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簡稱市政府參事室)與北京市文史研究館(簡稱市文史館)合署辦公。
市政府參事室是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參事工作機構。主要職責是:組織參事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組織參事圍繞本級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組織參事開展同外國政府諮詢機構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事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為參事依法履行職責提供保障和服務;對參事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考評;承辦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文史館主要任務是組織館員開展文史研究和藝術創作,傳承、弘揚和創新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圍繞文化建設的重要問題,深入研究、建言獻策;開展統戰聯誼活動;開展對外文化交流。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市政府參事室(市文史館)決算為單戶表,沒有下屬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2929.1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879.8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49.29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879.6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其他收入0.2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685.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2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4.92%;項目支出1479.0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5.08%。
2017年結餘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243.84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85.2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53.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91.36%;教育支出1.3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6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5.5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8.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1.82%;其他支出31.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1.1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453.4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31.67萬元,下降8.63%。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17年度決算2,453.4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31.67萬元,下降8.63%。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3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5.61萬元,下降80.16%。其中:"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1.3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5.61萬元,下降80.16%。主要原因:開展培訓相應費用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49.6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0.78萬元,增長7.77%。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149.6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0.78萬元,增長7.77%。主要原因:按照有關規定補繳了職業年金、養老保險等費用。
4、"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1.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1.93萬元。其中:"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31.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1.93萬元。主要原因:收到財政額度補繳職業年金。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06.2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1.68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16.49萬元減少44.8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44.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3.65萬元減少28.78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外辦等上級的要求,部分團組出訪地和人數進行了調減。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在境外舉辦中國傳統書畫展、參事對外交流、國務院參事室培訓等方面,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5個、15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9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26.8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39.96萬元減少13.1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16.1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6.76萬元減少0.62萬元。主要原因:實際購買費用減少,2017年更新國I國Ⅱ排放標準的老舊公務用車1輛,車均購置費16.1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0.6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23.20萬元減少12.52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全市公務用車改革封存了部分車輛,二是日常公務保障儘量使用新能源汽車,三是按照規定停駛部分車輛,四是厲行節儉。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9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7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16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3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55.57萬元,比上年增加20.51萬元,增加原因:水費、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40.8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1.9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08.8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40.8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26.9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4.2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830.96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8輛,200.00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6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736.81萬元。績效評定結論均為"良好"及以上。從評價情況來看,上述項目立項符合部門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績效目標合理;項目業務管理制度較健全完善,業務監控有效性較好,各項業務工作有序開展;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建立了相應的財務監控措施和手段,有效防控各類財務風險;任務完成品質較高;通過項目實施,對參事室部門履職工作的開展起到了較好的支撐和帶動作用。
二、"2017年參事課題"項目(6個評價項目之一)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項目背景
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依據《政府參事工作條例》的相關要求,發揮參事參政諮詢作用。
2017年,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市委十一屆十二次、十三次全會、市十二次黨代會和市"兩會"精神,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組織市政府參事開展調研活動,為推動北京相關工作提出諮詢意見和建議。
2.項目目標
計劃於2017年度組織參事開展2-3個重點課題調研、完成2-3個調研建議報告;同時保障和服務參事開展自主調研,提交一批參事建議。
3.完成目標情況
2017年度共組織參事調研20余次,召開各類座談會、研討會、論證會百餘次,上報重點調研建議報告和參事建議11份 ,市領導同志共13人次對其中6份做出批示。
(二)評價結論
2017年參事課題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對市領導批示的參事建議在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採用情況收集分析不夠。
(四)建議
加強項目績效資料收集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