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17年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於調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機構編制的批復》(京公政復字[2007]72號),設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為市屬行政單位。內設25個正處級機構,3個副處級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紀委、警務保障處、東城交通支隊等;下屬1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局機關本級、車輛管理所、東城交通支隊、西城交通支隊、朝陽交通支隊、海淀交通支隊、豐臺交通支隊、石景山交通支隊、房山交通支隊、通州交通支隊、昌平交通支隊、開發區交通大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負責維護疏導路面交通秩序;依法糾正處罰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辦理各類機動車通行證件;
2.負責重大國事外事活動、重要首腦外賓的交通安全保衛;
3.負責全市地方(含外事機構、外籍人員)機動車和駕駛員管理;
4.負責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監督、檢查社會各單位履行交通安全責任情況;
5.負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查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6.負責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監督、檢查交通民警執法行為;行政復議應訴、行政訴訟工作;
7.負責開發應用智慧交通科學技術,規劃設置和維護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標誌設施;
8.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門行政編制6089人,實際5649人;聘用人員(公安系統文職人員、公安系統輔警人員、公安系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9642人。
離退休人員2338人,其中:離休12人,退休2326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局堅強領導下,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緊緊圍繞公安部“四項建設”和市局“兩最”建設的總體要求,堅持“事故少、秩序好、道路暢通、群眾滿意”奮鬥目標,以深化警務改革為驅動,以加強能力建設為主線,以“十三五”規劃為藍圖,立足京津冀一體化和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定位,堅持以“全國一流”、“更好榜樣”為標準,以“交通決策智慧化、管理精細化、資訊服務精準化”為嚮導,以踐行“四個第一”理念為統領,找準交通管理工作努力方向,改革創新、攻堅克難,穩步推進綜合治理手段落實,為更好發揮首都功能、更好保障“十三五”規劃順利實施創造條件、奠定基礎。大力構建首都特色交通治理體系和交管反恐維穩工作新格局,為建成“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維護首都安全穩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375071.69萬元,比2016年294465.75萬元增加80605.94萬元,增長27.37%。其中:財政撥款329796.87萬元比2016年263354.11萬元增加66442.76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比2016年7574.25萬元減少7574.25萬元;其他資金45274.82萬元比2016年23537.4萬元增加21737.42萬元。其他資金收入為各級政府補助收入,主要用於區政府撥專項資金支出和警務保障性資金支出,增加原因是部分區縣政府加大對交通事業發展的支援力度,專項經費投入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預算260045.80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9.33%,比2016年211693.48萬元增加48352.32萬元,增長22.84%。增長較大的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7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二)項目支出預算115025.89萬元,比2016年82772.27萬元增加32253.62萬元,增長38.97%,增長較大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北京市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度將對長安街景觀提升,此項目涉及大量交通設施建設,所以導致項目預算增加。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長安街景觀提升項目、事故辦案費、機動車和駕駛員管理經費、光纜專線租金、信息化維護費、依法扣留車輛停車費、城市維護費、交通設施專項、部分地區交通監測系統升級改造項目、全市公交專用道電子監控系統建設項目經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2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770.31萬元,比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3766.6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本單位無出國經費。
2、公務接待費。2017年預算數30.67萬元,與2016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於按照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9739.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預算數3390.44萬元,比2016年增加3390.44萬元,主要原因是對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預算數6349.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1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64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200萬元,其他409.2萬元。比2016預算數5973萬元增加376.2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北京市公務用車改革工作精神,2015年年底對我局部分車輛進行了封存,現公車改革已經完成,重新核定了我局車輛編制。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63254.0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573.3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6074.9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5605.6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7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門中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東城交通支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陽交通支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豐臺交通支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昌平交通支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開發區交通大隊等12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0310.39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7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89個的34%。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73201.5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4.15%。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