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78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金融局內設機構的函》(京編辦行【2012】136號)、《關於同意設立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的函》(京編辦事【2012】270號)、《關於同意市金融局獨立設置研究室的函》(京編辦行【2014】26號),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負責推動本市金融發展、金融服務、金融市場建設和金融風險處置工作等。內設13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研究室、銀行服務處、證券期貨服務處、保險與非銀服務處、金融市場處、農村金融處、金融協調處、風險管理處、應急打非處、場外市場處。下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
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相關工作;研究擬訂本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指導、推動本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指導、規範各類交易所的設立和發展;協調推進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在本市的試點和發展工作;協調推進場外市場在京發展工作。
3.統籌推進本市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動本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機構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産業)投資基金規範發展。
4.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優化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産品服務創新;指導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與發展;協調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強農惠農能力。
5.統籌推進本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京金融機構提供服務。
6.協調在京金融機構為首都經濟發展服務;參與本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臺,為重點工程、主導産業、重要區域發展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援服務。
7.協調、指導金融服務社會民生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産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8.推進本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資訊共用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業發展總體佈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合理佈局;指導金融功能區、金融後臺園區的建設發展,引導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進駐;監測分析各金融功能區、金融後臺園區發展情況。
10.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變更審批及日常監管;承擔集體改制企業上市的産權確認職責;承擔市屬金融機構和地方審批金融機構相應授權監管職責;指導、規範金融中介機構發展。
11.推進市屬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經營活動、非法期貨業務、非法外匯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本市金融應急處理機制建設,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2.指導、協調本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行政編制77人,實際68人;事業編制17人,實際12人。
離退休人員2人,其中:退休2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6896.29萬元,比2016年6228.32萬元增加667.97萬元,增長10.72%。其中:財政撥款6738.26萬元,比2016年6223.08萬元增加515.19萬元;其他資金158.02萬元,比2016年5.25萬元增加152.78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預算2288.9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3.19%,比2016年1735.22萬元增加553.77萬元,增長31.91%。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二)項目支出預算4607.3萬元,比2016年4493.1萬元增加114.2萬元,增長2.54%。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進一步優化首都金融發展環境,推進金融改革和創新,強化金融服務,完善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等履職經費。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級及所屬1個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84.51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3.0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135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京臺論壇、京港論壇等重大金融活動、組織金融創新境外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7.71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7.83萬元減少0.1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用相應減少。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到我市調研人員、金融機構有關人員、市、區有關部門人員來訪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41.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41.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5.2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9萬元,其他16.74萬元。比2016預算數44.7萬元減少2.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公車改革要求減少1輛公車,公務用車維護費相應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954.0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6.3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47.6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23.38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2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9個的75.8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959.28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6.49%。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詳見附件6)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