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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審計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18-08-23 10:00    來源:北京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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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2.區縣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以及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

  3.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

  4.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

  5.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國務院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産、負債和損益審計。

  6.市政府部門、區縣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

  7.按規定對局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8.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産管理使用等與本市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9.依法組織對市屬單位的境外資産、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

  10.根據審計署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中央在京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

  11.承辦市政府和審計署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審計局所屬5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審計局本級、北京市審計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審計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審計局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審計局審計數據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21561.31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0372.52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44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1188.35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0360.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4%;其他收入12.1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6%。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0429.5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8.5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6.93%;項目支出2671.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3.07%。

  2017年年末結轉和結餘1131.72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394.0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595.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1.38%;教育支出167.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41.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5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40.1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10%;其他支出449.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7年度決算16595.9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782.09萬元,下降4.50%。其中:

  "審計事務"2017年度決算16595.9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782.09萬元,下降4.50%。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壓縮會議次數、規模、人數等,使公用經費中的會議費支出減少;二是由於審計業務工作臨時變化等原因,形成審計業務項目中的聘請中介人員參與審計費、差旅費支出和單位預留的機動經費支出減少。

  2、"教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67.1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9.96萬元,下降10.67%。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7年度決算167.1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9.96萬元,下降10.67%。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審計業務等相關培訓按計劃進行,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進行相關培訓。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度決算2141.1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9.04萬元,下降1.7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2141.1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9.04萬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離退休人員的學習活動費用支出有所減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040.1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7.50萬元,下降3.4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7年度決算1040.1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7.50萬元,下降3.48%,主要原因:由於人員調動,形成人員工資結構變化,導致醫療保障經費有所減少。

  5、"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449.75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7757.96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94.10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29.23萬元減少35.1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148.4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75.50萬元減少27.10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壓縮出國(境)經費;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境外審計、社保審計在社會保障制度變革中面臨的新挑戰培訓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5個、4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4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63萬元減少4.63萬元。主要原因:積極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落實"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嚴控公務接待經費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45.7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9.10萬元減少3.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和年初預算數均為0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45.7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9.10萬元減少3.40萬元,主要原因:嚴格落實"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6.0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3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2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04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4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151.52萬元,比上年增加169.03萬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水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造成機關運作經費略有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審計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27.9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38.8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189.1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18.9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3.1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83.0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5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38200.22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32輛,595.29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442.63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資金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審計局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2.61%,涉及金額1207.18萬元。其中對3個項目進行了普通程式評價,對12個項目進行了簡易程式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12個簡易程式評價項目評價結果為"良好";3個普通程式評價項目評價結果為"優秀"。

  二、共用審計署審計業務電子數據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2016年1月,審計署辦公廳印發《關於共用審計業務電子數據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辦數據發〔2016〕12號),要求省級審計機關可以通過審計署統一組織安排,從特派辦複製本省審計業務數據。為了實現我局審計業務電子數據共用,我局對照文件要求對局內業務系統現狀進行分析,發現我局在兩方面不能滿足審計署要求:一是數據分析網非獨立專業網路,二是數據分析機非專用機。基於上述現狀,結合審計署要求,2017年我局申請設立"共用審計署業務電子數據建設項目",批復預算228.68萬元,由我局電腦中心負責實施。

  項目年度總體目標為:通過項目建設,完成我局數據分析網及數據分析室的建設,滿足《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共用審計業務電子數據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辦數據發[2016]12號)的相關技術要求,具備接收審計署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技術條件。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項目績效目標明確合理,績效指標較為細化量化,政策依據充分,管理過程規範。資金到位及時,能確保專款專用和合理使用,未發生資金截留、擠佔和挪用。按照預期任務、進度及品質完成了相應的績效目標,成功實現了與審計署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共用,實施效果顯著。

  (三)存在問題

  項目績效指標不夠全面,使用效果支撐資訊不足。總體來説,項目績效指標較為細化量化,達到了預期效果指標,但項目績效指標未涵蓋項目的全部內容,指標不夠全面,對使用效果支撐不足。

  (四)建議

  建議進一步完善項目績效指標設置,為項目實施效果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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