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原市規劃委)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城鄉規劃、測繪、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組織研究本市城鄉空間發展戰略,協調、規劃城鄉空間資源配置,統籌協調城鄉發展建設中近期和遠期、局部和整體的空間需求和供給關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涉及規劃實施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3、組織編制本市城市總體規劃、中心城和新城規劃、鄉鎮規劃、村莊規劃、重點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導則、特定地區規劃,並進行動態評估和補充完善;組織編制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參與編制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城市地下空間等專項規劃;參與制定涉及城鄉規劃的政策和措施。
4、負責本市城鄉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城鄉發展建設中重大項目的選址論證工作;承擔土地儲備和土地供應工作的規劃研究和規劃審查;負責提供城鄉規劃建設的相關技術服務;負責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地名規劃管理工作。
5、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建設工程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對規劃編制單位、設計單位與城鄉規劃相關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負責審查城鄉規劃編制、規劃行政許可事項中有關安全事項,並監督管理。
6、負責本市城鄉規劃、測繪行政管理和工程勘察與設計行業管理;承擔城鄉規劃編制、測繪、工程勘察與設計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品質安全的監督管理及有關招標投標的備案工作。
7、承擔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研究、論證本市城鄉建設發展重大問題的基礎工作。
8、承擔本市空間與自然資源基礎資訊數據庫以及城鄉規劃地理資訊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城鄉規劃領域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建設檔案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9、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的宣傳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規劃編制與管理中的公示、聽證等公眾參與工作。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7年度部門決算彙編範圍的獨立核算單位共12個。其中:
行政單位3個,包括: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本級)、北京市規劃監察執法大隊和北京市勘察設計和測繪地理資訊管理辦公室。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北京市城鄉規劃標準化辦公室。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4個,包括: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和北京市規劃資訊中心。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4個,包括: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北京市規劃展覽中心和北京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公室。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53431.9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44494.3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2194.15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6743.46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66523.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6.04%;事業收入74178.0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1.34%;其他收入379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6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24722.6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2256.5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1.9%;項目支出72466.1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8.1%。
2017年結餘分配14644.6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14064.64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9061.2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681.8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23%;教育支出18.0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52.4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8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480.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51%;節能環保支出1613.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73%;城鄉社區支出32059.9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4.28%;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5427.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6.12%;其他支出1327.2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681.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271.1萬元,下降6.86%。其中:
"檔案事務"2017年度決算3681.8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減少271.1萬元,下降6.86%。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二是因為政策性原因核減檔案庫房租賃項目及武警補助項目支出,檔案事務較預算有所下降。
2、"教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8.0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0.41萬元,下降62.7%。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7年度決算18.0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0.41萬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落實厲行節約要求,減少了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7年度決算3452.4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589.92萬元,增長85.36%。其中:
"民政管理事務"2017年度決算61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611萬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中央撥付的北京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項目經費611萬元。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7年度決算2841.4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78.92萬元,增長52.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結轉上年的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障繳費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7年度決算1480.4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18.53萬元,下降7.4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7年度決算1480.4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18.53萬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部分單位的醫療保險轉下年支出。
5、"節能環保支出"2017年度決算1613.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613.6萬元。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2017年度決算1613.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613.6萬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綠色建築和生態示範區獎勵資金1613.6萬元。
6、"城鄉社區支出"2017年度決算32059.9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990.07萬元,增長3.19%。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2017年度決算16473.2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302.09萬元,下降1.8%。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要求壓縮了一般性支出;二是調減了應用衛星監測違法建設暨規劃綜合利用和街景影像技術監測新增違法建設數據生産經費等項目支出。
"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2017年度決算15409.7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2448.03萬元,增長18.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地下管線普查合同尾款等項目預算支出。
"其他城鄉社區支出"2017年度決算176.8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155.86萬元,減少86.73%。主要原因是將主管部門機動經費調整用於其他項目支出。
7、"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017年度決算15427.6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57.62萬元,減少1.01%。其中:
"測繪事務"2017年度決算15427.6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57.62萬元,減少1.01%。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地理國情普查項目支出。
8、"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1327.2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327.26萬元,主要是增加了結轉上年的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其中:
"其他支出"2017年度決算1327.2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327.26萬元,主要是增加了結轉上年的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4524.28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3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8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37.31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27.21萬元減少89.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72.8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82.5萬元減少9.6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厲行節約要求,壓縮了出國費用,減少了出國人數;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城市設計規劃技術培訓、參加世界行政城市大會、參加莫斯科城市論壇、參與國家美術館修改設計方案洽談以及隨國家部委和本市有關部門進行重點任務學習交流等。2017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5個、2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6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4.39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16萬元減少2.7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厲行節約要求,減少了公務接待支出。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兄弟省市相關單位來京調研和國家部委、北京市級相關部門調研及外事接待等。公務接待62批次,公務接待136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60.0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37.55萬元減少77.4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21.55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43.35萬元減少21.8萬元。主要原因是機關本級年初計劃更新購置車輛未購置,2017年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21.5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38.5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94.2萬元減少55.69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落實公務用車改革政策,上交部分車輛;二是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國Ⅰ、國Ⅱ車停駛。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8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2.9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0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3.67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3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480.35萬元,比上年減少927.16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有關要求,上交部分公務用車,減少了車輛運作維護費;二是減少了辦公設備購置等項目經費。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398.3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351.1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047.2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277.9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4.8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103.2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2.3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75342.23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133輛,3299.69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58.86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 城鄉社區支出:是指用於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的資金,包括行政運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城管執法、工程建設管理、執業資格註冊和資質審查、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其他城鄉社區支出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産管理委員會(原市規劃委)對2017年度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7個,佔項目總數的30%,涉及金額23,182.61萬元。
評價總體情況:績效評價採用普通評價程式和簡易評價程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採用普通評價程式項目,由績效評價工作組組織專家組從決策、管理、績效三個方面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打分。採用簡易評價程式項目,根據自評表格式及內容,由績效評價工作組參考項目資料進行打分。經過評價,被評價的57個項目評價等級均在"良好"以上。
主要經驗:1.領導的高度重視為順利開展評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委領導高度重視績效評價工作,要求成立委績效評價工作組,及時召開績效評價工作會,部署績效評價工作,組織績效評價業務培訓,安排專人負責本單位的績效評價工作,確保了工作的順利進行。2.周密計劃是做好評價工作的重要基礎。根據通知要求,為按時保質完成績效評價工作,及時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開展評價工作的具體時間和主要工作內容,努力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開展相關工作。3.密切協作是做好評價工作的必要條件。工作過程中,績效評價工作組通過採取到府、現場審核、電話溝通、建立公共郵箱和微信群等方式,及時主動地與各機關處室、各分局和委屬單位有關人員進行溝通聯繫,密切協作配合,解答並共同商討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有益地促進了工作的開展。
存在的主要問題:1.部分項目績效目標設置不夠科學,項目具體實施方案有待完善。2.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還需進一步強化,部分項目績效資料收集不夠及時,項目績效成果的轉化利用還不夠顯著。
下一步工作打算:1、進一步規範績效目標表的填報。完善績效目標填報的內容,提高機關處室和預算單位填報預算績效目標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提高項目申報的品質,合理計劃項目實施內容與進度。2、逐步建立統一的項目績效目標管理體系,規範績效評價指標設定。從同類項目中選取績效管理工作較好的項目作為案例,通過研討、調研等方式,制定全委較為統一的績效評價指標,為各預算單位今後開展預算績效目標制定工作提供指導。3、強化項目管理過程中的資料歸集。指導和督促機關處室和預算單位,及時收集整理並留存項目實施管理過程中的會議紀要、專家評審結果、監督檢查記錄和交匯的成果等資料,增強項目績效管理意識。4、繼續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工作。按照有關工作要求,以年度預算項目績效跟蹤管理為基礎,積極開展部門績效評價自評工作,努力探索工作方法,積累工作經驗。
二、京津冀協同發展綜合地圖集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立項背景和政策依據。京津冀協同發展是黨中央、國務院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明確指出要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發揮北京的輻射帶動作用,打造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的總體部署,由市規劃國土委牽頭,市測繪院具體組織編制《京津冀協同發展綜合地圖集》(以下簡稱《圖集》),該地圖集覆蓋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省市的社會經濟、規劃與國土資源、地理資訊等資訊,採用各種分析圖、趨勢圖、現狀圖、規劃圖等,提供京津冀的戰略地位、交通狀況、人口動態、歷史文化、經濟發展等資訊,為京津冀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諮詢,便於各級政府部門能夠直觀的從圖冊掌握所需資訊及時做出科學決策。
2.項目主要內容。2017年完成京津冀地圖編制基礎數據資源採購;編繪地圖88幅;進行地圖集總體設計;開展地圖集專家評審;實施圖集監理質檢工作。2018年完成地圖編繪76幅;開發製作地圖集;開展地圖集專家評審;實施圖集監理質檢工作;完成地圖集印刷裝訂。
3、項目績效目標。總體績效目標是2017年度完成《京津冀協同發展綜合地圖集》資料收集、方案設計,編制完成88幅地圖,完成圖集電子版總體設計及開展項目50%的監理質檢工作,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2018年度編制完成《京津冀協同發展綜合地圖集》印刷3000冊,製作電子版,提供政府相關部門,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具體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2017年1月前,完成地圖集技術方案和總體設計書的編寫、審定,開展部分資料收集工作;第二階段2017年12月,完成資料的收集、整理、組稿,做好圖幅設計,完成地圖編繪88幅工作,完成編稿和監理品質檢驗工作;第三階段:2018年6月,完成圖文組版,樣圖製作,電子版地圖製作,完成專家評審工作;第四階段:2018年12月,完成地圖集驗收及印刷裝訂工作,正式出版發行。
4、項目預算金額。經評審,該項目批復預算資金716.10萬元,其中:2017年354.10萬元、2018年362.00萬元。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京津冀協同發展綜合地圖集"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0.8分,其中,項目決策13.90分,項目管理26.80分,項目績效50.10分,項目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項目實施過程中管理力度有待強化。預算編制依據不夠明確,預算分配原則不夠清晰,合同與項目任務直接的關係不清晰。會計核算的規範性有待提升,項目資金支出與預算申報和預算批復存在較大差異,部分委託業務費無法判斷與該項目的關聯,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耗材支出與項目支出邊界不清晰。項目實施方案不夠完善,有效性、指導性不足。未明確外協單位製作《圖集》的品質控制機制,協調機制、責任分工、協同流程,缺少風險分析及風險防控措施。項目管理存在瑕疵,簽訂的委託技術諮詢合同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項目管理制度不完善,對委託方提供服務的規範、品質、內容監督管理辦法有待完善。
2、項目績效成果資料匯總不足。項目實施後績效成果資料匯總不足,項目績效成果展現不夠充分,個別任務內容缺少對應績效成果,服務對象滿意度未提供相應的支撐資料。
(四)建議
1、加強項目管理,重視項目過程管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進一步規範決策程式,嚴格履行政府採購及政府購買服務等相關規定,明確細化審批流程,並規範執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合理歸集會計事項,規範會計核算。強化預算管理意識,加強項目立項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對項目涵蓋的內容、工作量等進行評估核定;科學合理進行預算分配,預算分配應與預算申報、預算評審結果相符;加大對預算執行的控制力度,注重預算支出進度與項目實施進度的匹配性。加強項目管理,做好項目實施方案的編制,明確責任分工,重視項目過程管理,完善制度建設,強化主體責任意識,明確對第三方的監管責任。規範合同管理,建議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合同內容與項目申報內容的一致性,預算執行與預算批復的一致性。
2、提高績效成果展現,關注專家評價意見。充分展現績效成果強化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意識,科學設置項目績效目標,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圍繞績效目標建立績效管理機制,注重收集過程管理資料。全面展現績效成果,重視項目可持續影響,注意發揮財政資金的效果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