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北京市文化局是負責北京市文化藝術事業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內設13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規處、演出藝術處、公共文化事業處、審批服務處、安全監管處、産業發展處、非物質文化遺産處、對外文化交流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計劃財務處、人事處、組織宣傳處;下屬13個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京劇院、北京交響樂團、北方崑曲劇院、北京市對外文化交流事務中心、首都圖書館、北京文化藝術活動中心、北京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北京畫院、北京戲曲藝術職業學院、北京市雜技學校、北京市文化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北京市文化局院團服務中心、北京市文化局資産監管事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文化局部門行政編制77人,實際76人;事業編制2050人,實際1743人;聘用人員111人。
離退休人員1958人,其中:離休114人,退休1844人。
(三)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和文化市場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依法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擬訂本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3、管理本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産,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重大文化活動。
4、推進本市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産品生産,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5、擬訂本市文化藝術産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産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産業交流與合作。
6、擬訂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7、管理本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群眾文化工作;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8、擬訂本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以及其他有關文化市場進行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9、負責本市文藝類産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核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的管理,對網路游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
10、擬訂本市動漫、游戲産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游戲産業發展以及産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工作。
11、擬訂本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科技資訊建設。
12、管理本市對外及港澳臺的文化交流工作,負責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13、依法對本市文化藝術行業的安全生産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文化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6年收入預算122422.54617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09664.514927萬元、專戶核撥的事業收入1222.373萬元、事業收入(不含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5243.7149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769.4萬元、其他收入1050.405789萬元,使用結餘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544.754811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3927.382749萬元。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16年支出預算合計為122422.546176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56264.26803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的45.96%;
2、項目支出預算65586.8438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的53.57%;
3、經營支出預算571.434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的0.47%。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6年基本支出主要用於本級及局屬預算單位人員經費及維持單位正常運轉所需日常公用支出。項目支出主要用於各單位開展業務活動所必須的運維保障經費、文化民生和公共文化體系建設經費、北京文化藝術基金、未改制院團藝術生産創排經費、開展文化活動經費、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經費、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經費、文化設施改造經費等。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北京市文化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4295.8218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236.015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456.39449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6603.41185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