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部門預算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依據《地方誌工作條例》、《北京市實施<地方誌工作條例>辦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成立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和印發市地方誌工作規劃綱要的通知》(京政發〔1988〕98號),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為負責本市地方誌工作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根據《關於批准市知識産權局等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通知》(京人發〔2006〕90號),實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內設機關黨委、秘書處(人事處)、市誌指導處、區縣誌指導處、研究室、宣傳培訓處、開發利用處、年鑒指導處8個處室,下屬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年鑒社和北京市方志館(北京地情資訊中心),皆為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中的北京市方志館(北京地情資訊中心)為納入北京市規範收入管理的事業單位。
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擬訂本市地方誌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2、制訂本市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編纂規範和標準。
3、組織編纂本市地方誌書和綜合年鑒,並負責組織審查驗收。
4、蒐集、整理、保存北京地方誌資料,組織整理北京地區舊志,推動方志理論研究。
5、組織開發利用地方誌資源,開拓社會用志途徑。
6、組織開展地方誌業務培訓工作。
7、指導北京地方誌學會的工作。
8、承辦市政府及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年鑒社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北京年鑒》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北京市方志館(北京市地情資訊中心)的職責是:從事地方誌、地情資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編輯、研究、展示等工作,面向社會提供諮詢、借閱等服務,開展地情教育、地方文化交流交往活動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部門事業編制72人,實際57人;聘用人員7人。離退休人員16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6人。
二、2015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6年收入預算2910.65萬元,比2015年2621.25萬元增加289.40萬元,增長11.04%。其中:財政撥款2713.20萬元比2015年2304.17萬元增加409.03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23.97萬元比2015年17.08萬元增加6.89萬元;其他資金173.47萬元,比2015年300萬減少126.53萬元。主要為北京年鑒社經營收入及利息收入,減少原因主要為《北京年鑒》提升年鑒資料價值進行改版,彩色插頁數量的大幅減少。
(二)支出預算説明
基本支出預算1598.4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4.92%,比2015年1287.29萬元增加311.13萬元,增長24.17%,主要由於落實我市物業費、採暖費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導致基本經費有所增加。
項目支出預算1142.23萬元,比2015年1033.97萬元增加108.26萬元,增長10.47%,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第二輪《北京志》出版專項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本年度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第二輪《北京志》出版專項經費、主編副主編專家修志經費、修志開發利用及宣傳、舊志整理修志研究及執法、方志館業務經費、方志館展覽經費、方志館數據加工整理製作經費等。用於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一)按計劃推動二輪志書編修。抓好志書初審、複審、終審等相關工作;加強對主編的管理和指導;完善修志工作制度和業務培訓;加強業務指導、調研和交流協作。
(二)推進各級各類年鑒編纂。召開年鑒工作會,探討年鑒工作新思路、新舉措。組織好第二屆全市年鑒編校品質評比活動、年鑒互審和全市性年鑒編纂業務培訓。發揮學會年鑒工委作用,加強年鑒編纂單位交流。
(三)加強隊伍建設和理論研究。制定地方誌五年人才發展計劃,組織好《北京志》分志和區縣誌主編等培訓,開展全市地方誌系統雙先表彰工作。組織好2016年度地方誌課題招標工作,充分發揮北京地方誌學會的功能和優勢,出版《方志論文集》。
(四)推進地方誌資源開發利用。繼續抓好名鎮志申報、編修工作,適時啟動名村志申報工作。制定全市舊志點校整理規劃和全國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規劃。編寫《北京讀本》,繼續辦好《志説北京》、《志書擷英》等已有欄目。
(五)加強信息化和方志館建設。啟動“資料年報報送平臺”建設工作,推進區縣網站整體化建設。豐富館藏資源,完善展覽展示。開設北京歷史名園系列講座,加大文獻編研力度。與美國杜克大學合作舉辦甘博圖片展。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10.5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4.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95.64萬元。