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對依照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2.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對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4.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5.對刑事、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等生傚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6.對監獄、社區矯正機構、看守所的執法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7.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8.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決算單位為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1個行政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5745.1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5745.17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0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5202.6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0.5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542.5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44%。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756.9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70.4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9.39%;項目支出1186.4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0.6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2017年結餘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603.39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674.8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4153.6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85%;教育支出2.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23.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9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95.3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4153.6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77.52萬元,下降20.6%。其中:
"檢察"(款)2017年度決算4153.6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77.52萬元,下降20.6%。主要原因:受全市司法體制及監察體制改革影響,我院檢察支出相應減少。
2、"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2.6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85萬元,下降71.95%。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2.6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6.85萬元,下降71.95%。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培訓工作情況安排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323.2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3.51萬元,下降24.2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322.4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03.51萬元,下降24.26%。主要原因是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老保險等實際需求及變化安排支出。
"撫恤"(款)2017年度決算0.8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一致。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95.3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2.67萬元,下降6.0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7年度決算195.33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減少12.67萬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我單位2017年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242.2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56.48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80.68萬元減少2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7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5萬元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控公務接待支出。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公務接待活動方面。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156.48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75.68萬元減少19.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93.1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96.48萬元減少3.31萬元。主要原因:執行預算時,政府採購中心無我院預算申報的奧德賽車型,調整為別克GL8車型,導致購車金額減少了3.31萬元,2017年更新6輛,車均購置費15.5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63.3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9.2萬元減少15.89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3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4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9.43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6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89.78萬元,比上年增加60.23萬元,增加原因:根據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檢察院財物市級統管後,機關運作經費按市級標准保障。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4.0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6.0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7.9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4.0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5927.03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4輛,374.88萬元;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52.79萬元。評價結果為基本滿意。
二、信息化運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信息化運維項目運維範圍主要包括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檢察院現已投入使用的所有信息化網路、機房環境、IT後臺設施和業務應用系統等內容。
(二)評價結論
此項目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使日常支出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為檢察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網路平臺,改善幹警辦公、辦案條件,保證我院信息化建設順利進行,促進檢察各項工作的高效發展。
(三)存在問題
隨着國家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推進,各類信息化應用和服務越來越豐富,新的資訊技術不斷投入使用等現狀,對信息化運維的靈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運維的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管理提出新的挑戰。後續我院將借助ITIL、ITSS、ISO20000等科學的管理方法和實踐繼續提升運維服務的水準和品質。
(四)建議
近幾年北京的運維人工成本越來越高,而市財政沒有一套科學的運維預算測算和管理工作機制,因此運維費用並未增加。而運維費用是運維管理體系持續運作的資金保障,目前我們面臨運維費用預算方面的難題,建議建立一套科學的運維預算測算和管理工作機制,解決運維資金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