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評比表彰工作。
組織編制本市城鄉綠化美化年度計劃;組織協調中直機關、中央國家機關、解放軍、武警部隊等駐京單位和社會其他組織、國際友人等義務植樹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綠化工作和對外交流及相關聯絡工作;協調開展綠化美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本市城鄉綠化美化和義務植樹工作;組織公益性綠地、林地和樹木的認建認養工作;承擔友誼林、紀念林和紀念樹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綠化美化檢查驗收和評比表彰;組織開展群眾性綠化美化創建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部門決算單位2個,分別為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本級)和北京市綠化事務服務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4822.5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4269.29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68.34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484.91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571.2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0.23%;事業收入16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9.72%;其他收入2.0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5%。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434.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項目支出3194.1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3%。
2017年年末結轉和結餘1388.77萬元(基本經費結轉0.58萬元,非財政補助結轉1387.79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71.2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8%;農林水支出2569.1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9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6年度決算2.15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
2、"農林水支出"2016年度決算2571.2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3.15萬元,增長0.12%,原因:政策性調整職工工資。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7年度無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預算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71.3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160.29萬元;(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1.02萬元;(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説明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6萬元,與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數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1.0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1.6萬元減少0.5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一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1.0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1.6萬元減少0.58萬元,主要原因: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維修費和保險費用減少。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0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93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7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1.02萬元,比上年減少0.58萬元,減少原因: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維修費和保險費用減少。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是市政府所屬正局級行政機關。為市財政一級預算部門(預算編碼153),包括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本級(預算編碼153102);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專項(預算編碼153202)核算項目經費;二級預算單位北京市綠化事務服務中心(預算編碼153303)。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還是市政府辦公廳的二級預算部門(預算編碼003112),核算基本經費中人員經費和部分公用經費並納入市政府辦公廳年度的預決算編報之中。因此本部門機關運作費只反應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機關運作維護費納入市政府辦公廳預決算。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政府採購支出總額0萬元。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229.75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8輛,183.77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本部門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為確保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高效率、高品質完成,我辦成立績效領導小組,同時遴選中介機構協助開展部門自評工作。具體工作思路為: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全面負責部門自評工作,包括確定評價對象、審定部門自評工作方案、審定績效評價報告等;相關業務處室負責梳理與提交項目資料,撰寫項目績效報告等;中介機構負責組建績效工作小組並組織落實部門自評具體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進行任務佈置及輔導、收集相關資料、開展評價工作、撰寫績效評價報告等。
為確保部門自評工作的順利完成,依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18年市級預算部門自行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京財績效〔2018〕565號)和《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京財績效〔2013〕2334號)文件的要求,績效工作小組擬定了部門自評工作方案,經績效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予以實施。本次自評工作涉及我辦3個部門預算項目,包括2017年度重大義務植樹活動補助項目、首都全民義務植樹補助項目及首都綠化美化先進個人獎勵項目,3個項目均採用普通程式開展評價工作,佔部門項目總數的50%,涉及金額1433萬元。從評價結果來看,三個項目評價得分均超過85分,項目總體評價等級較高。
二、"首都綠化美化先進個人獎勵"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1982年2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要求"綠化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評比,成績優異的,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另外,在《森林法》、《城市綠化條例》、《北京市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中,都明確規定了對綠化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多年來,我辦嚴格按照《關於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名義表彰獎勵工作的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圍繞首都社會、政治、經濟建設發展大計及綠化首都的形勢需要,設立首都綠化美化先進個人獎項。自1982年以來,以首都綠化委員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名義聯合開展的首都綠化美化先進獎評選活動,迄今共舉行了36次,實踐證明,每年一次的評比表彰活動,有力地推動了首都綠化美化大發展,激發了各行各業群眾投身首都綠化的熱情。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成首都綠化美化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首都綠化辦業務處室內,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區、各系統負責本區縣、本系統綠化美化評選表彰的日常事務和組織協調工作,認真做好評比工作,按照首都綠化美化評比的範圍、內容、條件、分配的名額和審批許可權逐級審核推薦,按照《首都綠化美化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標準》評選首都綠化美化先進個人500名。2016年10月,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與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2016年度首都綠化美化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組織各區、各系統、各單位做好2016年首都綠化美化先進個人評比工作,2017年1月19日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對各區評選結果初審,初審通過後在首都園林綠化政務網進行公示,經首都綠化委員會全體會議評審通過後,以市政府和首都綠化委員會名義對評選出的2016年首都綠化美化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2017年度項目預算100萬元,全部資金用於對2016年首都綠化美化先進個人的獎金髮放。按照相關文件精神,每人發放2000元,測算依據充分,預算管理規範合理。
(二)評價結論
2017年度首都綠化美化先進個人獎勵項目綜合得分94.10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5分,評價得分14.10分。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各績效指標設置明確具體,且細化、量化程度較好;項目決策依據充分,項目申報條件、申報和批復程式符合相關管理辦法。
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8.00分。項目預算編制與過程管理規範,預算執行結果與計劃一致;項目資金足額且及時到位,財務管理制度和項目組織機構較為健全,但項目缺乏總體實施方案及專項管理辦法,項目管理規範性有待進一步加強。
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55分,評價得分52.00分。該項目成本控制情況良好,工作完成及時;項目的實施基本實現預期年度目標,完成品質較好;項目實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較顯著,獲獎先進個人對項目實施的滿意度較高,但項目績效資料需進一步收集整理。
(三)存在問題
項目缺少實施方案,申報程式規範性不足。該項目雖在政策支援範圍內的表彰獎勵類項目,但項目申報過程中缺少整體實施方案,無法考核項目實施計劃的合理性,且無法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揮其指導作用。項目前期方案制定不夠充分具體,申報程式規範性不足。
(四)建議
1.規範項目申報程式,進一步完善申報材料
考慮到該項目為延續性項目,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相關政策、中長期規劃及單位自身職能,在政策支援的範圍內,可不做專家論證和可行性研究,但建議項目單位在以後年度組織實施過程中,將項目具體實施方案反映到申報文本中,充分闡述項目開展方式與評選過程,以充分體現項目立項申報程式規範性和實施準備的充分性。
2.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完善項目頂層設計
建議項目單位加強項目制度建設,制定針對該項目的專項管理辦法,在業務方面規範項目實施過程,明確評選方式與流程;在資金使用方面明確獎金髮放程式、規範獎金髮放方式等,從頂層制度建設着手規範項目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及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