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負責各類知識産權案件的審判。管轄下列一審案件:1、知識産權民事案件。(1)知識産權權屬、侵權糾紛。(2)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不正當競爭糾紛。(3)知識産權合同糾紛案件。(4)知識産權保全案件及相關損害賠償糾紛。(5)涉外、涉港澳臺的各類知識産權民事糾紛。(6)上級法院指定或者交由其審理的知識産權民事糾紛案件。(7)認為有必要由本院審理的基層法院管轄的知識産權民事糾紛案件或者基層法院報請移送並經批准的知識産權民事糾紛案件。2、知識産權行政案件。(1)知識産權授權確權行政案件。(2)其他知識産權行政案件。管轄北京市各基層法院一審知識産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上訴案件。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部門決算由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本級)一個單位的決算組成。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5151.7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4153.87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997.86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14130.1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83%;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3.7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7%。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4,664.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99.3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6.82%;項目支出9,265.0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3.18 %;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2017年結餘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487.4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645.1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4,039.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86%;"教育支出"8.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1.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8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6.2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14%;其他支出9.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4,039.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599.3萬元,增長12.86%。其中:
"法院"(款)2017年度決算14,039.4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增加1599.3萬元,增長12.86 %。主要原因:2017年實有人數增加,相應費用同時增加;為更好的為當事人服務,加強法院信息化建設,並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增加部分業務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8.4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8.4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421.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429.72萬元減少7.79萬元,下降1.8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721.9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429.72萬元減少7.79萬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離退休人員相關公用經費有所減少。
"撫恤"(款)2017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20萬元減少2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去世人員。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 2017年度決算166.2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72萬元減少5.73萬元,減少3.33%。
其中:"行政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166.2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72萬元減少5.73萬元,減少3.33%,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開支。
5、"其他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9.0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其他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9.0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399.3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18.43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09.77萬元增加8.6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無此項支出。主要原因:財物統管之後出國經費統一安排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4.02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0.77萬元減少6.75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厲行節約、嚴格控制支出。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兄弟法院之間業務交流。公務接待29批次,公務接待47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14.4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99萬元增加15.4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81.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81.7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單位實際需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囚車更新,增加車輛購置經費81.7萬元, 2017年購置(更新)3輛,車均購置費27.2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32.7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99萬元減少66.29萬元,主要原因: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用車。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1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3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92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210.31萬元,比上年增加351.23萬元,增加原因:2017年實有人員增加,同時相應經費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04.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03.0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01.7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04.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6503.14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0輛,0萬元;(實有車輛21輛,其中18輛,從三中院調撥,正在辦理調撥手續,另外根據單位實際需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囚車更新,正在進行資産登記。)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299.5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 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知識産權法院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涉及金額1903.35萬元。其中3個項目採取普通程式評價,2個項目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結果:預算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符合社會及行業的現實需求;部門決策流程明確,申報程式規範;預算資金分配與部門績效目標一致,分配結果合理,部門預算管理制度健全,資金使用整體合規且安全,按照規定內容規定時間公開預算資訊,基礎資訊和會計資訊資料完整、真實和準確;部門整體的成本費用控制在預算範圍內,預算執行進度較好,部門産出綜合完成情況在90%以上,完成情況較好。
1.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的項目有2個,分別為審判法庭維修費項目及網際網路接入費項目,評價結果分別為94.5分、95分。
2.採取普通程式評價的項目有3個,分別為擴租裝修改造及開辦費、網路運維費、增租審判業務用房弱電信息化建設三個項目。本次委託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開展績效評價工作,通過與事務所的對接,我院按照市財政績效評價相關要求及評價工作組的評價流程,積極準備資料,並於5月29日參加了績效評價專家會經評價,評價結果均為"良好"。
二、 "網路運維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 評價對象概況
2017年北京知識産權法院"網路運維費"項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資訊系統運作維護工作管理辦法》(京辦法發[2008]11號)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發的《北京市法院資訊網路系統運作與維護管理的暫行辦法》等政策指導,在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利用專業公司的技術、人力等資源,通過科學規範的IT管理方法,提供各項可應用、可量化、可管理、可評估的資訊應用服務。包括綜合佈線系統、網路系統、伺服器與存儲系統、審判業務視頻應用系統、數字法庭與數字審委會系統、公共服務系統、會議系統、辦公終端以及業務應用軟體等。該項目預算資金304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該項目績效目標為:保障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資訊系統良好運作,提升信息化的應用水準,提高資訊運維團隊技術實力和綜合素質。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立項依據較為充分,組織機構較健全,總體績效目標較為明確,財務支出較為規範,項目完成情況良好,綜合評價的份84.00分,總體來看項目執行情況"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表的填報不夠規範,個別指標細化量化不足,合理性不足;
(2)項目實施方案不夠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對於進度要求、制度構建與遵循、管控措施、考核驗收、風險防控與應急燈要素不足。實施方案的不完善,使其指導意義不足,有效性欠缺;
(3)項目執行過程監督管理不夠嚴謹,相關措施不到位,缺少對供應商的考核與監督,對於項目完成品質缺少檢查驗收機制,管理過程資料不夠完善;
(4)項目的招投標程式晚於項目實際執行期,存在一定資金使用風險;
(5)項目績效成果資料不夠充分,滿意度調查問卷設計不夠科學,有效性不足,不利於項目實施效果的體現。
(四)建議
通過本次自評工作,我單位意識到績效評價工作的重要性,同時在全院開展下一年度績效評價工作的工作部署,通過以下措施加強績效管理:
(1)完善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深入研究績效指標的設定,使績效目標可考量。
(2)合理編制符合項目特點,具有指導意義的實施方案。
(3)科學編制項目預算,細化量化預算內容,提高預算精準度。
(4)明確工作職責,加強責任主體監督管理機制。
(5)加強資金監管,規範使用資金,合同簽署要規範。
(6)對於公益性比較突出的項目,應進行滿意度專項調查。
(7)進一步提高績效管理意識,充分體現財政資金的效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