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物資有限公司含本級及一個下屬事業單位,本級為轉制單位,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下屬事業單位中共北京市物資有限公司黨校,成立於1977年,主要為在職幹部提供高等教育與培訓,經濟管理學、經濟貿易學、財務會計、電腦與現代管理,法律等高等學歷教育,黨員幹部相關培訓,在職人員繼續教育等。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物資有限公司含本級及一個下屬事業單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2,240.22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173.22萬元,年初結轉和結餘67萬元。在本年收入中,財政撥款收入2,240.2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225.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2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8.65 %;項目支出3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35 %。
2017年結餘分配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15.01萬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25.2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552.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9.7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35.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8.55 %;其他支出37.48萬元, 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 1.68 %。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1,552.5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528.51萬元增加24 萬元,增加1.5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7年度決算1,552.51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1,528.51萬元增加24 萬元,增加1.57%.主要原因:人員晉級。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7年度決算635.22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
其中:
“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離退休”(款)2017年度決算595.2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退休人員的退休費。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款)2017年度決算39.94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事業單位養老改革中的年金清算。
3、“其他支出” (類) 2017年度決算37.4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
其中:
其他支出(款)37.48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事業單位養老改革中的年金清算。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五、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7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195.2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13萬元,與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9.13萬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17年決算數1.77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1.77萬元持平。2017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中共北京市物資有限公司黨校日常培訓接待。公務接待4批次,公務接待21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7.36萬元,與2017年年初預算數7.36萬元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7年決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7年決算數7.36萬元,比2017年年初預算數7.36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公務用車支出。2017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6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0.8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8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保有量(使用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8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7年中共北京市物資有限公司黨校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8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2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55萬元。無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固定資産總額560.67萬元,其中:汽車(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4輛,96.88萬元;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收支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8年,北京物資有限公司對2017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00%,涉及決算金額30萬元。評價得分90.01分,情況優秀。
二、機動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項目名稱為2017年機動經費項目,批復金額45萬元,用於發放本單位在職及離退休、退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按照相關文件發放標準,由人力資源處審核後,對死亡職工家屬進行發放。 2017年,發放撫恤金教職工2人,金額30萬元,結餘資金全部返還北京市財政局。
(三)存在問題
無
(四)建議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