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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7-02-27 19:37    來源: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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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負責受理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負責辦理轄區內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負責受理本院管轄的公民和法人檢舉、控告、申訴案件;負責對本區內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和刑事、行政訴訟實行監督;負責對偵查機關的立案和偵查工作進行監督;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和監外服刑人員的社區矯正工作進行監督;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物資裝備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下設18個部門,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審查逮捕部、偵查監督部、公訴部、刑事審判監督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網路和電信犯罪檢察部、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刑事執行檢察部、民事檢察部、行政檢察部、檢察管理監督部、檢察技術部、法警大隊、行政事務管理局、監察室(司法監督室)。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單位性質為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299人,實際254人;事業編制27人,實際16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5人。離退休人員93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92人。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7年收入預算11537.066864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11537.066864萬元。比2016年收入預算7360.711706萬元增加4176.355158萬元,增長56.74%。

  (二)2017年支出預算總計11537.066864萬元,比2016年預算7360.711706萬元增加4176.355158萬元,增長56.74%,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10159.82266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8.06%,比2016年5358.736306萬元增加4801.086358萬元,增長89.59%,增長原因一是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檢察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基本經費統一按市級標准保障;二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1377.2442萬元,比2016年2001.9754萬元減少624.7312萬元,減少31.21%,減少原因是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根據全市檢察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7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查辦與預防職務犯罪、公訴與審判監督、偵查監督、執行監督、控告申訴等各項檢察職能的辦案業務費和業務裝備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及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94.7242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萬元增加189.72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1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5萬元增加5萬元,增加原因為市級財物統管後,根據各區上劃公務接待費額度,統籌安排。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各類公務接待等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84.72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49.1242萬元,比2016年增加49.1242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135.6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46.69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5.73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9.733萬元,其他23.43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比2016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135.60萬元。2016年因公務用車改革尚未完成,年初預算未安排,政策明確後統一追加此項經費122.6750萬元。剔除此因素,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實際增加12.92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檢察院財物市級統管後,公車運維按市級統一標准保障。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68.000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65.124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02.87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7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1家納入規範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00.166344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個,佔全部預算項目6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02.4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7.44%(詳見附件6)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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