和會展活動,培育旅游品牌;負責旅游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旅游區域合作,健全跨區域旅游合作體系;收集、發佈國內外旅游市場動態資訊。
5.負責組織本市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線路的規劃開發;促進高端旅游、歷史文化旅游、新型鄉村生態旅游發展;協調和指導假日旅游和紅色旅游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旅游産業投資促進和重大旅游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管理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監測旅游産業經濟運作,負責旅游統計、分析和資訊發佈工作。
7.承擔本市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游集散體系、諮詢服務體系和旅游公共服務資訊網路體系;指導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8.承擔規範本市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品質、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依法負責設立旅行社、頒發導游證、取得領隊證等行政許可事項;負責住宿業行業管理。
9.承擔本市旅游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旅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10.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旅游人才規劃;指導旅游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截至2016年9月30日,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142人,實際131人;事業編制138人,實際94人;聘用人員(臨時工)30人。離退休人員187人,其中:離休24人,退休163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年初,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部門收入預算36131.863837萬元,比2016年45727.325113萬元減少9595.461276萬元,下降20.98%。其中:財政撥款34286.371160萬元,比2016年43812.439514萬元減少9526.068354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旅游公共服務設施提升等項目由市級專項資金轉為市對區轉移支付,不在我委預算中;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73.621301萬元,比2016年0萬元增加73.621301萬元,主要是我委綜合考慮了2016年底事業基金結餘情況,確定將事業基金部分餘額納入2017年收入預算,彌補收支差額;其他資金1771.871376萬元,比2016年1914.885599萬元減少143.014223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旅游雜誌社事業收入減少。
支出預算36131.8638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867.95950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1.78%,比2016年6070.328565萬元增加1797.630941萬元,增長29.61%,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28248.739812萬元,比2016年39655.366042萬元減少11406.62623萬元,下降28.76%,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旅游公共服務設施提升項目,由市級資金轉為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事業單位經營支出15.164519萬元。
三、項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況
2017年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總體工作思路是:繼續以擴大旅游消費為目標,以依法治理旅游秩序和旅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重點,不斷強化旅游工作在全市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對外宣傳、服務保障等工作中的地位作用。項目支出主要用於法制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産業促進和公共服務工作、旅游消費産品開發、市場宣傳和服務保障工作以及機關自身建設工作。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市旅游委機關本級及北京市旅游執法大隊等9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33.943646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39.49506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210.00000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68.245000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我委將加大對海外市場的推廣力度,讓入境游逐漸回暖。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歐美展會、亞太展會以及其他自主促銷項目,加大對北京旅游重點客源地的宣傳推廣工作。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47.879494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21.514085萬元,主要原因:單位壓縮經費支出。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國際旅游機構、國外旅游批發商、重要外賓來訪以及北京旅游資源推介、舉辦各類旅游活動、接待外省市及相關單位所開展業務活動等所發生的餐費、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76.0641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109.628245萬元,比2016年增加109.628245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66.43590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6.284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5360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204307萬元,其他8.4116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比2016預算數83.300000萬元減少16.864093萬元,主要原因:公車改革,公車數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3416.72904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56.41234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3160.316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部門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本級行政、北京市旅游執法大隊等2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79.052496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72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95個的36.92%。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9486.73705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72.43%(詳見附件6)。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