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16年部門預算説明
一、基本情況
根據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北京市公安局部門預算所屬單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公安局警衛局以外的所有市局直屬單位,具體有:局機關,市局直屬總隊、局、處和直屬分局,機關服務中心、公安醫院二部、北京警察學院等服務、教學單位。
北京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領導下,承擔如下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四)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五)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承擔北京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六)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京的安全警衛工作;
(七)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八)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負責本市公共資訊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收容教養案件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十一)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監區醫療等場所;
(十二)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資訊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十四)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五)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産、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6年收入預算603,798.954948萬元,比2015年502,722.869726萬元增加101,076.085222萬元,增長20.11%,主要是由於落實我市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導致基本經費有所增加。其中:財政撥款516,652.589918萬元,比2015年420,563.948684萬元增加96,088.641234萬元;其他資金1,741.075萬元,比2015年1,621.52萬元增加119.555萬元,主要由於我局監區醫療管理處監護醫療中心及公安醫院二部的收入預計增加。
(二)2016年支出預算603,798.954948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410,649.039438萬元,比2015年327,897.945669萬元增加82,751.093769萬元,增長25.24%。主要由於落實我市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導致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193,149.91551萬元,比2015年174,824.924057萬元增加18,324.991453萬元,增長10.48%,主要原因:一是支出中包含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二是新增部分科技建設項目;三是預計2016年出入境證件辦理人數增加導致證件工本費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6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方向是:
(一)公共安全支出475,550.179843萬元。為維護公共安全、開展公安事務及日常管理的支出,包括行政運作、治安管理、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出入境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13,138.451503萬元。為我局在校學生及在職民警教育訓練方面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04.2317萬元。為離退休人員的經費支出。
(四)醫療衛生支出22,259.726872萬元。為公費醫療改革後,在職民警的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支出。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3,958.1918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3,958.19184萬元。
五、需要説明的事項
北京市公安局2016年部門預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關款、項級科目支出,已經國家保密局確認為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在預算公開中予以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